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养老问题的分析与思考

关于xx县农村养老问题的调查与思考

【摘要】

农村老人作为我国社会一个特别的弱势群体,关注他们的生存状况,解决好他们的晚年生活,一直是党和政府着力解决的问题。本文的目的在于以桂林市xx县为例,针对xx县农村养老的调查现状,提出自己的几点思考和建议,希望能对农村养老政策的制定有所帮助,缓解我国农村养老问题。

【关键词】

xx县农村养老问题调查

一、目前xx县农村养老的现状

xx县位于xx市东部,地属长江水系,紧邻长江中游平原,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大县。全县共辖9个乡镇,总人口约29万,其中农业人口约24.2万。据统计,2012年,全县共有60岁以上老人4.89万人,占总人口的16.86%,农村60岁以上人口3.1万人,占全县老年人总数的63.4%,农村五保供养人数3667人,占全县农村老龄人口的11.8%。[1]在当今,由于受生活环境、经济状况、文化素养等方面的限制,农村老年人更是社会的弱势群体。解决好农村养老问题,不仅是关系着尊老、敬老美德能否得以继承发展的精神文明建设,而且更关系着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的问题。

二、xx县农村养老的特点

随着我县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经济水平发展的不断提高,2013年我县人均纯收入4991元,增长15.6%,[1]老龄人的生活得到较大提高,但老龄人的生活方式却在不断的发生变化,突出特点有:

1、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人数逐年上升,致使广大农村“空巢老人”家庭数量急剧增加,农村老龄化形式更为严峻。据资料统计,2012年我县18—35岁总人口为13.2万人,其18—35岁外出务工人员为11.58万人,占18—35岁人口的89.7%[1]。

2、随着我县计划生育的实施,我县家庭人数比以往有了很大程度的下降,子女的减少使得子女对老年人的照料产生了许多困难。目前,我县总人口增长率为

2.6‰,平均每户人口为3.5人[1]

3、独居老人生活难以自理。儿女大了结婚后相继与老人分开生活,分家时,老人们还年轻,能够从事各种体力劳动,但随着年龄的增加,他们的责任田难以耕种,家庭的生计难以支撑,加之有些老年人的儿女们经济条件差,在经济上不能赡养老人。以五保供养为例,2012

年,全县共有“五保”人数3667人,集中供养人数仅为321人,集中供养率仅为9%,而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为270元/月,分散供养标准为230元/月[1]。

4、赡养分担让老年人生活不幸福。近年来,我县农村很多家庭老年人,由子女按比例分摊老年人的赡养费,但还有一部分儿女们为了赡养老人显示“公平”,将老父老母拆散供养,一个儿子养活爹,另一个儿子养活妈,这种让儿女判了“离婚”的老人,他们不但是生活上不幸福,而且在精神生活方面更不幸福[2]。

5、儿女赡养老人难保障。具体表现为:(1)轮流养老,即让老人到每个儿女家轮流过一个月或两个月;(2)分摊养老,即:每个儿女按比例负担一定比例的粮食和零用钱,提供老人生活来源;(3)雇佣赡养。即由儿女们出钱雇请佣人照料老人,目前我县雇佣保姆费用为2500—5000元/月;(4)寄养老人。即由儿女们出钱让老人到市社会福利院、县养老院等,市养老院的照料费平均为3800元/月,多数农村家庭无力支付相关费用。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4]刘武生,完养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若干思考,农村财政与财务,2004.1

[5]卢海元,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条件分析,社会保障制度,2004.1

[6]何晶晶.浅析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我国农村的养老问题[j].安徽农学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