渔业局安全工作安排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市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我市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市水利与渔业局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2010年全市水利与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以“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为主线,继续深化“打非治违抓责任”三项行动,强化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和隐患排查治理,确保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总体指标
(一)全市水利系统不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
(二)局属单位不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
三、主要工作
(一)强化安全监管,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并落实“一岗双责”。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落实安全责任是抓好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工作,也是抓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结合“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明确和强化行业监管责任,继续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完善事故指标控制体系,按照“分级管理,属地管理”的原则,履行行业安全管理职责,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任务措施分解到具体单位和工作岗位。要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自觉接受政府监管和行业管理,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安全生产例会制度,适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确保企业生产安全。
(二)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
各区县水务局、区水务处、县水局、县水保局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抓好系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充实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成员,完善安全生产机构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安排专职人员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将承担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逐级分配,落实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局属各单位要按照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分解细化控制指标和工作指标。市水利与渔业局将参照《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办法》制定《市水利与渔业局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办法》,加强对各区县安全生产工作的督查和局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考核
(三)狠抓安全生产“双基”工作
1.抓基层,规范安全管理。各单位要重视和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狠抓基层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不断充实力量,确保监管人员、经费、装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要规范基层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2.抓基础,夯实防范体系。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建立完整的安全管理体系和工作标准,使安全生产工作经常化、规范化、标准化。要按照“基础工作信息化、信息工作基础化”的要求,大力推进信息化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的应用。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网络化管理,实现信息共享和远程监管,提高安全监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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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各单位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形成安全生产预案体系,并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应急预案演练。切实搞好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抢险救援物资和防护用品储备。完善突发事件防范应对联动机制,成立由社会力量组成的抢险救灾预备队,做好突发事件救援准备。强化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机制建设,加强应急管理社会动员机制建设。在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的基础上,加强演练,查找不足,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和水平。
(七)规范和落实安全会议及信息制度报送
市水利与渔业局安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传达贯彻省、市政府安全生产会议精神以及省、市领导重要指示,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报告制度,继续实行安全生产月报告制度。加强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各单位应在下月3日前及时准确地报送上月事故隐患信息,不得漏报、瞒报和拖延不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