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行政监察与执法方案

*省水利系统20*“防洪保安”百日专项执法行动,自7月15日开展以来,在水利厅党组的领导下,在各级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精心组织下,在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通过全省上下各级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这次百日专项执法行动任务,取得了丰硕成果:全省参加此次行动共5421人,其中:水政监察人员2228人,防办人员345人,公、检、法人员383人,其他人员2465人。共查处案件1199起,其中:非法采砂类687起,河道障碍类302起,违法建设、破坏水文设施类145起,影响水库安全类65起,确保了20*年全省河道、水库和各类水工程的安全运行。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专项执法行动中成绩较突出的省辖市和扩权县有:南阳市水利局,在这次执法行动中,共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近300余起,其中河道采砂案200余起,查处河道内建设项目案50余起,河道清障50余起,破坏堤防、水文设施案30余起。清理船只1368艘,清除河道内违章阻水林木2万余株,拆除违规建筑物(构筑物)37处(座),消除防汛安全隐患87处。焦作市水利局共查处非法采砂案173起、河道设障案41起、破坏水文设施案7起,影响水库安全案3起。周口市水务局共立案查处水事违法案件138起,依法刑事非法采砂人员5人,行政拘留27人,销毁采砂机具300多台,销毁非法采砂船只31条,没收非法采砂船只11艘,扣压采砂车辆67台。新乡市水利局“一把手”在“防洪保安”专项行动中亲自挂帅,亲自部属,先后组织了水利、公安、检察、法院、城建、规划等有关职能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对所辖区域内河道、水库管理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调查取证和情况摸底,全市共排查出违法违规行为91起,其中:违规建设12起,非法采沙4起,河道障碍75起。永城市水务局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76起,现场纠正违法行为43起,立案查处水事违法案件33起,其中结案6起,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15起,还有6起即将移交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