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厢区社会组织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区社会组织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有效推动广大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在疫情防控中发挥积极作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区各社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组织社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和互联网平台及时跟踪学习。要教育引导社会组织内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坚决扛起疫情防控的政治责任。要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及省民政厅、市民政局有关工作要求,强化风险意识、底线思维,坚决贯彻“四快一稳一整治”要求,坚持把疫情防控作为检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重要战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要始终坚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群策群力、努力奋斗,就一定能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具体做法
(一)增强大局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各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要迅速行动起来,把疫情防控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在疫情应对相应解除之前,停止举办各类与防疫工作无关的会议以及探访、慰问、培训、论坛、年会、换届会、聚会等活动,减少人员聚集。及时在本组织内部加强相关政策、知识宣传。在各业务主管单位的具体布署下,对本组织内武汉(湖北省)的回归人员,做好统计追踪工作。积极做好服务场所的防控工作,加强消毒和人员管控,科学投身疫情防控志愿服务中去。
(二)推行网上服务,自己批网上办
为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和阻断疫情扩散,20**年2月3日下午起,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含荔城区、城厢区行政服务中心)暂停办事大厅窗口现场服务。各社会组织需要办理业务的,可使用“闽政通”、“惠民宝”app进行线上申请,我局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窗口按照城厢区行政服务中心要求,全面推行“自己批、网上办”审批服务模式,实施线上政务服务平台“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邮寄办”。
(三)发挥特长优势,积极参与防控。各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要按照防疫工作部署,结合自身特长,依法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卫生、医疗产业等相关领域社会团体要引导会员单位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有条件的社会组织要提供紧缺防控医药产品和设备;行业协会商会要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共同维护疫情期间市场秩序,抵制哄抬物价行为;科技类、专业性社会团体要加强科学普及,引导社会公众相信科学,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社会稳定;社区社会组织要积极配合社区党组织,协助做好人员排查、宣传教育和疫情动态报告等工作。鼓励在党委政府领导下有序参与相关慈善救助帮扶活动和相关保障活动。
(四)积极宣传引导,凝聚正向能量。各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要积极参与发掘社会组织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及时上报我局。我局将积极做好经验总结和宣传推广,引导身边群众相信党和政府,形成示范带动作用,营造社会良好氛围,不断凝聚起众志成城、全力以赴、共克时艰的强大正能量。
(五)落实防控措施,打击非法行为。各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要根据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要求,在其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下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各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根据其所主管的社会组织性质、服务场所、服务人群,切实做好社会组织疫情防控工作的布署和要求,确保广大社会组织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在疫情防控期间如发现非法社会组织或非法开展公开募捐行为,应及时向区民政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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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城厢区民政局
20**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