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项目管理“三项”制度

水利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为规范水利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地方工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建设管理中心的特点,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档案的归档范围及质量要求

(一)工程档案的归档范围。对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二)归档文件的要求。归档的水利工程文件应为原件;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清晰、幅面整洁。

二、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装订、归档及移交、保管、统计

(一)工程档案的收集。各工程项目的负责人负责本工程项目从工程准备阶段到竣工备案验收过程中工程建设文件及影像资料的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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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程档案的借阅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为机密级,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为秘密级。没有领导批示,档案管理人员不得私自随便外借档案资料。

四、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