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敬老院事业健康发展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农村五保供养和敬老院管理工作,促进敬老院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五保供养和敬老院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府厅发号)精神,结合本区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和敬老院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是农村最困难的弱势群体,解决这部分人的生活问题,关系到党和政府在农村工作中的形象,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社会公平的必然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加强我区农村敬老院建设,是区委、区政府着力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桃花镇、区各相关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我区农村五保供养和敬老院管理工作。
二、突出重点,全面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待遇
区、镇两级政府在上级下拨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安排专项资金解决好五保供养经费,落实五保供养对象衣、食、住、医、葬方面的政策,切实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1、伙食。区政府继续执行《人民政府转发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意见的通知》(府发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五保供养和敬老院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府厅号),落实五保供养资金,按集中供养2820元,分散供养1560元标准直接列支,并全部用于解决五保供养对象的吃饭问题。同时,区财政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列支专项资金解决五保对象零用钱。
2、穿衣。按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0%列支专项资金解决五保供养对象的服装、衣被等费用。每年为五保对象配备床上用品及春、夏、秋、冬服装各两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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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3、加强敬老院内部管理。坚持以人为本、民主管理、文明办院、敬老养老的管理方针。建立健全院务管理、财务管理、伙食管理、卫生管理、安全保卫等规章制度,结合实际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加强对敬老院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层次。要加强院务公开,成立院务管理委员会,真正发挥其在民主决策、财务管理和服务方面的作用。
四、明确职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和敬老院管理工作是政府全面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必然要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桃花镇、区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各负其责,共同努力,把我区农村五保供养和敬老院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区民政局负责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审批和敬老院业务工作的指导。区财政局负责安排专项资金解决农村五保供养和农村敬老院建设、管理;桃花镇镇政府要认真组织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按规定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待遇,适当增加敬老院用地规模,为农村敬老院提供建筑用地和水田、山林、鱼塘等生产基地,提供敬老院必要的生产生活条件,确保农村五保供养政策在当地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