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地农民出路问题思考
随着经济发展和城镇化建设的加速,我市对农村土地征用的规模进一步扩大,农民丧失土地的现象日益突出。如何解决被征用土地农民的出路问题,对于打牢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物质基础,增加农民收入,加强和完善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值得我们认真探索和思考。**市柳南区潭西街道磨滩村通过实行集体资产股权制,在解决失地农民的出路问题上积极探索,取得了一些经验,同时也给我们留下了一些思考。
一、失地后磨滩村的现状和问题。
(一)农民实现再就业难题。磨滩村是我市典型的城中村,农民原来基本依靠蔬菜种植获得主要家庭经济收入。随着我市铁路扩建工程的开展与河西防洪堤的修建,该村大量土地先后被征用,约占该村土地总面积的2/3。农民在土地被征用过程中获得了相应的土地补偿,可是土地被征用后人均耕地仅2分多,其中有一个村民小组不足一分地,所剩土地已经不能保证农民依靠农业种植获得主要家庭收入。由于大多数的农民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普遍较低,在土地以外的其它工作岗位竞争中处于劣势,难以找到新的就业机会,特别是40岁以上的农民尤为突出,虽然他们过去是农业生产的好手,但现在田地没有了,年龄又偏大,激烈的社会竞争难以适应,面临失业难题。大部分农民耕地失去后,希望从事非农业经营,但由于过去主要从事农业生产,他们缺乏从事二、三产业经营的技能和经验,同时投资理财的知识和能力较为有限,面对变化莫测的市场,很难为土地补偿金寻求有效的增值渠道。
(二)农民的社会保障缺位,抗风险能力差。土地被征用后,除了原来少数以二、三产业为主的农户收入变化不明显外,磨滩村其他以农业为主的农户,因为劳动力就业转移和家庭产业转移没有得到尽快解决,收入难以保证;然而,农民消费中商品性消费比重增大,意味着相同消费量要有更多支出,生活消费就会有所增长。有的农民对今后的生活缺乏长远打算,表现出没有办法改变现状和只能听天由命等低落情绪,有限的补偿金“坐吃山空”;由于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未建立,农民们都没有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一旦补偿金用完了,基本生活费就没有了来源,养老保障已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农民们今后该怎样寻求生活的出路,不少人显得焦急和无奈。
(三)农民思想不稳定,影响社会团结发展。农民们眼看着繁华的城市和现代化工厂建立在自己曾经耕种的土地上,自己却不能享受,甚至连到城市和工厂工作的机会都没有,因此有的人就会心理不顺,思想不通,再加上闲得没事做,有的人法制观念变弱,社会责任感减轻,容易发生社会治安问题,对城乡社区的稳定造成不利。
二、村委会解决农民出路问题的实践。
(一)村委会的决策。为解决磨滩村农民出路难题,磨滩村村委会组织农民把一部分土地补偿金转化为集体资产,投资120万元兴建了鹅山大厦,投资150万元兴建了磨滩村农贸市场,还在西环路建起了门面,村内建起了厂房,使得每年的租金总收入达到上百万元。
(二)遇到的问题。磨滩村的集体资产扩大了,怎么进行利益分配却成了大问题,原来的分配制度主要是按照“农龄”计算,本村农民年龄满16周岁的就可以计算“农龄”,一年就是一个“农龄”,“农龄”的长短作为集体利益分配的主要依据。经过几年的运作,出现了不少问题,如有的家庭刚娶的媳妇、刚生的孩子怎么算。他们也是村集体的一员,这样的分配制度下他们的权益能得到保障么。很多人都觉得这种分配制度不合理。磨滩村因此出现了收入越多矛盾和问题就越多的奇怪现象,利益分配成了影响村集体和谐的“富问题”。
(三)解决的方法。为解决烦恼的“富问题”,磨滩村委想了很多办法。1998年,他们提出进行集体资产股权制改革,但遭到了农民们的反对,他们担心集体资产落入少数人手里。2003年,村委会认为实行股权制度是该村集体经济走上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同样遭到了反对,有200多人联名上书柳南区信访办反对实行股权制。为让大家明白改革的好处,磨滩村委会组织40多名农民代表到杭州、宁波等地已经实行股权制的富裕村考察,目睹了这些富裕村的发展,农民们思想慢慢变通了,都开始积极地支持集体资产股权制的实行。
三、实行集体资产股权制对磨滩村建设的影响。
2004年12月,磨滩村“农友企业策划有限责任公司”成立,这意味着我市有了第一个实行集体资产股权制的农村。“农友公司”骨干主要由村委会干部担任,公司在对“农龄”长的农民进行一次性补偿之后,按照2004年6月的村人口数731人,把村集体资产量化为731股发放给本村农民,每股股本4万多元,每个农民都是股东,年终时按股分红。同时,公司规定以后村里新增加的人口,有新的项目投入时可以入股,入股后再参加分配,公司的重大事项由农民们共同讨论决定。
如今,磨滩村每位农民每年的分红在800多元。再过几年,他们就可以成为我市第一批以持有集体资产股权而获得家庭主要收入的农民。村委主任兼公司董事长黄善光说:“磨滩村集体资产公司化运作后,我们每年将拿出收益的60%左右来分红,余下的40%左右用来扩大再生产或进行公益性事业投入,我们还筹备着手扩建鹅山大厦、开展磨滩农贸市场二期建设,不断扩大我们的集体资产。”
四、失地农村实行集体资产股权制改革的意义。
(一)实行集体资产股权制解决了长期以来的集体利益分配难题,公平、合理地维护了每一位农民的基本利益。
磨滩村的农民对集体财产所拥有的是一种共同的权利,因此在分配集体经济利益时,各成员也应当具有平等的权利。在原来的分配制度中,只有年龄到了16周岁的农民才开始计算“农龄”,“农龄”的长短是集体利益分配的主要依据。在这样的分配制度中,未成年人和村内新增人口这样的家庭消费主体的利益却得不到保障。实行集体资产股权制改革后,先对“农龄”较长的农民进行一次性补偿,然后按照全村人口的总数,把集体资产分成了若干等股,将股权发放,在年终时每位持有股份的农民都能得到相等的分红。这样的做法,有效地解决了新增人口的收入问题,保障了“农龄”较短或没有“农龄”的妇女和儿童的基本权利,大家对利益的分配都感到满意,也确保了集体经济得以平稳发展。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3、村委会干部兼管企业,管理方式不合理。
在股权制公司的管理上,公司的骨干都是由农民们民主选举产生的村委会干部,这就意味着村干部们有着双重身份,他们既要落实上级部门的有关政策,又要对股权制公司进行规划管理;既要维护农民们的生活稳定,又要确保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在这样的管理制度下,干部们的精力就会有所分散,工作的重点就不能明确,有可能出现“政企不分”的现象,加上村委干部没有专业的企业管理经验,也不利于企业的科学管理。在这方面,村委会也进行了思索,将来,他们希望通过聘请专业的企业管理人士对公司进行管理,使得公司的管理更加科学、合理、规范。
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问题没有妥善处理,城市化就很难成功。如果城市化不能顺利进行,就势必影响我国现代化的进程。因此,失地农民问题是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能否快速实现的问题,是关系到我国能否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问题,也是关系到我国人民生存发展最紧迫的问题。实行集体资产股权制,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用科学的发展观妥善解决这个问题,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