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思考

关于如何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的几点思考

食品安全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民生问题。最近,我市工商局开展了全市工商系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培训班。我所人员通过培训班的学习结合本县及本辖区经济发展情况,发现食品安全监管存在如下问题:

(一)农民维权意识有待提高。农村消费者遇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很多都不知道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有的农村离申诉、投诉地点远,仅仅是为了几元钱的食品,要搭上往返费用加上检测、鉴定费用,维权成本高,也是农村群众不愿主张权益的原因之一。这些因素都为低成本、低价格的假冒伪劣食品提供了生存的温床。进一步扰乱了农村食品市场的消费环境。

(二)农村食品检测设施匮乏

工商机关尤其是基层县区工商局,食品检测相关设备严重匮乏。以我县局及我所为例,县局不具备农业部门农产品检测手段,也不具备质监部门的食品质量检测手段,工商所检测设备设施配备不完善,缺乏资金用于专项食品抽样检测。目前检测手段较为简单,监管人员主要还是仅凭眼观、手模对经营者进行检查,对简单的食品标志不清、不齐,过期变质,相关证照不齐或无证等可以检查识别。对于食品添加剂、成分含量是否符合要求,卫生指标是否合格等由于检测设备原因却无法检测。

(三)农村监管区域广,监管力量薄弱

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户分布比较分散,以现行行政管理体制,现有

的基层监管人员数量相对缺乏,要实现对所有范围的食品安全监管的常态化,监管力量明显不足。很多位于乡镇村的食品经营门店,现有执法监管力量按照正常的成本来实现辖区内的食品经营户的全覆盖监管巡查,只能够保证一月巡查两至三次,那些边远山区交通不便的地域,保证一月巡查一次。根据我们所现状,通常是一两个人管理着一个乡镇,很多食品经营店也没有固定的营业时间和联系电话,驾车巡查成本很高。监管人员力量薄弱导致监管周期拉长,致使对农村季节性无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流动食品小贩,边远乡镇无证食品生产、经营户、等等缺乏有效监管,这也是假劣食品“转战”农村市场的一个重要原因。同时,部分农村小摊贩属于农村弱势群体,监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还要考虑这部分农村群众的生存问题和维护社会稳定。针对以上问题,我所在调研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以下建议和措施:

(一)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执法工作

加强对农村重点地区和重点产品的监管,联合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和公安、司法部门进一步加大违法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查处力度,加大生产“源头”治理工作的力度,依法坚决取缔无证无照摊贩和个体工商户,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处理。要落实地方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细化食品经营许可证发放条件,明确违规发证的法律责任,并在辖区范围内开展食品经营许可证清理和整顿工作,凡不具备食品安全经营条件的,一律要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收回食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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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将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提倡、鼓励、引导市场主体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法律规定的要求,规范自身行为,并对非法经营活动及时予以曝光,使其在社会上无法立足、无处藏身。不断提高对新闻宣传重要性的认识,转变观念,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的作用,结合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对大案要案进行公开揭露和警示教育。定时主动公布当地食品经营状况,接受社会舆论的监督,营造良好食品安全管理舆论氛围。

我所将按照省、市局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担负起保障食品安全的政治责任,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继续采取各种措施,实现监管工作和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规范化、法治化。从根本上保证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吃得安全,努力开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新局面。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