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局安全整治工作安排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转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关于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根据省卫生厅、省公安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通信管理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全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关事项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关事项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全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冷社联担任,副主任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吴小文担任;成员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名单附后)。办公室的主要任务是:定期通报各部门专项整治进展情况、组织开展联合调研和联合督查、研究解决整治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对专项整治的工作指导,协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任务分工
(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进一步完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准入和退出机制,严格药品的审评审批和再评价,确保上市药品的质量安全,从源头上把好药品安全关。
2、组织、协调打击制售假劣药品案件的查办工作,组织召开涉药案件会商、研判、听证会议,收集、通报、发布制售假劣药品案件信息,配合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
3、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互联网、媒体发布的药品广告进行监测,如发现违法违规药品广告,立即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立案查处。
4、履行对药品生产、流通领域的监管职能,严格实施药品质量规范和质量追溯制度,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的监控。
5、负责向社会发布用药安全警示、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信用等级及安全用药知识信息。
(二)市卫生局:
1、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使用的监督管理,对医疗机构非法从事药品经营活动进行处理。
2、负责对医务人员合理用药和用药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严格禁止医务人员以各种名义参与药品虚假宣传或变相促销活动。
3、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向公众宣传基本用药知识,指导公众从合法渠道获得医疗用药救治。
(三)市公安局:
1、组织、指导对制售假劣药品案件的侦查工作;
2、针对当前药品犯罪动态,研究、制定预防、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的对策。
(四)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二)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结合实际,研究措施,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进度安排,努力形成分工明确、配合密切、监管有序的工作格局。
(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如发生药品安全突发事件,要立即采取严格控制措施,坚决依法从重、从快查处打击;同时加大行政问责和行政监察力度,严肃查处失职、渎职行为。
(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专项整治的督查力度,逐级开展督促检查工作。对整治效果显著的要予以表彰,对整治不力的要通报批评、督促整改,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