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矿山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进一步搞好我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岑溪市人民政府要求,特制定如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死亡重伤事故为0;

2、重大设备事故为0;

3、重大爆炸事故为0;

4、重大以上生产事故隐患查出率为100%;

5、安全隐患整改率达100%;

6、员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持证率达100%

二、目标管理

1、各厂(矿)的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车间的责任人(业主)为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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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应坚持汇报制度。做到每个月(每个双月的28日)要把本单位及属下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情况和安全检查整改等情况及时向镇安全生产办公室汇报。

10、发生安全事故时企业业主要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并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限上报事故及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事故

本责任状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