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乡林长制乡级会议制度
第一篇:xx乡林长制乡级会议制度xx乡林长制乡级会议制度
为规范我乡林长制工作议事程序,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根据《中共xx乡委员会、xx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x发〔20xx〕x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乡级总林长会议制度
(一)乡级总林长会议由乡级总林长或副总林长主持召开。出席人员为各乡级林长,各村林长或副林长,乡级林长制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乡林长办公室相关负责同志等。其他出席人员由乡级总林长、副总林长根据需要确定。
(二)会议由乡林长办公室按程序报请乡级总林长或副总林长同意召开。乡级总林长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经乡级总林长或副总林长同意,可另行召开。
(三)会议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省、市、县、乡党委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
2.研究决定林长制工作重大行动和重要事项;
3.研究确定林长制年度工作要点和考核方案;
4.研究林长制表彰、奖励及重大责任追究方案;
5.协调解决有关全局性重大问题;
6.对区域林长的履责进行督查和考核;
7.经乡级总林长或副总林长同意研究的其他事项。
(四)会议由乡林长办公室负责组织筹备。
(五)会议形成的纪要由乡级总林长或副总林长审定后印发。
(六)会议议定的事项,由有关村级林长、副林长和乡级林长制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乡林长办公室负责督办,并及时向乡级总林长、副总林长、林长报告工作落实和进展情况。
二、乡级林长会议制度
(一)乡级林长会议由乡级林长主持召开。出席人员为有关村级林长或副林长,相关乡级林长制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乡林长办公室主任或相关负责同志等。其他出席人员由乡级林长根据需要确定。
(二)会议根据需要召开。
(三)会议按程序报请乡级林长同意召开,由乡林长办公室筹备。
(四)会议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乡委、乡政府和乡级总林长会议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
2.研究区域林长制工作重点和推进措施;
3.研究乡林长办公室提请审议的议题;
4.阶段性工作成果总结及问题分析;
5.乡级林长同意研究的其他事项。
(五)会议形成的纪要由乡级林长审定后印发。
(六)会议议定的事项,由有关村级林长、副林长,以及相关乡级林长制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乡林长办公室负责督办,并及时向乡级林长报告工作落实和进展情况。
三、乡级林长制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制度
(一)乡级林长制责任单位联席会议由乡林长办公室主任或常务副主任主持召开。参加人员为各乡级林长制责任单位负责同志、乡林长办公室有关人员。
(二)会议由乡林长办公室或乡级林长制责任单位提出,按程序报乡林长办室主任确定后,不定期召开。
(三)会议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乡党委、乡政府、县委、县政府和省、市有关厅局决策部署,以及乡级林长的指示批示;
2.审议拟提请乡级总林长会议或县级林长会议研究的重大行动和重要事项;
3.审议拟上报乡党委、乡政府、县委、县政府,省、市有关厅局的重要报告和请示;
4.听取各乡级林长制责任单位落实林长制工作情况的汇报;
5.乡林长办公室主任同意审议的其他事项。
(四)会议由乡林长办公室负责组织筹备。
(五)会议形成的纪要由乡林长办公室主任审定后印发。
(六)会议议定的事项,涉及有关乡级林长制责任单位的,由相应责任单位成员负责抓好本单位的协调、办理和落实,乡林长办公室做好进度跟踪;涉及乡林长办公室的,由乡林长办常务副主任督导办理,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主任报告。
四、乡级林长制责任单位联络员会议制度
(一)乡级林长制责任单位联络员会议由乡林长办公室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参加人员为乡级林长制责任单位联络员、乡林长办公室有关人员。
(二)会议由乡林长办公室或乡级林长制责任单位提出,经乡林长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同意后,不定期召开。
(三)会议主要内容:
1.协调督导相关责任单位落实乡级林长制责任单位联席会议议定的有关事项;
2.通报各责任单位推行林长制工作情况;
3.商议各责任单位推行林长制工作中存在的有关问题;
4.商议林长制日常工作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5.乡林长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同意商议的其他事项。
(四)会议由乡林长办公室负责组织筹备。
(五)会议商定的事项,由乡林长办公室形成会议纪要印发。
(六)会议研究讨论形成的一致意见,由有关乡级林长制责任单位分别抓好落实。
第二篇:兴和朝鲜族乡河长制会议制度兴和朝鲜族乡河长制会议制度
为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根据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建立河长制工作会议制度,制定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乡级河长专题工作会议制度、乡级责任单位联席会议等制度。
一、兴和朝鲜族乡全面落实河长制办公会议制度因总河长会议与兴和朝鲜族乡全面落实河长制办公室会议参加人员以及内容形式相同,按照区委办、区政府办的要求,合并为领导小组会议。
第一条领导小组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组织召开。出席人员。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成员。根据会议议题需要,由领导小组组长确定其他参会成员。
第二条根据工作需要,经领导小组组长同意,适时召开。会议议题和时间由领导小组组长确定,乡级河长制办公室筹备。
第三条会议主要事项:安排部署全乡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组织制定落实河长制工作的重要政策措施,研究审议河长制工作全局性重大问题,研究河长制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确定河长制重要规划、重要方案、年度工作要点和相关制度;研究决定有关表扬奖励、重大责任追究及其他事项。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经乡领导小组组长审定后印发。
第四条会议研究决定事项为河长制工作里点督办事项,由乡级河长牵头调度,乡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承办。乡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督导检查。
二、兴和乡河长专题工作会议制度
1第一条兴和乡河长专题工作会议由乡河长组织召开。出席人员:乡级河长及相应河流联系部们主要负责同志,河流流经村的村级河长等。
第一条会议经乡级河长同意后|根据需要召开,相应河流乡级联系部门承办。
第二条会议主要事项。贯彻落实领导小组会议工作部署;研究落实相应河流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专项整治方案专题研究相应河流河长制工作重点、推进措施;督促检查、协调解决河流所涉地区的重点工作、难点问题;经乡河长同意研究的其他事项。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经乡河长审定后印发。
第三条会议研究决定事项由河流乡级联系部门牵头调度、督导检查,有关乡级责任单位及村河长承办。
三、兴和乡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条乡级责任单位联席会议由乡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出席人员:乡河长制领导小组负责同志。根据会议议题需要,可以请各村支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第二条会议经乡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根据需要召开,乡河长制办公室承办。
第三条会议主要事项。贯彻落实领导小组会议确定事项;协调调度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全乡推进河长制工作重要事项;协调督导河库保护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研究需报请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的事项等。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经乡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定后印发。
2第四条会议议定事项由乡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乡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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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淮北林长制级考核制度试行淮北市林长制市级考核制度(试行)
为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履行林长制工作职责,保障林长制全面实施,根据《淮北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结合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县区党委、政府,市开发区,市教育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城乡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卫计委、市文旅体委、市城乡规划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建投集团等部分市级林长会议成员单位。
二、考核内容
(一)对县、区的考核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林长制组织体系建立及保障措施落实方面(1)林长设立及林长制工作机制运行情况;(2)配套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3)林长工作职责落实情况;
(4)地方财政支持林业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5)林业基层组织建设情况。
2、加强林业生态保护修复方面(6)生态保护红线落实情况;
(7)贯彻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林木采伐限额和林地征占用定额管理,公益林管护措施落实等情1
况;
(8)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公益林补偿政策落实情况;
(9)湿地、野生动植物和古树名木保护情况,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脆弱区的森林生态系统修复以及维护生物多样性情况。
3、推进城乡造林绿化方面
(10)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情况;
(11)森林城市(镇)、森林村庄、森林长廊创建以及园林绿化建设情况;
(12)人工造林、封山育林、防护林、退耕还林、农田林网、石质山地造林、矿山复绿等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情况。
4、提升森林质量效益方面
(13)商品林集约经营、森林蓄积量增减、林业产业发展、助力脱贫攻坚等情况;
(14)推进森林抚育经营管理,森林结构优化、生态服务能力提升等情况;
(15)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林业改革推进情况。
5、预防治理森林灾害方面
(16)森林防火责任落实、监测预警能力建设、扑救能力建设、应急值守等情况,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等情况;
(17)林业有害生物监测、检疫工作开展情况,主要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等情况。
6、强化执法监督管理方面
(18)地方林业法规体系建设情况;
(19)林业普法宣传教育、林业执法队伍建设、林业行政综合执法改革等情况;
(20)林业案件发生及查处情况。
(二)对市级林长会议成员单位考核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成员单位职责履行情况;
2、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年度任务完成情况;
3、义务植树工作组织落实和尽责情况;
4、领导重视情况,是否有专门的办事机构和工作人员,有具体的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
5、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完成户外宣传任务,每年向市林长办报送信息6篇以上;
6、绿化管理档案资料齐全。
三、考核办法
(一)实施主体
考核在市级总林长、副总林长、林长领导下,由市目标办、市级林长制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林长办”)组织实施。
(二)考核形式
1、考核采用单位自查自评,市目标办、市林长办组织的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2、考核采用工作汇报、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和参考省林业厅考核结果等形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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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3、在“制”上抓落实。进一步深化工作机制,县林长办将建立县级林长定期巡林提示单制度及巡查日志制度。制定林长制问题销号制度,巡林中发现的问题要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实行跟踪销号管理。同时进一步完善林长制管理、考核与责任追究等机制,镇村两级林长要制定并落实常态化巡查制度,做好巡查记录,做到有迹可循
龙萌县林业和园林局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