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委资金清理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清查工作”),根据市府办发〔2012〕105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财发〔2012〕9号《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市农委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促进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为着力点,以加大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力度、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保障资金管理使用安全为重点,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通过开展专项清查,力争实现部门管理职责更加明晰、资金监管体系更加完备、资金统筹安排更加合理、资金使用效益更加显著、广大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

市农委成立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市农委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开展市农委专项清查,协调解决专项清查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和困难;牵头组织市扶贫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人行市中心支行督导和重点检查钟山区开展专项清查工作,交流和通报情况,并向市级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

市农委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市农委领导小组相关材料的起草,根据市农委的统一部署,负责本单位的专项清查工作和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搜集整理专项清查工作有关资料,做好日常工作。同时督促指导本系统做好专项清查工作。

三、工作原则

要认真查找当前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既要解决当前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又要切实解决强农惠农工作中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建立健全监管体制和机制,确保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四、工作内容

(一)内容

1.清理。对本单位2007—2011年强农惠农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和清理。

2.检查一是接受市审计局牵头组织的对我单位的检查;二是牵头组织检查钟山区2007—2011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三农”各项资金(包括基建投资用于“三农”的支出)的使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1)对农民的补贴资金。如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2)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如农村“水、路、电、气、房”等资金。(3)农村社会事业投入。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补助、财政扶贫资金。(4)其他重点专项资金。如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被征地农民补偿费用、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等。

特别要注意检查和纠正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一是管理制度是否完善;二是对农民的各项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户;三是是否存在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的问题;四是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问题;五是是否存在滞留、资金使用效率较低的问题;六是财政预算安排的强农惠农资金相关账户设置和资金划转存在的问题;七是违反制度规定的其他问题

(二)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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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要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实施,统筹安排好各方面工作,选派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的人员参加专项清查,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措施落实,不得影响整体工作进展。

(三)突出重点,着力自查。开展自查工作,要着重清查资金规模大、涉及面广、农民群众关心、社会各界关注的强农惠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对涉及的工作内容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认真整改。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通过”的要求,对清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梳理,逐条整改,做到整改目标、任务、措施、方法、责任、要求“六个明确”。对检查当中发现的问题没有及时整改的,或是工作走过场、弄虚作假、上报数据审核把关不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纠防并举,建章立制。市农委设立举报电话,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举报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同时,严格执行信访举报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通过清理检查,全面查找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进一步创新和规范强农惠农资金管理工作体制和机制,加大源头防范力度,促进建立强农惠农资金监管的长效机制,不断强化强农惠农资金政策落实的实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