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行政公开审案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促进“阳光行政推进年”活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规范文化(新闻出版、版权)机关行政执法工作,按照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市部分市级行政执法机关“公开审案”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局执法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增强依法行政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健全完善阳光行政、文明执法工作的运行机制、检查监督机制和奖惩激励机制,规范行政管理秩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和谐稳定,服务发展大局。
二、工作范畴
文化(新闻出版、版权)局重大行政行政处罚以及疑难复杂案件的办理,应按规定要求面向内部和社会公开,实行“公开审案”。
实行“公开审案”面向社会公开的事项,应邀请有关专家参加、组织各界代表旁听。
实行“公开审案”,应坚持有利于强化社会监督,有利于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有利于促进依法行政的指导原则。
三、工作内容
(一)、对内公开
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建立集体讨论决定的工作机制。
1、建立制度,明确集体讨论的案件范围、程序等。
2、健全组织,明确集体讨论案件的参加人、主持人等。
3、做好集体讨论案件会议的笔录,立卷归档。
(二)、对外公开
处理重大、复杂、社会影响较大或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将产生重大影响的案件时,在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前,应广泛听取有关专家、有一定研究或经验的人士意见建议,综合各方面意见后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听取意见建议程序不能代替听证程序。
1、建立制度。对公开审理的案件范围、专家组、监督组的成立和公开审案的程序步骤、专家意见的听取等事项进行规定。
2、成立组织。聘请相关部门代表、律师、其他方面人士组成专家组和监督组。
3、召开会议。对在本地区有一定影响的大要案件,政府、社会关注的案件,首次办理的新型案件,其他有必要进行公开审理的案件,以召开专家组会议的形式,听取意见和建议后,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4、形成案例。对听取意见建议后作出的合理合法的行政处理决定案件,可以形成案例,在处理类似案件时,进行参照。
(三)、社会监督
1、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对当事人或有关人员进行第一次检查或询问时,应出具标准格式的《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经当事人或有关人员签注意见后存入案件卷宗。
2、在执法告知时,向当事人发放《行政执法终端反馈卡》,听取当事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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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1、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公开审案”工作的组织部署、制度建设、工作协调和督促检查,明确责任,保证质量,按进度要求,立足实际,采取扎实措施,确保“公开审案”工作取得实效,促进依法行政。
2、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格按照“公开审案”的工作要求,逐项对照、逐项落实,促进行政执法活动更加规范。
3、执法监督部门在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积极发挥职能作用,认真抓好“公开审案”工作的落实和推进,实施有效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