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扶贫与农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调研报告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摆脱贫困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斗争的起点。要继续推进综合扶贫与农村振兴的有效衔接。与其在脱贫工作中给钱给事,不如建个好支部,培养一批好干部。要实现脱贫致富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全面振兴农村的有效对接,必须发挥基层战斗堡垒的作用,实现人才、资本、资源等要素向农村的流动,推进农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的全面振兴,如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目前,农村人口外流严重,村支书选拔问题日益严重。选优配强的村干部队伍,真正培养一支热爱农村、艰苦奋斗、锐意进取的“三农”干部队伍,是实现农村全面振兴的最基本条件。一是开辟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两个渠道,内部取“人才”,注重村内挖掘培养,特别是从归国企业家、大学毕业生、退伍军人、有钱的专家等人才中培养选拔村支部书记;要从外部引进人才,加快相关政策的出台,打破地域和身份的限制,采取政府机构派遣干部、跨村跨科选拔干部的方式二是全面实施农村干部档案管理,组织县级部门对村党支部书记和后备干部进行统一的档案教育和管理,建立和完善适应新时期农村振兴要求的个人综合素质和能力评价体系,统筹规划县干部人才资源的整合和利用,为选拔和匹配优秀村党支部书记奠定坚实基础三是着力激发干部创业热情,打破村支部书记农民身份壁垒,公开选拔优秀村干部担任乡镇领导干部,进一步强化优秀人才下基层、下基层的明确就业导向四是探索村集体经济发展与干部奖励挂钩的途径,统筹安排专项资金为村干部购买补贴养老保险,不断加强政治经济激励和保障,彻底解决村干部增收渠道、经济收入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后顾之忧,充分调动村干部的创业热情和实践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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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治理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软实力”。完善党组织主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农村治理机制,可以激发农村新的活力,促进农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为实施农村振兴战略奠定坚实基础。一是完善村民自治机制,在村民自治全过程中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四议两公开”村级民主决策制度,完善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村级制度,严格执行《x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办法》,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村务公开程序。完善村务监督机制,实行“一案一监督”的工作方法,全面监督重大事项,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实践。二是完善基层议事协商制度,完善村民自治“一讲四会”制度,积极适应农村人口流动和经济结构变化,探索建立村民小组议事协商机制,为不同群体提供参与议事的平台,实现民间民议、民间办和民间管理三是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在乡村治理中的奖惩作用,完善村级“爱心超市”、“红黑榜”、“问题墙”制度,将村民自我管理与村民加分、道德评议、精准扶贫相结合,引导和激励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第四,依托新时期文明实践站,注重支教志愿者、支教智力、支教技能相结合,以志愿服务团队为主体,通过专题讲座、集中宣讲、流动宣讲、先进典型自我展示等方式,深入开展新时期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教育,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农村,引导农民树立现代价值观,增强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