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一级档案管理单位档案工作总结
我局被评为省一级档案管理单位以来,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我局深入贯彻执行《档案法》,严格按照《浙江省档案法实施办法》的要求,认真开展了自检自查。现就我局档案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1.加强组织管理。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档案管理领导小组,明确了一名局领导分管档案工作,配备了专职档案工作人员,健全了由全局各科室“兼职档案员”组成的档案管理网络;同时保证了资金的投入,落实了档案业务工作所需经费,将档案管理工作确立为党组和局务会日常讨论议题之一。
2.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强化涉密档案监管,由专人统一集中管理档案,对机密件、秘密件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凡涉及保密的文件资料严格做好传阅和保存工作,实现“借阅一次,登记一次”。
3.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了建立了《文件材料归档与不归档范围》、《综合档案室工作职责》、《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制度》、《档案保密制度》、《档案保管制度》等一些列规章制度,同时将各乡镇司法所的档案工作列入目标考核资料,并要求各乡镇司法所严格执行,认真落实。明确在文件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等重要环节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做到收集齐全、分类合理、组卷科学、归档及时。
二、档案业务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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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三、档案管理工作
我局设有专人负责对局内档案资料的安全管理,定期对其数量和保管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填写登记簿;对档案资料库内温湿度按照要求进行调控,并及时对档案资料进行除尘、消毒,定期清理库房卫生,并进行安全检查,未出现任何事故。
目前,我局档案工作已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档案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巩固和发展己有成绩的基础上,根据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需要,不断改善和完善档案管理手段,加快档案电子化、信息化进程,确保档案的绝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