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服务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和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和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和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精神,为进一步深化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优化城镇卫生资源结构,建立和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镇卫生服务体系,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政府公共卫生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把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作为推进卫生改革和发展的切入点和重中之重,着力完善体制机制,有效解决群众关心的“看病贵、看病难”问题。
二、基本原则
坚持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的根本宗旨,注重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和公平、效率、可及性;坚持实行区域卫生规划,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多渠道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坚持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并重,中西医并重,防治结合;坚持属地管理,因地制宜,探索创新,积极推进。
三、总体目标
到2010年底,完成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7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组建工作,建成功能完善、设置合理、运行机制科学、监督管理规范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居民可以在社区享受到疾病预防等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城镇社区卫生服务覆盖率达100%。
四、工作重点
(一)创新社区卫生服务运作模式。
按照《*县城镇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和现有医疗机构的规模、功能,采取就近诊疗的原则,建立以县中医医院、妇幼保健站等医疗卫生机构为主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政府举办,社区卫生服务站原则上由政府举办,可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举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负责的区域范围由县卫生部门根据设置规划确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规定的区域范围负责管理本区域内的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根据具体情况,原则上由服务于本区域内的公立医疗机构、企事业单位的门诊和符合条件的民营医疗机构改建而成,也可单独设立。县疾病控制中心、妇幼保健站应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指导作用。在城镇形成由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组成的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实行双向转诊制度。县医院、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在县卫生部门的领导下,对社区卫生服务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
(二)拓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领域。
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公益性事业单位,属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贫困居民等为服务重点,开展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基本医疗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照社区卫生服务内容,以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为载体(建档率≥60%,60岁以上老人、慢性病人建档率≥90%),密切同社区居民的联系,使社区医生真正成为社区居民的家庭医生;拓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领域,有计划地增加服务项目,如针灸、推拿、理疗、功能锻炼等慢性病康复项目和口腔保健、心理咨询、临终关怀等大医院缺乏而社区居民急需的项目;同时要与社区家庭签订责任书,提供系统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三)制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
根据*县城镇布局的现状,考虑居民的分布和卫生资源的分布情况,机构设置原则上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社区卫生服务站为补充。全县共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7个,主要为县城2.9万人口服务。20*年,完成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标准化建设;2009年,完成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标准化建设;到2010年,共设置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坚持与社区建设同步发展的原则,将社区卫生服务纳入城镇社区建设中,与居民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以社区建设带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保证社区卫生服务的可持续发展。
(四)落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
按照卫生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的标准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主要采取以下方式解决基础设施建设问题:
1.充分利用现有的医疗卫生资源。按照添平补齐的原则,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主要通过改建、转型或功能转换等途径,建成符合要求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如洪纳海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县中医院承担,直接将原业务用房改建使用。
2.整合现有社区闲置资源。包括人、财、物、土地、房屋一并划转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办公室管理和使用。
3.按照设置规划确需设置中心(站),但又无房屋可用的社区,可按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标准,编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础建设项目,按程序由县发展和改革部门审核,列入年度投资计划,逐级上报,积极争取项目支持。
(五)调整充实社区卫生服务队伍。
结合实际,整合现有的医疗卫生资源,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以全科医师为骨干的社区卫生服务队伍,以适应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的基本要求。
1.承担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公立医疗机构,要将原单位人员进行分流,组建社区卫生服务队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配备6名医生、9名护士;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2名医生、2名护士);
2.社区居委会防保站工作人员经培训后,充实到社区卫生服务队伍中;
3.社区居委会妇保站工作人员经培训后,充实到社区卫生服务队伍中;
4.社区居委会卫生接种员经专业培训后,承担临时性公共卫生工作。
(六)实行统一管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1.承担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立医疗机构,由原派出单位管理人、财、物,业务上受县卫生部门指导,以合同契约方式考核和管理;
2.独立设置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县卫生部门统一管理人、财、物。社区卫生服务站接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管理;
3.承担社区卫生服务的民营医疗机构,其人、财、物由本单位自主管理,业务上受县卫生部门指导,以合同契约方式管理和考核。
(七)降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疗费用。
1.减免门诊挂号费、诊查费。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的居民可享受减免门诊挂号费、诊查费的优惠。凡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约定服务的患者,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向转诊至二、三级医院的,有关医院要建立接收转诊的“绿色通道”,并由接受转诊的医院给予门(急)诊诊查费个人减半的优惠。
2.规范服务,降低费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从机制上转变趋利性医疗行为,认真执行部分检查、检验项目结果互认制度,减轻群众的医药费用负担。
3.规范和控制医疗服务收费价格。根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功能定位,县卫生部门要及时出台《*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诊疗项目和收费标准汇编》,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保持比较低廉的收费水平。
4.降低社区卫生服务的药品零售价格。按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的要求,以州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为平台,采取以县为单位,组织医疗机构联合采购药品,并加强中标药品合同签订、履行、回款等环节的监管。在不突破物价部门公布的药品最高零售价的前提下,以药品实际购进价为基础,按规定差率制定药品零售价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压缩药品实际购销差率,将药品加价率控制在5%以内,逐步试行零差价,进一步降低虚高药价,积极推广使用临床疗效好的廉价药品。
(八)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疗水平。
1.推进医疗资源纵向整合。建立上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双向转诊制度,合理分流病人,力争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得到诊治。加强二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应人才和技术的支持,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诊疗水平。县卫生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城镇医疗资源的纵向整合,有计划、有组织地推进二级医疗卫生机构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业务支持。二级医院医务人员晋升高级职称前,必须到社区服务半年。
2.加强全科医师队伍建设。加大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社区临床医生全科医师比例。鼓励二级医院医生转岗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根据需要返聘二级医院退休医生,转岗和返聘的医务人员需经全科医学岗位培训后方可上岗。县人民医院要充分发挥医学教研优势,切实承担起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任务。20*年,要完成所有社区60%临床医生的全科医学岗位培训。
3.加强社区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县卫生部门要制定和实施社区公共卫生医师、护士岗位培训计划,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工作水平。
4.吸引医学人才到社区工作。落实有关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吸引医学人才到社区工作,优化社区卫生服务人员队伍结构,逐步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的收入水平。
5.充分发挥中(民族)医药的特色和优势,在社区推广应用中(民族)医药适宜技术,提供便捷、有效、价廉的中(民族)医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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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县审计部门负责对补助经费审计提出具体要求,做到每年审计1次。
县宣传部门负责宣传社区卫生服务的方针、政策,形成有利于社区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舆论环境。
县残联负责配合支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社区残疾人康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