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水利系统构建惩防体系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交流研讨我省水利系统构建惩防体系工作,总结今年以来工作,明确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会议共收到论文27篇,有8篇论文在会上进行了交流。各市水利局汇报了今年以来工作和明年工作思路,大家提出了一些好的意见和建议。会议还对优秀调研论文进行了表彰。会议时间虽短,但内容丰富,既进行了理论研讨,又总结交流了工作,取得了预期效果。下面,我就如何构建惩防体系工作和今年以来的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全面贯彻中央《实施纲要》和省委《实施意见》,深入构建具有水利行业特色的惩防体系

今年初,中央颁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强调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今年6月份,省委修订出台了《浙江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注重整体构建、专项构建、联合构建、行业构建和科技构建的有机结合,全面深化惩防体系建设。按照省委和省纪委的部署和要求,厅党组高度重视惩防体系构建工作,把这项工作列为今年反腐倡廉各项重点工作之首。厅党组成立了构建惩防体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体系构建工作。在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多次研讨、反复斟酌修改的基础上,经厅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审议通过,于今年7月份在全国水利系统率先出台了《浙江省水利厅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办法》、《〈浙江省水利厅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办法〉*-2007年工作方案》。这一文件系统地总结了近几年来我省水利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实践经验,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水利系统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各级水利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切实把构建惩防体系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认真学习,提高认识。中央颁布的《实施纲要》,这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省委出台的《实施意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全省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构建惩防体系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组织学习,深刻理解,坚决贯彻好,切实把惩防体系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领会精神,掌握要旨,明确任务。要把学习《实施纲要》与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结合起来,与学习中央和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结合起来,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各党支部学习内容,通过学习会、报告会、研讨会、培训班等形式进行广泛学习,真正使领导干部熟悉、纪检监察干部精通、一般干部了解《实施纲要》,增强落实《实施纲要》的自觉性。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涉及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个方面,工作要求高、难度大,需要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作保证。水利系统各级党委要把构建惩防体系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融入中心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各个领域,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要积极探索惩防体系构建工作的领导机构。省水利厅专门成立了构建惩防体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由厅党组书记、厅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办公室设在驻厅监察专员办公室。厅直属各单位和各市水利局也要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建立相应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定期召开会议,及时通报情况,研究协调重要问题。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是贯彻《实施纲要》的组织者和协调者,要切实负起责任,把这项工作直接抓在手上,重点放在抓部署、抓组织、抓推动、抓检查上。分管领导要负责抓好分工范围内的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责,把体系的构建与业务工作融为一体抓好落实,渗透到业务工作的各个环节。各级水利纪检监察部门要协助党委(党组)搞好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注意发挥本单位机关内部各个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整体合力。

3、突出重点,注重特色。构建具有水利行业特色的惩防体系,必须围绕水利中心工作,服务水利改革与发展,把体系构建工作放在水利改革、发展的工作大局中去思考和把握。在体系构建过程中,要着力把握好以下几点:一要注重贯彻上级精神。要充分体现省委《实施意见》和厅党组《实施办法》中关于构建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原则和工作内容,同时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二要注重突出重点。要针对容易滋生消极腐败现象的权力比较集中、自由裁量权较大、群众比较关注的重点岗位、重点环节作为加强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点,把行政审批、水利投资项目决策、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利资金管理、干部人事制度建设作为重中之重。三要注重体现特色。要紧密结合水利实际,把中央和省委反腐倡廉的决策部署同水利实际相结合,认真总结水利系统反腐倡廉的经验,研究分析水利系统腐败现象产生的特点和规律,找准问题的原因,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着力构建具有水利行业特色的惩防体系。四要注重源头预防。立足于加强教育,重在修德,筑牢“不愿腐败”的思想防线;健全制度,重在规范,建设“不能腐败”的制度体系;强化监督,重在制约,形成“不便腐败”的权力运行机制;从严惩治,重在促防,形成“不敢腐败”的惩处机制;深化改革,重在创新,着力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

4、深入调研,制定方案。要把《实施意见》落到实处,关键在于各地各部门结合各自实际,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切实管用的具体落实办法。各单位要根据厅党组出台的《浙江省水利厅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办法》,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提出符合本单位实际,能切实有效地指导惩防体系工作的具体工作方案。抓好这项工作,主体是各单位党委(党组),纪检监察部门的责任是组织协调,当好参谋、助手,搞好任务分解,落实责任,加强督促,狠抓落实。要突出重点,注重方案的可操作性,掌握好进度,把握好质量,并坚持进度服从质量,为构建惩防体系打下坚实的基础。厅党组要求,厅直属各单位要在年底前出台具体工作方案。目前,厅直属各单位正在调研起草或已出台工作方案。各市水利局也要抓好惩防体系构建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意见。要抓好任务分解,任务分解到各职能部门,保证各项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5、加强督查,狠抓落实。抓好惩防体系的构建工作,不能只停留在一般性的工作号召上,更不能敷衍了事,搞形式主义,必须发扬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抓具体、抓实在,一抓到底。水利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及时发现和总结推广各单位的一些好做法、好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示范效应,以点带面,推动全局。要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创造性地贯彻《实施意见》,及时查漏补缺、及时修正完善实施办法,以适应不断变化的新的实践和发展的需要。要掌握工作动态,对贯彻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对策。要加强监督检查,通过督促自查、重点抽查、专项检查、组织暗访等形式,检查工作成绩和不足。我厅拟对《*-*年工作方案》提出的各项任务进行疏理,并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目标考核、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对厅机关和厅直属各单位落实《实施办法》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对落实不力的,要追究责任。各市水利局也要加强对体系构建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确保《实施意见》真正落到实处,取得明显成效。

二、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今年以来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今年以来,全省水利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七次全会以及全省水利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的各项部署,坚持方针,构建体系,提高能力,增强素质,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呈现出许多新的亮点。

1、制定出台《实施办法》,体系构建工作实现新突破。各级水利部门把贯彻落实中央《实施纲要》和省委《实施意见》作为党的先进性教育中加强整改的具体措施,狠抓落实。水利厅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构建惩防体系领导小组。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于今年7月初正式出台了《浙江省水利厅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办法》和《*-2007年工作方案》。各级水利部门也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提出具体贯彻落实的措施。如杭州、衢州、台州、温州等市水利局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出台了实施意见。为推动这项工作深入开展,驻厅纪检组还在全省水利系统组织开展了构建惩防体系对策调研活动,加强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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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根据省委要求,厅党组决定每两年组织一次厅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各级水利纪检监察部门也要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组织协调,加大责任追究,抓好工作落实。

5、加强调研,及早谋划明年的工作思路。今年时间已过去大半,各单位要按照省纪委七次、八次全会和全省水利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的部署,对照年初提出的任务和要求,对今年工作进行一次认真梳理,针对存在的问题,找出对策和方法切实加以解决。同时,还要未雨绸繆,精心谋划明年的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争取每年工作有新的举措,新的突破,新的进步。

同志们,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按照中纪委和省纪委的部署,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求真务实,乘势而上,深入构建具有水利行业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全面推进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我省水利改革和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