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装”公款旅游引发的思考
【热点综述】
历经14年打磨、素有“经济宪法”之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法律规定了三种具体的垄断行为,包括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简言之,国家制定实施《反垄断法》,就是要进一步规范市场竞争的秩序。
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国务
院成立了反垄断委员会。主要职责是。研究拟定有关竞争政策;制定、发布反垄断指南;协调反垄断行政执法工作等。国家工商总局成立“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负责《反垄断法》实施的相关具体工作。
中国的《反垄断法》是与国际接轨的,目的是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反垄断法》明确规定企业可通过公平竞争、自愿联合,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市场竞争力,所以,我国的《反垄断法》并不反对企业大和强,而是反对企业以大欺小、倚强凌弱等涉嫌垄断的行为。同时,《反垄断法》并不反对垄断企业的客观存在,反对的是垄断企业利用优势地位推行垄断的行为。
《反垄断法》不仅是针对所有企业的相关行为,而且还有对政府的要求。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可见,中国《反垄断法》的特征之一就是反行政性垄断。
改革开放30年的经验表明,维护经济领域公平、平等竞争,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大中小企业的平等市场地位和良好有序的发展环境,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当然,《反垄断法》目前在我国还是一种全新的法律制度,不可能解决市场秩序中遇到的所有问题,相关案件的判断专业性非常强,需要大量的技术性文件支持。今后我们还要在法律的实施过程中总结、调查审理案件的经验,并借鉴国际上一些成熟的立法和执法的做法,逐步地制定配套的细则和指南。
【教材分析】
结合经济生活
1.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良好的市场秩序依赖市场规则来维护。市场竞争规则维网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禁止各种形式的地方保护、非法垄断及其他非法竞争行为。市场交易必须自愿、平等、公平、诚实守信,禁止强买强卖、牟取暴利等违法行为。
2.市场调节有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的缺陷,遏制非法的垄断性经营行为,需要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反垄断法》的实施,是国家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经济活动,它不只是为了弥补市场调节的不足,更是由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决定的。
3.企业要守法诚信经营,依靠技术进步、科学管理等手段,形成自己的竞争优势,通过兼并联合,做大做强,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高企业网竞争力。
4.《反垄断法》的制定实施,适应了经济全球化与中国入世的要求,有利于更好地贯彻非歧视原则、公平竞争与公平贸易原则,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推进经济科技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5.物价水平是影响消费水平的主要因素之一,价格垄断侵害消费者及其他企业的合法权益。《反垄断法》明确规定禁止企业利用其市场控制地位侵害消费者利益,为消费者提供了一柄新的维权武器。
结合政治生活
1.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立法机关坚持民主决策,充分听取民意,实行民主立法。执行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真正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
2.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政府是人民意旨的执行者和人民利益的捍卫者,必须坚持对人民负责原则。实施《反垄断法》,规范政府行为,有利于维护人民利益,树立政府权威,是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体现。
3.政府有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职能。国务院设立反垄断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反垄断工作,体现了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功能。
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十届全国人大表决通过《反垄断法》,体现了全国人大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最高立法权。
5.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立法是依法治国的前提,依法行政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提高行政管理水平的基本要求。《反垄断法》的实施,有利于规范政府的行政行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结合生活与哲学
1.物质决定意识,要求一切从实际出发,发挥正确意识的促进作用。针对我国垄断经营及市场经济发展的现状,及时实施《反垄断法》,对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全面小康的经济目标有重要作用。
2.坚持尊重规律客观和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相结合。贯彻实施《反垄断法》,要坚持革命精神与科学态度的统一,既要调动各方积极性,又要按客观经济规律办事。
3.联系是普遍的、客观的,要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贯彻实施《反垄断法》,既要尊重我国社会的客观条件,又要与国际接轨
,借鉴国外成功的做法。
4.发展的实质是旧事物的灭亡和新事物的产生,发展具有普遍性,要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积极支持新事物的成长,认真贯彻并不断完善《反垄断法》。
5.事物的发展是量变与质变的统一,又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贯彻实施《反垄断法》,要坚持循序渐进,既要相信光明的前途,又要准备走曲折的路。
6.矛盾具有
特殊性,要求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贯彻实施《反垄断法》,要适应当今中国国情,切忌“一刀切”,照搬一种模式,照搬别国的做法。
7.矛盾主要方面决定事物的性质,贯彻实施《反垄断法》,要正确判断经济活动的性质,注意区别合法垄断与非法垄断,保护企业做大做强,反对垄断企业利用优势地位推行垄断的行为。
8.辨证的否定是事物发展的环节,也是联系的环节,要求勇于创新。贯彻实施《反垄断法》,必须尊重实际,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完善与之配套的细则和指南。
9.人民群众是实践的主体,是历史的创造者,要求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贯彻落实《反垄断法》,要坚持以人为本,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充分发动群众。
10.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应经济基础状况的规律,要求深化改革,完善法律体系,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创新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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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5.⑴矛盾就是对立统一,矛盾具有普遍性和客观性,要求我们承认矛盾,对国企存在的垄断经营问题不应该视而不见;矛盾具有特殊性,要求我们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国有经济,既要保护其合法经营活动,又要禁止其非法垄断行为。
⑵例如。①反垄断法作为保护市场竞争和维护市场秩序的基本法律,要求企业坚持依法诚信经营,依靠技术进步、科学管理等手段,形成自己的竞争优势,通过兼并联合,做大做强,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高经济效益。②政府要坚持依法行政,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③《反垄断法》是对消费者权益的有力保护,对于企业垄断经营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消费者应当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⑶①理论:公民应当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敢于、勇于、负责、依法行使监督权,坚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情况。②实践:公民可以通过信访举报制度、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舆论监督制度、监督听证会等形式,实现对电信等公共服务部门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