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
紧急通知
各监理、施工单位:
五一假期即将来临。根据上级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并结合一级路建设实际,为确保工程建设安全有序推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提前部署,制订周密计划,明确领导分工,落实监管责任。要认真做好节前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通过一系列的有力措施,预防和避免一切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认真排查隐患,确保现场安全
各单位要针对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点,采取有效措施,抓好安全工作,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努力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工作局面。
(一)要组织好巡查力量,制定方案,做好巡查日志,认真开展节前安全检查,积极组织节日期间安全巡查,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杜绝一切违章、违规行为,把各种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建管处将组织人员在节日期间进行不定期抽查。
(二)要注重节前的安全教育,要把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贯彻到每一位施工人员,做到人人重视、事事关心。
(三)要重点完善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标语及安全防护措施,杜绝一切社会人员及车辆进入工地,避免交通事故发生。
(四)要加强节日期间的防汛及防风、防火、防盗等工作,完善施工现场和民工驻地的排水设施,对一些易受大风影响的构造物要做好加固工作,坚决杜绝恶劣天气下进行高空作业。
(五)要完善节日期间的各项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应急物资、人员能及时到位,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六)要加强节日期间人员及机械的管理,做好人员流动登记,避免因人员外出、酗酒等非工程因素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同时,要做好机械的保养、整修工作,确保施工机械安全运转。
三、加强值班,信息畅通。
各单位要健全值班制度,节日期间要安排专人值班,做好值班记录,并保证有一名领导干部在岗带班,保持信息畅通,一旦发生险情和事故,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和妥善
处理,并按程序及时、如实上报。各单位五一节日期间值班名单请于4月29前报建管处安部。
第二篇: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绍兴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斗门、马山镇党委、政府,区机关各局(办)、单位,区内各市垂直管理部门:
今年以来,开发区接***生安全生产事故,形势非常严峻,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目前,“五一”小长假即将来临,为切实加强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深入排查事故隐患,提升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水平,有效防范和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安全、祥和的节日,现就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社会的高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极端重要性,扎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工作总结《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好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制,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抓好;要亲自研究部署本辖区、本系统、本部门和本单位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止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抓好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对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维修,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二、全面检查,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稳定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即日起到4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分线分块分行业组织开展一次节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工作要深入到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重点企业,抓细节,扫盲区,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社会稳定。区级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区各分管领导负责落实(具体见附表),并有牵头局(办)做好相关检查记录。两镇和区机关各局(办)、单位、区内各市垂直管理部门由一把手负责按照各自职责抓好节前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确保一方平安。
三、广泛宣传,提高全社会安全防范意识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营造“安全发展,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氛围。特别要注意针对节日期间火灾、交通、旅游等易发事故情况,宣传普及群众性的自防、自救、互救及逃生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要教育广大人民群众杜绝不安全行为,遵章守法,安全发展,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四、加强值守,努力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好节日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密切关注安全生产情况,确保在信息资源、监督执法、突发事件抢险救援等环节加强联动、形成合力,保证节日期间各项工作协调有序。
附:区级安全生产大检查分组一览表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第三篇:关于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吴政办„2008‟29号
关于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吴江经济开发区、吴江汾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五一”假期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省安委办《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安办电„2008‟17号)和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府办„2008‟6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镇(区)政府(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22号),从讲政治、保稳定的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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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针对“五一”假期即将到来、我市旅游开始进入旺季、人员出行大量增加、重要活动频繁、安全生产任务更加繁重等特点,进一步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亲自研究部署本镇(区)、本部门、本单位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分管负责同志要亲自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并组织力量深入安全生产重点部位开展监督检查,针对薄弱环节,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坚决防止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加强对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维修,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要安排专人24小时严密监控。凡因领导不力、组织失误、措施不到位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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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四、严格落实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
各生产经营企业要建立节日期间生产安全事故的预警机制,制定和完善有针对性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节日期间,各村、各部门和企业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确保信息畅通。遇有安全生产事故和火灾事故,要及时报告,并迅速组织人员及时处理,严防“五一”期间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