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实施意见

为做好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联系城市工作,加快我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努力构建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满足群众基本健康需求,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06〕39号),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保障社区居民健康为中心,深化城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构建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为社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综合、连续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有效解决城市居民看病就医问题。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注重基本医疗、预防、保健服务的公平、效率和可及性,在城区优先发展社区卫生服务

(二)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部门联动,以公有制为主体,多渠道、多形式发展社区卫生服务

(三)坚持科学规划,立足于调整现有卫生资源,以改扩建为主,新建为辅,优化城市卫生服务体系结构,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四)坚持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并重,中西医并重,防治结合的“六位一体”(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的服务模式,坚持主动服务、全程式服务、全方位服务

(五)坚持因地制宜,着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积极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发展

三、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根据我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水平,结合“*”卫生发展规划,到2009年底,城市所有街道办事处基本建成设置规划合理,配套政策落实,人员素质较高,服务功能完善,监督管理规范,适应社会需求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二)具体目标

1.在城区建成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原则上每个办事处或每3-10万居民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需要每1—1.5万居民或1公里左右服务半径设置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以社区居委会为单位的城区社区卫生服务覆盖率达到100%。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服务站不少于150平方米。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一般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可得到有效治疗和管理,居民可享受到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2.建立配套的社区卫生服务政策体系。落实社区卫生服务公共财政补助政策,理顺服务价格体系,社区基本医疗服务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条件的可引入商业保险。社区卫生服务设施纳入居住区建设规划,并无偿提供服务用房。

3.建立规范的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制度。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发展设置规划,健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技术的行业准入制度和各类工作监督制度,推行社区首诊负责制和双向转诊制。

4.建立一支社区卫生服务队伍。每万名服务人口配备2-3名全科医生、3名社区护士、1名公共卫生人员,根据需要合理配置社区管理、药剂、检验等其他有关专业人员。

5.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城市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率明显增加,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病人的规范化管理率达到90%,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的知晓率和满意率分别达到95%和90%,社区居民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人次占本地区门急诊总数40%以上,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明显改善。积极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向农村拓展。

四、加快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一)坚持公益性质,明确功能定位,提高服务水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坚持公益性质,不以营利为目的。以基层卫生机构为主体,以全科医师为骨干,以居民的健康为中心,以家庭为单位,以社区为范围,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贫困居民等为重点,以满足社区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需求为目的,开展“六位一体”服务。

(二)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统筹规划,合理配置卫生资源,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根据行政区划和社区卫生设置规划,每个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设置1所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根据社区人口数量、服务半径,设立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一体化管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属地化全行业管理。通过调整现有卫生资源,对政府举办的一级、二级医院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所属医疗机构按社区卫生服务的要求进行结构与功能改造。正确处理坚持政府主导与鼓励社会参与的关系,统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发展,坚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整体上以政府举办为主,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三)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预防保健机构和综合医院的合理分工协作机制。调整医院、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机构职能,将适宜社区开展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交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并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实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大中型医院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三级医院一般门诊和多发病、常见病、住院疾病康复期的治疗护理及慢性病防治等服务。

五、建立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

(一)完善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改革医院承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运行模式,改革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人事管理制度和收入分配管理制度,实行定岗定编、公开招聘、合同聘用、岗位管理、绩效考核的管理办法,不允许任何人承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内设科室,不允许没有资质的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事医疗活动,不允许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外人员借技术合作等借口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事经营活动,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的收入不得与医疗收入直接挂钩。逐步建立科学的社区卫生服务收支运营管理机制,探索实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收支两条线管理。

(二)创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管理机制。建立社区卫生服务基本药物制度,对常用药品和医用耗材由政府组织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减少药品流通环节,弱化药品收入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补偿作用,有条件的县(市)、区要探索实行社区常用药品零差率销售。加强收费监督管理,不允许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用于销售药品和保健品的免费讲座,不允许开展其他形式的增加医疗成本、增加居民保健经济负担的活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只接受免费和赠予的新技术、新设备,不允许借技术合作、推广新技术或新仪器设备等各种途径,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取任何费用,确保基本用药低成本运行,切实减轻群众的医药费用负担。

(三)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的监督管理。根据要求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技术操作规程、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制度,制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考核办法及标准,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动态管理。通过对社区卫生服务的质量考核、服务评价,增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竞争意识、服务意识,不断提高医疗水平、服务质量和居民满意度。根据每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综合考核结果确定等级,对取得优秀和合格等次的采取以奖代拨的形式给予奖励。

六、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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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教育部门。负责学校的社区卫生服务预防、保健、康复的宣传工作。

十、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对于维护居民健康、促进社区和谐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由市卫生部门牵头,发改、人事、财政、劳动与社会保障、规划、建设、民政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县(市)、区要按照上述要求,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发展工作的领导,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工作措施,落实工作任务,确保社区卫生服务发展各项目标的实现,全面推动我市社区卫生服务健康发展。街道办事处要积极承担对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提高本辖区全体居民健康水平的职责,协调辖区内各方力量,帮助社区卫生机构解决业务用房和其他困难。充分发挥慈善总会、红十字会、残联等社会团体作用,鼓励参与和支持社区卫生工作,积极配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做好对弱势群体的救助工作,落实社区残疾人基金扶持政策,设立社区残疾人康复园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