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某镇农村残疾人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随着我国劳动就业方针、政策、制度的不断完善,残疾人就业作为劳动就业总体中的特殊部分,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残疾人就业由计划向市场导向机制转轨,就业方式从集中就业为主向多样化发展,促进就业手段从单纯依靠政策向法律、行政、经济、道义、教育等手段多元化发展,就业规模迅速扩大。我市经过多年的改革,残疾人就业形成了集中就业(主要是福利企业

就业)、按比例分散就业及个体就业并存的就业形式。

一、我市残疾人就业发展现状据统计,我市现有残疾人3万余人,经市残联鉴定登记持证残疾人11140人,占全市总人口的2.23%,其中有劳动能力且在就业年龄范围内的持证残疾人7575人,占68%,已进入企事业单位就业有4782人,占63.13%,其中43家福利企业安置1935人,1012家企事业单位分散安置2847人。办厂、开店、从事家庭加工业的有867人,占11.45%,其余残疾人有的在家务农,从事种养殖业,还有的迫于生计不规范经营或成为无业人员,这些残疾人除了依靠家庭、亲戚供养外,大多数依靠政府、社会各界的救助。因此,解决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形势更加严峻,残疾人就业工作面临困境,所以,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制定相应对策,切实解决有劳动能力残疾人的就业。

二、目前我市残疾人就业存在困境

1、社会就业形势竞争处于劣势。我国的人口总量决定了供大于求将在我市长期存在。劳动力市场供求矛盾十分突出,当前以及相当一段时期的社会就业问题难以解决,残疾人由于受残疾的影响和外界的障碍,在社会生活中处于不利地位,严重影响到残疾人的就业,残疾人就业竞争明显处于劣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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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宣传,提高认识。要改变残疾人就业难的现状首先得先转变认识,要通过广泛宣传,使全社会认识到做好安置残疾人就业工作不仅仅是某个部门的事,而是各级政府的职责所在,是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近年来,我市残联通过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现代信息网络,闹市区的固定电子宣传屏幕、宣传横幅,广泛宣传残疾人就业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专门编制了残疾人工作《政策汇编》读本,通过残疾人“十佳自强模范”巡回演讲、“残疾人在我心中”征文、残疾人事业公益广告作品征集、“保障残疾人权益、共建和谐社会”法律咨询、“爱心·助残·和谐”专场文艺等多种形式,宣传残疾人事业,让全社会都了解残疾人劳动就业的重要意义和依法推进的必要性。争取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的重视,部门单位的支持,社会各界人士和用人单位的理解,从而形成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残疾人就业的氛围,并为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2、依法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按比例就业工作规定了各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责任和义务,这是保障残疾人就业权利,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自1995年浙江省政府颁布《关于推行按比例分散安置残疾人劳动就业的通知》(浙政发〔1995〕175号)以来,我市全面推行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不断深入,我们始终坚持以安排残疾人就业为目的,以收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为手段,向那些未达比例单位积极推荐残疾人就业。对一些单位录用残疾人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要求单位予以补办;对有些单位长期让残疾职工待岗居休或同工不同酬等现象及时指出给予纠正,切实维护残疾职工合法权益。近5年来,我市新安置分散就业954名,残疾人就业率达到87%以上。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已成为我市残疾人就业的重要渠道。2007年,我市以政府令的形式,出台了《平湖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为残疾人就业提供了更扎实的政策依据,为依法推进残疾人就业铺平了道路。

3、加强就业培训,提高残疾人就业竟争力。第一,开展教育培训。教育是立身之本,生存之基,提高残疾人教育水平是解决残疾人就业问题的根本措施。因此,加大对残疾人教育的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