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一、检查的重点内容:
(一)渔业船舶不按规定进行法定检验及渔业船舶不具备安全航行条件,存在航行安全隐患(重点是老旧渔船);
(二)渔业船舶不按规定配备救生、信号、消防等安全设备;渔业船舶不按要求配备职务船员及船员末经培训无证上岗作业;
(三)利用渔船从事非法载客载货运输及其他非渔作业;
二、检查方式
此次大检查采取渔业企业、船主自查与渔业主管部门组织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做法是:
(一)有船渔业企业、渔业船舶船主进行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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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三)、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严厉查处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各级渔业部门要切实抓好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加大对安全违法违规的查处力度,特别要严格查处渔船非法载客行为,要把“打非治违”(打击非法违法、治理违规违章行为)作为渔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提高“打非治违”(打击非法违法、治理违规违章行为)作为渔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提高“打非治违”和安全生产执法效率,依法从重从快惩处各类非法违法、违章违规行为,全力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加强应急值守。全国“两会”期间,各地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和领导干部值班带班制度。要落实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救援和妥善处置,并按程序、按时如实上报。
(五)加强督查、确保检查行动取得实效。上级渔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安全检查工作的指导,适时采取抽查的方式对下级开展安全检查的情况进行督查。市局将于3月下旬对各县区开展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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