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发展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市创建全省农村卫生工作先进县的实施办法》抓住机遇,全面推进我市农村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发展,为广大农民解决基本医疗需求,切实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难题,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的目标,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创建农村卫生工作先进县(市)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求真务实的精神,通过创建活动,大力推进我镇农村卫生工作全面发展,为农民健康的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医疗卫生保障。
(二)创建要求
进一步落实农村卫生政策,加大农村卫生投入,健全农村卫生服务网络,提高农村卫生队伍水平,完善我镇各村医疗机构的健全和建设,使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明显完善,农村卫生服务明显增强,农民健康水平明显提高。
(三)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1、我镇年农民参合率超85%以上
2、统筹资金使用率达75%以上(含风险金)
3、参合农民住院实际补偿高于当年同期全省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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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六)加强卫生观念,对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按相关规定消毒、毁形、焚烧、填满。
(七)组织领导
成立镇创全省农村卫生工作先进县市领导小组,镇主管领导任组长,财政所、卫生院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对全镇卫生工作进行全年跟踪检查和督导,对创建工作不力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并责令限期整改,确保我镇创建工作的综合考评达到上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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