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转寄申请书

毕业生档案整理及转寄说明

一、档案整理:

1、毕业生档案的材料包括。新生录取材料、毕业生登记表、学业成绩报告单、实践学习登记表、奖励处分证明、入党(团)志愿书、学位授予证明和体检证明等。

2、通过毕业生资格审查后,毕业生档案由所在院(系)整理、核对、造册、封签,统一交学校招生就业处在封签上盖章后根据不同就业形式转递或留存

二、档案转递

省内:省内毕业生档案详细地址

1、已通过签定就业协议书落实用人单位,毕业生档案转寄至报到证所注单位

2、已通过签订其他就业文本落实用人单位,毕业生档案转寄至生源地盟市教育局

3、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档案转寄至生源地盟市教育局

4、不愿在生源地盟市教育局落档,根据本人意愿到当地高新人才市场开具调档函,院系凭调档函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办理人才交流中心毕业生档案转寄手续

5、三支一扶、西部计划档案回盟市教育局。不愿回生源地由本人去高新市场开调档函保留在。

省外:省外毕业生档案详细地址

1.已通过签定就业协议书落实用人单位,毕业生档案转寄至报到证所注单位

2、已通过签订其他就业文本落实用人单位,毕业生档案转寄至生源地省主管部门。北京市:北京市人事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处

安徽省:安徽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福建省:(师范类)福建省教育人才服务中心(非师范)福建省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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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黑龙江省教育厅学生处

重庆市:重庆市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青海省:青海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