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的通知
各村支两委、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我镇自建立农村低保制度以来,绝大多数农村基层干部认真落实党和政府农村低保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照审核审批流程确定农村低保对象,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提高了农民的生活质量,促进了我镇社会稳定,切实维护农村困难群众利益。但仍有少数基层干部在农村低保工作中利用职权,贪污挪用、虚扫冒领、截留克扣、失职渎职、优亲厚友、收取好处费等问题,侵害了农村困难群众利益,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影响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形象。针对上述情况,根据省纪委、省监察厅下发《关于近年来我省农村基层干部违反农村低保政策有关案件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黔纪发„2011‟3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和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农村低保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农村低保制度是农村社会基本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农村低保工作专项检查是维护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是解决农村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利益的需要。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开展农村低保检查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要加强领导,统一思想,认真开展农村低保工作情况检查,督促检查既是保障农村困难群众生活的有效途径,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希望各村支两委、居委会、镇直各单位借此契机,将农村低保工作进一步抓实抓好。
二、工作任务、目的和范围
(一)检查是否有违反政策发放低保资金的行为。
(二)坚决纠正村干部利用职权,贪污挪用、虚报冒领、截留克扣、失职渎职、优亲厚友、收取好处费等问题,杜绝“关系保”、“人情保”等行为的发生,确保农村低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三)高度重视,严密组织、集中时间、力量在全镇进行一次拦网大排查。要严格按照省纪委《关于近年来我省农村基层干部违反农村低保政策有关案件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要求,采取逐村逐户进行排查,按照一个村一个村,一个组一个组地对突出问题进行梳理排查。
三、组织领导
成立松桃苗族自治县盘石镇农村低保工作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全镇专项检查组织和指导工作。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任海燕(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组长:石勇(镇纪委副书记)
何海堂(镇民政办主任)
龙金山(镇财政所所长)
成员。石海(镇纪委委员)、龙明建(镇纪委委员)、龙毅锋(镇纪委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纪委,石勇兼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2522001。
四、工作步骤和方法
专项检查工作采取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并重的方法,具体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重点检查三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2012年1月1日至10日)
一是根据省纪委、省监察厅下发《关于近年来我省农村基层干部违反农村低保政策有关案件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黔纪发„2011‟36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实施方案;二是及时做好动员部署,召开干部职工会议,抓好学习教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二)自查自纠(2012年1月11日至2月29日)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将此次自查自纠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集中力量,精心组织,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各村支两委、居委会要对本辖区违反政策发放低保资金开展自查自纠,主要包括:
1、是否有工作中利用职权,贪污挪用、虚扫冒领、截留克扣、失职渎职、优亲厚友、收取好处费等行为。
2、是否有在农村扶贫开发、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卫生、危房改造、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和移民安置等方面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行这。
3、是否存在“关系保”、“人情保”等现象。
4、其它有关情况。
(三)重点检查(2012年3月1日至3月31日)
为了保证专项检查工作质量,县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要组织相关部门对自查自纠不力的,违规操作严重的地方开展重点检查。重点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小组根据重点检查情况写出检查意见和处理意见,并报告县委、县政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镇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要根据本镇的实际情况,确定重点检查村进行重点抽查,在检查过程中遇到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汇报。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对农村低保专项检查工作要精心组织和安排,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确保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保证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防止检查工作流于形式。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依法行政,公正严格。专项检查要准确运用法律和政策,严格履行检查程序,对于在农村低保重点检查过程中违反政策现象的行为,发现一起,取消一起。情节严重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2012
年1月10日中共盘石镇委员会
第二篇:河南省农村低保专项检查工作专刊河南省农村低保专项检查工作专刊
(二十五)
平舆县取消不符合政策低保对象4926户6203人。一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平舆县成立了以县纪委书记为组长的农村低保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6个督导组具体抓落实,并制定了平舆县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县乡村三级层层召开动员会,布臵安排农村低保专项检查工作,全县上下形成了县委统一领导,纪委牵头组织,民政负责实施,财政审计全力配合,乡镇具体落实,村组干部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为专项检查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二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县纪委在报纸、电台、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各乡镇共设立举报箱19个,举报电话27部,悬挂条幅400余个,张贴标语1200余条,通过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了浓厚舆论氛围。县纪委还统一印制了《农村低保政策问答》彩页30000份,下发到群众手中,并在县城舆新广场前的led大屏幕上持续宣传低保政策60天,增强群众对低保检查的知晓度。三是加强自查、落实责任。一是抓好申请申报环节,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向常住地村委会提交申请,由村委报乡镇政府审核。二是抓好入户调查环节,坚持三级调查原则,以乡镇民政所、村委会调查为主,县民政局按不低于30%的比例抽查。三是抓好民主评议环节,各乡镇、行政村都成立了评议小组,根据入户调查情况,逐户做出评议,接受群众监督。四是严格执纪、确保实效。县纪委农村党风室牵头,从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
抽调人员组成6个督查组,对全县19个乡镇的低保自查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督查,严肃追究了在专项检查工作中消极应付、推诿扯皮、设臵障碍、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的相关责任,有效推动了工作开展。截至目前,全县已取消不符合政策的低保对象4926户6203人,自查面达到100%。
中牟县取消不符合规定低保对象1536户2777人。一是加强领导,迅速部署。县委成立了农村低保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工作方案,并召开了由各乡镇纪委书记、民政所长参加的专题会议,对专项检查的范围、内容、方式和程序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做好宣传,营造氛围。县、乡、村三级充分利用广播、公开栏、标语等形式宣传农村低保政策、标准及申报程序,并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使低保政策家喻户晓。三是严格程序,认真自查。各乡镇及时成立了专项检查督导组,按照实事求是、手续齐全、张榜公布、整改到位的要求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重点对低保对象认定、低保资金管理和发放等情况进行认真自查。截止目前,全县18个乡镇组织人员入农户11000户,入户检查率达100%。四是集中检查,成效显著。8月下旬,县纪委从民政、财政、审计、农委等单位抽调30名工作人员,组成6个检查组,对全县农村低保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进村入户调查、查阅资料等方式,共检查行政村162个,进农户2871户,有效推动
了工作开展。截至目前,在农村低保政策专项检查工作中,全县共取消不符合规定低保对象1536户2777人。
新乡县取消523户1269人的农村低保资格。按照省、市有关要求,新乡县成立了农村低保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抽调人员集中办公,用一个多月时间对全县农村低保对象进行了全面核查,取得显著效果。一是实现了“应退则退、应保尽保”。第三季度,各乡镇共有6022户13261人申请农村低保,各乡镇民政所对申请对象做到100%入户调查,县民政局低保科做到50%以上入户抽查,经过认真细致的审核,全县共取消523户1269人的申请,新增167户357人,最终确定5666户12349人为第三季度低保对象。二是解决了长期公示难题。长期以来,农村低保长期公示工作存在不少问题,有的村随便贴张纸结果几天就找不到了,有的村只公示一两天就把公示栏搬回屋内,有的村只是在上级检查时才公示一下,针对这些问题,县纪委要求各村按照《河南省农村低保对象基本情况登记公示表》要求,由村务监督委员会盖章后将《公示表》按月或按季度长期公示,同时公示低保申请条件、程序和举报电话,并将公示内容拍成影音资料一起存档。目前全县所有行政村全部建立了永久公示栏,并做到了长期公示。三是完善了低保档案资料。低保对象增减是一个动态调整过程,为规范低保对象资料,县纪委要求乡镇要做到一村一档、规范齐全,同时要求各乡镇和民政部门对群众来电、来信及上门举报,要及时
处理回访,并将群众举报情况、处理结果登记造册、存档备查。
第三篇:2010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绥化市基层城市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2009年城乡低保“四清”成果,全面加强城市低保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彻底解决基层低保办理过程中的推拖拒报和骗卡索贿问题,建立起规范、有序、廉洁、高效的低保工作运行机制,根据市政府2010年民政工作目标责任状和全市民生工程百件实事要求,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强社会救助管理和搞好低保资金清查整改的部署,以深化城乡低保清查为主线,以集中解决基层城市低保存在的推拖卡要问题为突破口,以低保资金清查整改、低保档案规范管理、低保提标政策落实为重点,规范低保行为,提高低保质效,扩大低保信誉,切实打造诚信低保、阳光低保、廉洁低保、效率低保,推进全市低保和社会救助管理工作再登新台阶。
二、需重点治理和解决的问题
1、基层街道办事处(镇、社管委)和社区在低保受理、登记、入户调查、审核、复核中对申报低保的贫困居民态度蛮横、故意刁难、拒绝受理、拖延上报、效率低下甚至借机勒索、接礼受贿行为;
2、基层社区组织在低保调查认证时弄虚作假,骗取低保审批行为;
3、社会上专门从事低保诈骗,骗取百姓钱财行为;
4、行风热线投诉和群众举报并核实的低保冒领、骗领行为;
5、已被国家审计署和省审计局通报,在低保和社会救助资金上拖延整改甚至拒绝整改行为;
6、低保台账、统计报表虚报、瞒报和虚列低保预算、支出行为。
三、主要任务
和工作要求
此次基层城市低保专项治理主要任务有四项:
(一)治理基层城市低保办理中的推拖卡要和接礼受贿行为。民政部门要与本级纠风办配合,对基层街道办事处(镇、社管委)和社区低保受理、登记、入户调查、审核、复核、公示情况进行彻底核查,严肃处理对申报低保的贫困居民态度蛮横、故意刁难、拒绝受理、拖延上报、效率低下甚至借机勒索、接礼受贿等行为。具体要求:⑴核查低保受理、登记情况,查清对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居民不予受理、不给登记的原因;⑵核查低保入户调查情况,查清登记受理后不入户调查或调查弄虚作假、走马观花的原因;⑶核查审核盖章情况,查清不予审核盖章的原因;⑷核查低保刁难勒卡情况,查清勒卡原因及索贿受贿事实,违纪违规的要严肃
2追究责任。
(二)治理社会上以办低保为名骗取百姓钱财行为。民政部门要与本级公安机关配合,对社会上专门从事低保欺骗,骗取百姓钱财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具体要求:⑴利用电视、报纸发布通知,公布监督举报电话;⑵配合公安机关对举报案件进行调查核实;⑶对事实清楚的诈骗者进行相关处罚并在电视上公开曝光。
(三)治理基层街道办事处(镇、社管委)和社区弄虚作假、骗取低保审批行为。具体要求:⑴通过低保公示方式,发现虚报、骗保问题;⑵配合纪检纠风部门调查核实;⑶对事实清楚的虚报、欺骗单位和个人进行相关处罚。
(四)治理低保台账报表虚报、瞒报和虚列低保预算及支出行为。具体要求:⑴核查城乡低保电子台帐和月报、季报表。核对台帐实际保障人数,审定低保金实际发放人数,切实做到台帐、报表和微机实际发放人数一致;⑵对通过低保台账报表虚报人数,套取国家资金行为进行全市通报,核减虚报人数,取消年终评选先进资格。
四、清查的时间、方法、步骤
此次城市低保专项治理从2009年4月10日开始至9月月20日结束,大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部署清查治理阶段(4月10日至4月30日)。各县(市、区)要按照市政府2010年民政工作目标责
3任状和全市民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尽快召开街道办事处(镇、社管委)领导、公共服务中心专职副主任(民政助理)、社区居委会主任参加专项治理会议,全面部署专项治理工作;要尽快制发本级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具体步骤和方法;要组织专项治理队伍,开展培训辅导,并与深入开展低保清查结合起来,边清边治,边治变清;要运用电视、广播等媒体广泛宣传开展低保专项治理的意义,宣传低保相关政策,扩大低保宣传声势和影响;要加强上下沟通协调,认真细致地抓好低保清查和治理,绝不允许做表面文章、走过场。
第二阶段。自我清查和整改阶段(5月1日至7月10日)。各县(市、区)要集中组织人力进行自我整改和治理,对国家审计署和省审计局通报的低保资金使用和管理方面的问题,要逐条梳理,逐项整改,务必达到市里下发的整改方案要求;对上述六个方面的问题和四项整改治理任务,要精心安排部署,认真进行自我清查、整改和治理,县(市、区)民政局(低保局)可组织工作组集中检查验收,必须保证整个清查、整改和治理质量,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检查验收的,经市里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必须做到时间服从质量。要在自查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工作程序,修订管理制度,完善政策措施。自查验收结束后要以民政局名义形成书面自查报告,7月10日前上报市低保局。
第三阶段:整章建制和检查验收阶段(7月11日至8月
420日)。
市民政局印发全市基层城市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检查验收方案,与市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共同组成工作组,分别由民政、财政、审计、监察部门领导带队,对10个县(市、区)基层城市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采取听汇报、看帐目、查阅资料与召开座谈会、走访低保户相结合的方法,重点抽查1个街道办事处、4个社区、5-8户低保家庭,农村重点抽查2个乡镇、2个村委会、3-5户低保家庭。检查组将对工作跑粗、搞形式主义、严重弄虚作假或群众和低保对象意见较大的进行全市通报并责令推倒重来,直到达到整改和专项治理验收标准为止。验收结束后书面报告省民政厅。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全市基层城市低保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副市长夏永智任组长,市民政局局长谭占国任副组长;成立全市基层城市低保专项治理办公室,市低保局负责具体工作。各县(市、区)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和办公室,配齐配强工作力量。要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县(市、区)民政局长为主要责任人,低保局长为具体责任人。要将专项治理任务指标分解到具体股(室),落实到街道办事处(镇、社管委)、社区和具体办事人员;要强化政府行为,严格检查考核,确保此项工作顺利
5实施。
(二)认真搞好协调配合。各县(市、区)民政(低保)部门要与财政、审计部门密切配合,相互支持,主动沟通协调,共同抓好低保资金清查整改;还要主动协调监察、公安部门,共同研究确定低保社会化监督办法和低保专项治理办法,在本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形成整体合力,务必保证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大力强化有效指导。各地要切实加强对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对每一个步骤、每一个环节,都要做到胸中有数,超前指导,及时拿出具体指导意见,确保工作不走样、不跑偏,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各地工作指导组要边清查、边发现问题、边整改、边治理,对工作中发现的矛盾和问题要敢于碰硬,及时研究解决,特别是对群众反映的重点问题,要认真分析,按照政策规定尽快解决。要加强对典型的培育和推广,各地要树立一批低保管理过得硬的典型,形成具有特色的典型群体。
(三)严肃执行工作纪律。要结合此次专项治理,制定和健全严格的低保管理制度;严格限定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镇、社管委)、民政局(低保局)的低保办事时限,加强低保审批层级监控;严格执行行政问责制,对人为造成工作错、漏、误、拖问题的实行责任追究;要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聘请低保特约监督员,建立城市低保阳光大厅;
6要在民政(低保)系统形成快事快办、特事特办、雷厉风行的工作机制;要将低保专项治理和建立低保阳光大厅工作尽快向农村延伸,形成城乡统一的低保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管理运行机制。
第四篇:农村低保工作自查整改实施方案农村低保工作自查整改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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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七、农村低保金的领取为进一步加强对农村低保金的监管力度按照
省、市要求对农村低保金发放采取社会化发放方式统一要求在金屯信用社开设农村低保对象存折一卡通并将存折账号复印报镇民政所由镇民政办直接发放到户杜绝农村低保金被挤占、挪用现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调整资金进行“二次分配”确保农村低保金及时、准确、足额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确保及时得到救助。
八、工作要求一农村低保工作是一项民生工作各村委会务必要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工作理念认真抓好每一个阶段的工作落实切实把改变困难群众生活现状为己任真心实意地为困难群众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二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村委会要按规定时间组织开展好各阶段的工作按要求完成好宣传、入户调查、测评评议、公示、审核工作及报表填报工作确保工作质量。三各村在开展农村低保评定工作时要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杜绝优亲厚友应付行事。四各村在开展此项工作时要加强领导统筹兼顾要把农村低保评定工作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来抓严格执行农村低保评定的条件和程序严明各项工作纪律切实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最需要关心的困难群众手中确保全镇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