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低保对象审核暨专项治理工作责任书

为了切实做好农村低保对象审核工作,规范农村低保运行,推动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镇政府与各村签订本责任书。

一、各村要认真履行农村低保申请申报、协助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经济状况核查、对象审核与上报、信息录入、建立低保档案、低保证运行等责任;

负责做好本辖区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的各项工作。

二、各村要在村部设立社会救助岗,受理或就近办理困难群众申请农村低保、城市低保、特困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等业务,并及时把农户申请资料交到镇政府

三、各村包村干部要带领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在村干部的协助下,对申请享受农村低保的家庭开展入户调查。2018年6月底前,要对所有农村低保对象、近一年来曾提交低保申请但未通过审核或审批的家庭、动态管理中已退出的家庭、因病因学因残因意外事故等致贫返贫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干部近亲属中享受低保家庭,全部进行一次家庭人口状况、收支状况、财产状况调查,并严格实行“谁入户、谁签字、谁负责”。

入户调查过程中,要运用“农村低保家庭困难状况评估指标体系”(甘民发c2017230号文),对申请对象家庭困难状况进行量化评估。并采用影像或照片的形式,对入户调查家庭状况留影留痕。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八、严肃农村低保等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实不细,致使低保对象认定不公平、不公正造成群众上访事件的发生。严禁在农村低保工作中弄虚作假、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行为,严禁二次分配低保资金,严禁不予受理低保申请或对未提出申请的特殊困难对象不关心、推拖绕、遇矛盾上交等现象的发生。本村出现1例以上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问题的,追究村级党组织和村委会负责人、包村干部、低保经办人员的责任。

九、本责任书内容的入村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每年年底进行一次全面考核

十、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各村委会、镇政府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