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疗工作核心制度]医院医疗核心制度

【摘要】

1、首诊负责制度一、首诊负责是指第一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对所接诊病人特别是对急、危重病人的检查、诊断、治疗、转科和转院等工作负责到底

二、首诊医师除按要求进行病史、身体检查、化验的详细记录1、首诊负责制度

一、首诊负责是指第一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对所接诊病人特别是对急、危重病人的检查、诊断、治疗、转科和转院等工作负责到底

二、首诊医师除按要求进行病史、身体检查、化验的详细记录外,对诊断已明确的病员应积极治疗或收住院治疗;对诊断尚未明确的病员应边对症治疗,边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或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诊断明确后即转有关科治疗

三、诊断明确须住院治疗的急、危、重病员,必须及时收入院,如因本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按转院制度执行

四、如遇危重病员需抢救时,首诊医师首先抢救并及时通知上级医师、科主任(急诊科主任)主持抢救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拒绝抢救

五、对已接诊的病员,需要会诊及转诊的,首诊医师应写好病历、检查后再转到有关科室会诊及治疗

两诊两查三讨论,一(医)律(历)不准抢手术。

两诊:首诊负责制度、会诊制度;两查:三级医师查房制度、查对制度;三讨论:疑难病历讨论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历讨论制度;一(医)律(历)不准抢手术:医生交接班制度、病历管理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新技术准入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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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三、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签字同意,填写会诊单。应邀医师一般要在两天内完成,并写会诊记录。如需专科会诊的轻病员,可到专科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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