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局办事指南5则范文

广播电视局办事指南

一、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审核申报材料:

1、设立主体的申请报告

2、广播电视站申请许可证登记表

3、人员、资金、场地、设备的相关证明文件

4、广播电视节目转播技术方案,覆盖范围等技术资料

5、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办理流程:

1、受理;

2、初审;

3、复审;

4、审核办理期限:11天收费情况:不收费

办理依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二、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申请人须在报告中证明当地行政区域性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尚不具备与该社区联网的条件)

2、开办单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及物业管理资质的相关证明文件

3、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技术方案和规章制度

4、具有保障安全传送广播电视信号所要求的资金、场地、设备,必要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证明文件

5、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申请(年检)表,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节目表

6、市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它材料办理流程:

1、受理;

2、初审;

3、复审;

4、批准办理期限:20天收费情况:不收费

办理依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管理暂行办法》

三、单位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内电视节目审批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加盖章单位公章,法人签署意见)

2、组织机构代码及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

3、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内卫星传送电视节目申请表

办理流程:

1、受理;

2、初审;

3、复审;

4、批准办理期限:20天收费情况:不收费

办理依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

四、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核发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核准登记件

3、公司章程

4、主管部门批准成立机构的文件

5、法定代表人、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相关资料

6、资金验资,场所和设备等相关证明资料

7、电影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提交的相关资料

8、消防安全合格意见书

9、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申请(年检)表办理流程:

1、受理;

2、审查;

3、批准办理期限:20天收费情况:不收费

办理依据:《电影管理条例》

五、广播电台、电视台(含教育电视台)设立、变更审批

申报材料:

1、设立主体的申请报告

2、县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查意见,教育台须持有经国家教育部门审核的意见

3、本级人民政府同意设立、变更的批准文件

4、筹备计划

5、可行性报告(内容包括人力资源、资金保障及来源、场地与设备、节目频道设置规划、传输覆盖范围和方式、技术参数)

6、运营规划

7、拟使用的台名、台标、呼号,并附台标设计彩色样稿、创意简述和电子文稿

办理流程:

1、受理;

2、初审;

3、复审;

4、审核;

5、审批

办理期限:10天(市本级)收费情况:不收费

办理依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台电视台审批管理办法》

六、个人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电视节目审批

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证明

3、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内电视节目许可证申请表办理流程:

1、受理;

2、复审;

3、审批办理期限:20天收费情况:不收费

办理依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

七、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许可申报材料:

1、成立机构的申请报告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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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期限:10天

收费情况: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6-8元

办理依据:湘介服[2009]153号《关于加强有线电视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