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管护制度

革勒车镇水利工程管护协议书

甲方:来凤县水利水产局革勒车镇水利水产管理站(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我镇水利基础设施的管理与养护,确保农村水利设施完好运行,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甲方将工程的日常管理养护承包给乙方,劳务费元,乙方愿意承包该工程的日常管理养护,并同意下列协议条款。

一、乙方自觉执行水利基础设施管理与养护的有关规定,服从专业管理机构的指导,遵守一切安全操作规定,并承担责任段的管护责任;

二、甲方结合检查考核得分核定乙方的管理养护报酬;

三、甲方根据《革勒车镇水利基础设施管护制度》的规定,每年对乙方进行二次考核,每年度按下列标准付给乙方管护报酬:

1、考核得分达到95分(含95分)以上的按总劳务费的100%支付;

2、考核得分达到85分(含85分)至95分之间的按总劳务费的80%支付;

3、考核得分达75分(含75分)至85分之间的按总劳务费的60%支付;

4、考核得分达60分(含60分)至75分之间的按总劳务费的40%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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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村(社区)各执一份,报镇人民政府和县水利水产局各备案一份

甲方:乙方:代表: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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