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水利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精神,坚持“科学治水”方针,进一步加强水利科技创新,以水利科技创新支撑和引领水利事业发展,以科技进步推动水利现代化,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水利科技创新的重要意义
1、新时期水利事业发展必须依靠科技创新。本世纪头20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水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支撑作用越来越重要。当前我国面临着日益严重的水资源短缺、洪涝灾害、水污染和水土流失等四大水问题,已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制约因素。实践新时期治水思路,破解四大水问题,建设节水防污型社会,维护河流健康,实现人水和谐,促进可持续发展,需要治水理念的创新、管理体制的创新、运行机制的创新和技术手段的创新。新时期水利事业发展必须依靠科技创新。
2、新时期水利事业发展要求必须把科技创新摆在突出位置。近年来,水利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水利科技工作紧紧围绕水利建设主战场,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为水利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科技支撑。但是,新时期水利事业发展的新任务对水利科技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和挑战。当前水利科技存在原始创新不足,部分领域与国际先进水平差距较大,若干关键技术集成度不高,科研成果转化率偏低,科技投入不足,高层次科技人才严重缺乏,水利科技创新体系不完善等问题,尚不能适应经济社会高速发展与水利现代化建设对水利科技的需求,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水利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必须充分认识加强水利科技创新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水利科技创新摆在水利工作的突出位置。
二、加强水利科技创新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
3、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围绕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宏伟目标,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依法治水、科学治水。紧紧抓住水资源短缺、洪涝灾害、水污染和水土流失等重大水问题,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以科技创新与科技进步支撑和引领水利可持续发展。
4、总体目标。“十一五”期间,科技对水利的贡献率由目前的40%左右提高到45%左右,到2020年,达到60%左右。经过15年的努力,在水利科技的若干重要方面实现以下目标:健全完善水利科技创新体系;攻克一批事关水利改革和发展的重大科技难题;推广转化一批先进水利科技成果;建设一支结构合理、高素质的水利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立和完善以政府为主导、企业和社会力量等共同参与的水利科技创新投入体制和机制,不断提高投入强度;广泛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进一步提高科技管理效率和水平;力争水利科技总体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实现水利科技的跨越发展。
5、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按照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要求,深入探索水利发展的客观规律,科学认识和创造性地解决水利改革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坚持走可持续发展水利之路,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坚持因地制宜服务于区域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原则。针对不同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特点和水资源条件,因地制宜地提出适合该地区的水利科技发展模式和重点方向,全面推进区域科技协调发展,不断提高全社会的科技创新能力,为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围绕国家经济结构战略调整、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安全的重大需求,凝炼对水利可持续发展具有战略性、基础性、关键性作用的重大课题和关键领域,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集中优势力量,力争重点突破,实现跨越式发展。
—坚持原始创新与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相结合的原则。针对我国水问题和水资源的特点,在我国具有相对优势或者战略需求的关键科技领域,加强原始创新,力争取得突破性进展;精心组织跨领域、跨部门、跨学科的联合攻关,鼓励学科之间的交叉、渗透与综合研究,促进共性关键技术的集成创新;坚持自主研究开发与引进消化相结合,重视在引进先进技术基础上的消化吸收再创新。
—坚持实行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在水利科技创新中的主导作用,重视市场在水利科技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调动全社会创新潜力,利用一切有效的创新资源,促进水利创新成果不断涌现。
—坚持以水利信息化促进水利现代化的原则。按照水利现代化的要求,继续加强水利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建设一批应用范围广、发挥作用大、具有代表性的水利业务应用系统,主要包括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水利电子政务工程、水资源调度与管理系统、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与管理信息系统工程、大型灌区信息化建设等,用高新技术对水利行业进行技术改造,积极推进水利信息化。
三、健全体制、完善机制,推进水利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6、健全和完善水利科技创新体系。水利科技创新体系是包括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推广服务组织和中介机构等,融创新执行机构、创新基础设施、创新资源、创新环境等创新要素为一体的社会网络,是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部属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及涉水高等院校,主要从事公益性、基础和应用基础、国家重大工程关键技术等研究工作,要把提高水利行业持续创新能力摆在突出位置,要在国家水利科技上起到骨干和引领作用,并面向全国提供科研服务;主要从事应用基础和工程技术研究的流域及地方水利科研机构,要服务于流域和地方需要,为流域和区域的水利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具备自我发展能力或具备产业开发能力的科研机构,如以勘察、设计、咨询为主要业务的科研机构,转为科技型企业或进入企业,逐步建立现代科技企业制度,为科技研发和工程应用提供技术服务;从事成果推广、技术咨询、信息服务、专业培训、技术监督的机构,包括各级水利推广网站和科技园区,是水利科技创新体系的延伸,应加强其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促进科技成果的推广转化;各级水利科技管理部门是水利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指导和协调相关水利科研、技术开发、推广转化以及行业标准的制修订等工作。
7、加强体制和机制的改革创新。继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进一步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创新管理体制,完善“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新型运行机制。按照国家需求,加强学科建设,优化学科结构布局;积极培养创新人才队伍,全面推行全员聘用制,稳步推进人事代理制度,建立开放流动机制,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实行按岗定酬、按任务定酬、按业绩定酬,建立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分配激励机制,保护知识产权、技术专利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充分体现科技人员的劳动价值;积极做好有关资源、大型仪器设备、数据平台等共享工作,初步形成以共享为核心的制度框架;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制度,完善职工代表大会监督制,充分发挥各级科学技术委员会的科技咨询作用;注重创新文化的建设和发展,营造有利于科技创新、发展高新技术和实现产业化的政策环境。
8、加强水利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加强水利科技创新基础条件平台建设,鼓励、支持流域和地方建设多种形式的实验室、研究中心、试验站等水利科研基地。根据水利发展、学科布局和成果转化的需要,重点建设15个左右部级重点实验室,20个左右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00个左右具有创新能力的基层水利科技试验站或科技园区,提高科研仪器、装备的现代化水平和自主研发能力。构建由水利科研基地和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平台、水利科学数据共享平台、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等为主体框架的水利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促进水利科技资源高效配置和综合利用。
四、深入开展重大水利科技问题研究
9、加强水利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要围绕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这一主题,跟踪世界水利科技前沿,加强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研究。要重视科学研究基础资料的收集与分析,加强水利科技信息库和数据中心建设;重点开展水资源合理配置与高效利用、防洪减灾、水土保持、水环境保护与水生态系统修复等领域基础研究,力争在流域水文水资源演变规律与科学调控、地下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非传统水资源开发利用、水旱灾害风险管理、农村饮水安全、水利水电工程环境影响、大江大河治理、水体污染防治及流域水生态系统修复等重大课题研究方面取得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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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24、加强科技成果管理。各级水利科技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科技成果登记制度,定期发布水利科技成果公报。配合国家科技评价体系改革,建立起一套面向未来、衔接平顺、公正合理的科技评价体系。加强科技奖励工作的指导,建立客观、公平的评审制度,充分发挥科技奖励的激励和引导作用。进一步提高水利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依法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科研机构、科技人员、发明创造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25、加强水利科技行业管理。要充分发挥行业管理优势,加强水利行业科技管理,促进全国水利科技工作上下联动、协调发展。要加强水利科技管理机构的自身建设,对于没有专门水利科技管理部门的单位,要指定专门机构和专人承担起科技管理的职能。要充分利用现代先进技术手段,进一步提高科技管理效率和水平,实现科技管理工作的系统化、规范化和数字化。各级水利科技管理部门要调动地方、高校、企业以及全社会力量投入科技工作,积极引导和鼓励科研、勘测、设计、施工、管理、教育等各方面的科技人员投入到水利现代化建设中来。
各流域机构、各级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各单位可根据本意见的精神,结合各自的具体情况,制订和完善推进水利科技创新的具体措施和考核办法,努力推进水利行业的科技进步,引领水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