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一、加强全县抗灾救灾工作的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抗灾救灾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县政府领导担任组长、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天等县抗击冰冻灾害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全县抗击冰冻灾害和实施全县救灾i级响应工作。

二、建立全县自然灾害救助Ⅰ级响应工作机制

为更加有序、高效地应对这次冰冻灾害,为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决策做好服务,专门设立了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县委常委、副县长黄国夫兼任,副主任由县政府办主任许钟央、县民政局局长麻清修、县政府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沈阳担任。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下设值班、救灾救助、公路交通安全保障、市场商品供应保障、煤电供应保障、农牧业抗灾救灾、气象预报预警等7个小组。

值班组由县政府办值班室全体人员和县经贸局、民政局各1名熟悉业务的人员参加;工作由天等县政府办值班室统筹。

救灾救助组由县民政局、卫生局各1名主要负责人组成;工作由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统筹。

公路交通安全保障组由县交通局、公安局、公路局、交警大队各1名主要负责人组成;工作由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统筹。

市场商品供应保障组由县经贸局、粮食局、物价局各1名主要负责人组成;工作由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统筹。

煤电供应保障组由县经贸局、水利电业有限公司各1名主要负责人组成;工作由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统筹。

农牧业抗灾救灾组由县农业局、渔牧兽医局各1名主要负责人组成;工作由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统筹。

气象预报预警组由县气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各1名主要负责人组成;工作由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统筹。

值班地点设在县政府办值班室,值班电话为**71—3521197,传真:**71—3532345。

救灾救助组办公地点设在县民政局,办公电话:**71—3521159;公路交通安全保障组办公地点设在县交通局,办公电话:**71—3521179;市场商品供应保障组和煤电供应保障组办公地点设在县经贸局,办公电话:**71—3521193;农牧业抗灾救灾组办公地点设在县农业局,办公电话:**71—3521152;气象预报预警组办公地点设在县气象局,办公电话:**71—3531933。

三、全县救灾Ⅰ级响应工作的总体安排

根据《天等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和《天等县应对强降温天气应急预案》i级响应的规定,结合我县当前抗灾救灾工作需要,决定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措施。

(一)召开全县防冻救灾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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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交通局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对救灾物资按绿色通道政策通行,不检查、不卸载、不收费。发运救灾物资的部门将救灾物资运输时间、路线、数量报县交通局,由县交通局负责落实。

(九)加强信息通报和新闻报道工作

县民政局要通过媒体每日向社会通报全县灾情和救灾进展情况。县委宣传部要组织我县新闻媒体,加强我县灾情和抗灾救灾工作新闻报道工作,派记者深入灾区实地采访,提高新闻报道质量,并争取上级新闻媒体更多地报道我县灾情和抗灾救灾进展。重点报道我县各级党委、政府采取的抗灾救灾措施、抗灾救灾中的好人好事和广大群众自强不息、团结互助的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