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征农业税后面临的问题与思考5篇
浅析农业税取消后农村面临的问题
法学院0903班朱宁
2006年,全国范围取消了农业税。免征农业税是继土地改革、农村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村税费改革后的又一次革命。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农村工作的重视和解决三农问题的决心。全国百姓为之喝彩,农民倍受鼓舞。取消农业税是减轻农民负担的重要举措,为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奠定了一个良好基础,间接增加了农民收入,有力地调动了农民种田、种粮、发展生产的积极性,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所必需的。农村中积蓄已久的生产力正在逐步得到释放,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后劲不断增强,但是,在充分估价免征农业税的重大意义及所带来的重大实践效应的同时,我们还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税费改革这种重大制度变迁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牵涉多方利益,涵盖农村的方方面面,复杂而艰巨,这就不免要暴露出诸多新问题需要解决。因此。只有积极应对,认真解决,才能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
一、取消农业税对农村产生的积极影响
(一)切实减轻了农民负担
2006年全面取消了农业税,与农村税费改革前相比,全国共减轻农民税费负担1200多亿元,在大部分省份,农民人均减负都在100元以上。取消农业税不仅仅减轻了农民的经济负担,而且大大减轻了农民的心理负担,农民不再为乡村干部催缴税款而忧虑。同时,粮食收成能直接体现为农民自己的经济收入,加上中央的粮食直补,退耕还林、还草等各种惠农政策,使农民真正得到了实惠。调动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
(二)公共财政真正惠及农村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公共财政服务的对象主要是城市居民,而农村公共服务所需要的资金只能主要依靠农民自己解决。以农村义务教育为例,农村税费改革前,农村义务教育投入主体虽然是各级政府,但主要是靠农民缴纳的农村教育费附加和农村教育集资。农村税费改革后,对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分配关系进行了重大调整,取消了农业教育费附加和农村教育集资,将农村教育经费纳入各级政府的预算,教师工资实行县级统筹,义务教育实行了“一费制”,学校的公用经费由上级财政的转移支付解决。这种变化在真正意义上实现了公共财政向“三农”倾斜的改革目标。
(三)调动了农民进行农田基本建设的积极性
取消农业税费后,提高了农民种田的积极性和可耕土地的利用效率,农民对赖以生存的土地倍加爱护,更加注重对农田基本建设的投入。由于种田没有税费负担,一部分放弃耕种的农户又重新从事农业生产,甚至一些地方还出现了专门为别人种地的农民群体,这有利于农村逐步实现规模化种植。因为取消农业税为耕种土地的农户留下了更多的利润空间,他们将这部分节省下来的资金用于租用撂荒土地,使土地撂荒现象得到了根本改观。广大农村出现种地、种粮热和加紧进行农田基本建设的新气象。
二、取消农业税后农村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制约惠农政策落实的因素依然存在,农民增收的形势不容乐观
农民的其他负担仍然很重。其一,涉农物资市场价格的变化引起农民负担加重。涉农物资市场价格的变化,部分抵消了取消农业税带来的政策效力,甚至一些地方感到农民负担较农业税取消前有所增加。农用物资的涨价使农民生产性支出增加,甚至超过了减负的速度,吞噬了减负给农民带来的收益。其二,医疗、教育负担沉重。目前城乡社会保障覆盖率差距很大,农村社会保障水平较低,仅少数农业人口能够享有低水平的医疗和养老保障。农村公共医疗保健服务供给仍极为落后,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突出。国家对农村义务教育实施的优惠政策缓解了农民的负担压力,但非义务教育负担又成为农民负担的主要方面。一个高中生每年花费为4000元左右,一个大学生每年花费1—1.5万元。农民子女的教育支出。无疑已成为农民的一大负担。
(二)县乡财政压力加大,公共品供需矛盾突出
1.县乡财政收入萎缩,基层政府运转困难
在经济发展落后地区,特别是农业特产税比较集中的地区,农业税及特产税取消前,县乡财政对农业税和特产税的依赖程度较强。取消农业税和特产税后,县乡财政收入的主体税种缺失导致财政收入萎缩,县乡财政的自给能力大幅降低。基层财政收入除少部分依靠非农产业以外,大部分依靠上级财政预算和转移支付资金。但数量非常有限。并且中央和省的转移支付主要是维持政府运转的一般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能够用于建设的财力非常少。公用经费开支巨大导致财政运转困难,存在不同程度的资金缺口,加之县乡支出刚性增加,调控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十分有限。
2.公益事业负担重,基层财政难以承受
乡镇没有足够的财力提供农民急需的公共产品,农业基础设施的更新、管理和维护得不到保障。为争取上级乡村道路、教育、农业综合开发等专项资金,乡村两级必须有配套资金,
而配套资金解决困难。农村基础教育欠账较多,目前投入不足的矛盾仍然非常突出。乡村中小学校危房改造压力大,没有足够的资金来源;教学设备的购置和更新没有资金。同时,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社会保障事业更加难以实施,农业新品种推广和农业技术服务困难,农村基础设施的维护与建设缺乏资金保障,农业生产技能无法进一步提高,不利于农业的长期高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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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五)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新形式,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许多方面需要村集体出资出物,因此,壮大村集体经济显得尤为重要。针对集体企业改制、农业税免征后村集体缺乏创收渠道的状况,更要重点探索和创新村集体经济的发展路径。一是要从政策层面去探索创新。要落实好被征地村安排的集体留用地政策、农村宅基地置换政策,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出让、入股、抵押要出台优惠政策,增加村集体的经营收益。财政对村级转移支付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对经济薄弱村建立转移支付增长机制;村办企业新增税收县、乡留成部分要按一定比例返还到村。二是要从发展途径去探索创新。因地制宜、因村制宜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对集体闲置资产较多的村,要引导其发展混合型经济,通过资产人股的形式借力发展;对家庭手工业发展较好的村,要鼓励发展合作经济,通过帮助他们解决销售方面的问题实现共同发展。三是加快农村后续财源建设,构建多元化财源建设格局。免征农业税后,改变了以农业为主的财源结构,财政部门要把财源建设作为今后长期的工作,把农民增收与财政增收有机地统一起来,不断开辟新的财源,培育新的增长点,做大财政收入这块蛋糕。要大力发展工业、商贸、旅游、饮食服务业,为财政提供更多的收入来源,通过经济的发展,增强县级财政实力,引导县乡财政走出困境。
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虽然现在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未来依然任重而道远。尤其是在新的方向和政策下,我们一定要能够发现新的困难、问题和瓶颈,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努力解决问题,促进新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