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水利建议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当前监狱刑罚执行面临的新形势与新任务
湖北沙洋监狱管理局课题组
2015-09-2810:20:46——————
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监狱刑罚执行工作面临中央高层高度重视、社会舆论高度关注、刑事政策高频度调整、终身责任追究高压力、执法创新高密度诞生等新的形势和局面,监狱刑罚执行工作必须要加强顶层设计,采取有力措施因应新的形势变化。要切实加强加强实践探索,逐步完善健全刑罚执行运行机制;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一支过硬的专业化执法队伍;要深入推进狱务公开,推出一批狱务公开全面深化单位;要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建立一个信息化协同办案平台;要提升监狱执法软实力,打造一个公正执法宣传品牌。
近年来,湖北监狱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部署,相继开展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执法质量大检查、执法规范化达标、职务犯罪罪犯减刑假释及保外就医专项检查、老病残罪犯刑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三类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整治等系列活动,有力促进了监狱刑罚执行工作的规范运行,进一步提高了监狱执法规范化水平。以湖北沙洋监狱管理局为例,2010年以来,该局各监狱依法办理提请减刑并裁定的案件24225起,提请假释并裁定的案件172起,决定暂予监外执行170起,无一起执法错误,有力保障了刑罚执行变更的公平公正。监狱刑罚执行工作的严格规范,对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提高罪犯改造积极性,维护监狱安全稳定,促进罪犯回归社会,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截止2014年底,该局已连续十二年实现罪犯零脱逃,连续三届被湖北省委省政府授予最佳文明单位。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监狱执法工作高度重视,社会舆论和广大群众对监狱执法工作高度关注,刑罚执行工作作为监狱执法的核心工作成为焦点。在依法治国的宏阔背景下,监狱刑罚执行工作面临崭新的形势、挑战和任务,本文拟作梳理,发微探幽。
一、当前监狱刑罚执行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时移世易,21世纪初展现在世人眼前的是信息高度发达的社会,网络和各种移动终端为信息的即时传播交流提供了无限可能,也改变了人类社会传统的政治、经济和社会交往的运行模式,世界变成平的。一切传统的行政运转模式发生改变,监狱执法同样面临崭新的形势与挑战。监狱执法由以往的神秘封闭走向开放与透明,监狱执法主动接受公众、媒体监督与关注的机会将越来越多,监狱面临社会形象公关的压力愈来愈大,监狱执法受到高层的检视也成为必然。
一是中央及高层高度重视传导的新信号。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严格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程序,强化监督制度。”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执法机制,推进狱务公开”等论述。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就监狱加强执法管理专门作出批示,孟建柱同志多次撰文谈监狱执法管理问题。中央及党和国家领导人对监狱执法管理和刑罚变更的高度关注近年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这既是压力也是动力。一方面说明监狱管理与中央的要求和期待客观上还存有差距,另一方面也为监狱进一步加强规范执法管理、提升规范执法标准带来新的动力和机遇。
二是社会舆论高度关注形成的新常态。当前随着网络、移动终端平台等新兴媒体、自媒体的快速发展,信息产生、发布、传播成为一种全民行为,其不可控性、不稳定性等特点日益明显。监狱执法活动也越来越多的成为舆论传播的焦点信息之一,成为社会公众尤其是服刑人员亲属关注的焦点。今年随着讷河监狱事件等一系列涉及监狱执法负面信息的曝光,对监狱执法形象生产了重大的影响,导致公众对监狱执法产生强烈的不信任感,直接损害了监狱执法机关的公信力。公众尤其是服刑人员亲属要求公开、透明监狱执法活动的呼声越来越强烈,关注监狱执法的角度越来越全面,从罪犯的非正常死亡、罪犯的减假暂等狱内重大事件和执法活动转向罪犯常规管理的细节,甚至监狱的历史问题都成为关注焦点。如何更好接受新闻媒体和公众舆论的监督,更好回应社会期待,满足公众合理需求,实现公众追求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理念,这是监狱必须要面对的崭新而严峻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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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三)推出一批狱务公开全面深化单位。狱务公开是监狱作为执法机关对社会公开狱务管理、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的重要法定义务,是监狱面向社会公众展示执法机关良好形象的有效平台,也是今后监狱工作发展进步的必然趋势。当前要以司法部狱务公开试点工作为契机,以广华监狱为龙头,用二至三年时间在全局其他七所监狱全面推进深化狱务公开工作,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执法新机制。一是要确保狱务公开对象、内容符合要求。要严格落实司法部有关规定,确保落实面向罪犯、罪犯亲属、社会公众三个层面的狱务公开要求。对公众普遍关注、需要社会知晓的执法信息,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对不宜向社会公开,但涉及罪犯的权利义务、需要罪犯及其亲属知悉的,应当予以告知,或为其提供查询服务。二是要确保狱务公开的方式和方法便捷、实用。在坚持和完善传统公开方式的基础上,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狱务公开,体现高效、便捷、实用原则。要加强互联网信息发布平台建设,推进罪犯减假暂执法信息网上发布;要加强狱务公开信息查询场所和平台建设,依托监狱会见室或狱内公共场所,设置狱务公开查询系统,实现罪犯及其亲属自助查询;要健全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现代传媒方式回应社会关注;要定期召开执法情况通报会,向社会各界人士介绍执法工作,听取意见和建议。三是要建立完善狱务公开工作制度。要切实建立狱务公开的“五项制度”,确保深化狱务公开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即要切实落实罪犯权利义务告知制度,要不断强化狱内公示制度,要建立健全开庭审理制度,要健全完善执法监督员制度,要建立完善门户网站和内部执法信息平台工作制度。
(四)建立一个信息化协同办案平台。当前抓好监狱刑罚执行监督制度创新,突破点在抓好监、检、法协同办案平台建设,我局应加强统筹策划,提前布局,力争两年内建成信息化协同办案平台。目前我省监狱系统信息化建设有一定基础,按照孟建柱同志所提出的“实行执行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减刑、假释和暂于监外执行的网上协同办案”已经具备条件。通过网上协同办案平台建设,利用网络平台信息共享、公开透明、便捷准确、自动生成的优点,实现网上申请、网上审查、网上审批,节省人力、提高效率,客观上也实现了对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从申请到裁定、决定各环节的有效监督,防止刑罚变更执行环节腐败现象的发生。通过积极推进监狱、法院、检察机关减刑、假释网上协同办案平台建设,改定期批量办理为逐人逐案常态化办理,实现重点执法信息网上录入、网上办理、网上监督、网上考核、信息共享,实现流程化管理,做到“全程留痕”,最大限度减少和防止人为的不规范因素。
(五)打造一个公正执法宣传品牌。要持之以恒的抓好“高墙阳光”公正执法宣传月活动,力争每年举行一次宣传月活动,集中展示监狱公正执法过程,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推动监狱严格规范公正执行刑罚有效落实,把“高墙阳光”的宣传品牌打响、打亮,做大、做强。一是要坚持行之有效的做法和制度。要坚持把监狱(监区长)长定期接谈制度、监狱执法开放日制度、法律咨询制度、主动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制度、执法监督员制度等实践证明管用、有效的做法和制度坚持下去,进一步细化具体活动的程序和环节,做实、做真、做深,形成一套监狱和社会公众良性互动的运行机制,做到久久为功。二是要结合形势发展需要不断创新。要每年结合监狱的工作进展和形势发展的需要,在基本固定宣传活动大致框架的前提下,及时探索活动创新拓展的新途径和新方法。今后应把服刑人员亲属代表现场观摩监狱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亲属现场观摩法院庭审、亲属观看监狱评审会或监狱长办公会录音录像等有意义的项目引入活动内容,进一步深化活动内容,做到与时俱进。三是要不断加大对外宣传促成品牌形成。在做好内功的同时,要善于策划,要加强与中央、省和地市媒体的沟通联系,借助媒体宣传平台,持久的加强“高墙阳光”主题活动宣传,每年确定不同的宣传重点和形式,尝试以专栏、专版、特写等宣传形式加强对外宣传,尝试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扩大对社会公众的影响力,切实“高墙阳光”宣传活动做大做强,做成监狱对外宣传的重要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