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系统消除麻疹方案

2012年是我市全面推进消除麻疹工作进程的关键时期,为切实做好消除麻疹工作,确保年度消除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市卫生局等五部委联合印发的《2010-2012年市消除麻疹行动方案》(简称《行动方案》),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消除麻疹工作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多部门密切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通过提高人群麻疹疫苗接种率,加强麻疹监测,及时处理暴发疫情等策略和措施,实现消除麻疹目标。

二、目标

2012年全市麻疹发病率控制在5/100万以下。

三、工作指标

(一)¬以镇为单位,15岁以下适龄儿童含麻疹成份疫苗常规免疫全程接种率达到并维持在95%以上,及时接种率维持在90%以上

(二)托幼机构、学校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率达到100%,儿童含麻疹成份疫苗补种后接种率达到95%以上

(三)¬以市为单位,麻疹监测病例中排除病例报告发病率达到20/100万以上,麻疹疑似病例个案调查率达到100%,血清标本采集率达到90%以上,暴发疫情血清学确诊率和调查处理率均达到100%

四、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提高并维持高水平麻疹疫苗接种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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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区要加强消除麻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消除麻疹协调领导小组,组建专家队伍,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消除麻疹专项工作经费,认真按照《行动方案》要求,明确分工,密切配合,保证年度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开展督导检查与考核评价。各市区要进一步加强消除麻疹工作的督导检查与考核评价,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并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对消除麻疹执行进度、资金使用和实施效果等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总结和绩效评估。市卫生局将对近3年麻疹疫情明显上升以及有麻疹暴发的市区按月进行督导,必要情况下开展驻地督导。各市区要将本辖区2012年上半年消除麻疹工作评估结果,于今年6月30日前,报送市消除麻疹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