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两侧管理安排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公路两侧长效管理,营造宽敞、整洁、优美的路域环境,进一步优化全县的投资环境,促进全县区域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省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全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为目标,按照公路交通科学、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总体要求,统筹兼顾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地方经济发展与公路可持续发展的关系,以公路管理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以提高公路通行能力、安全品质、服务水平为核心,全面构建全县“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分级管理、全员参与”的公路管理新机制,着力营造畅通、安全、舒适、优美的路域环境,促进公路管理与社会经济和谐发展。

二、责任主体

全县公路两侧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原则,管理责任主体为各镇(区),县公路管理站负责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县交通、财政、规划、住建、国土、工商、公安、监察、安监、城管、水务等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管理工作。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公路两侧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路管理站,牵头组织开展全县范围内公路两侧长效管理工作。

三、管理职责

1、县公路两侧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公路两侧长效管理工作的领导、指导和督查工作。

2、县公路两侧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县公路两侧管理的协调、检查和考核工作。主要职责:(1)具体组织、协调全县公路两侧长效管理工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公路两侧长效管理情况,研究、处理重大事项;(2)组织制定全县公路两侧长效管理标准和考核办法;(3)组织开展公路路域环境集中整治活动;(4)根据公路等级和里程编制各镇(区)公路两侧长效管理考核经费预算,编制县公路管理站行使农村公路行政管理职能所需经费预算;(5)根据考核结果核定各镇(区)考核经费,核拨农村公路行政管理经费。

3、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作为辖区内公路两侧长效管理的责任主体,应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主要职责:(1)制定辖区内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职责,把公路两侧长效管理责任分解落实到村(居)及相关部门;(2)定期、不定期组织对辖区内公路两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督查和考核;(3)合理规划公路两侧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公路两侧新增建筑,严格控制新增平交道口,合理归并现有平交道口;(4)负责辖区内乡村公路的绿化管理;(5)督促各行政村做好路田分离工作,确保公路用地不受侵占;(6)牵头组织对辖区内公路违法建筑等违法行为的处置,配合县公路管理站做好路政案件的查处及其他路政管理工作。

4、县交通运输部门

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1)负责对公路两侧长效管理工作的指导;(2)协助组织和指导农村公路两侧标准化整治工作;(3)协助县政府对新建、改建公路建筑控制区的划定;(4)协助组织对各镇(区)公路两侧长效管理工作的考核。

县公路管理站:主要职责:(1)依法负责全县公路路政管理工作;(2)组织实施国省道、县乡道路政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各类侵犯路产路权的违法行为,联合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各类涉路违法案件,依法打击各类涉路违法行为;(3)负责对县交管所路政管理业务的指导工作,指导、协助各镇(区)和相关部门做好公路两侧管理工作;(4)参与在建公路的前期管理,发现违法建筑行为,立即向所在镇(区)进行通报;(5)协助县公路两侧长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检查、考核工作。

交通管理所:(1)协助做好辖区内乡村道的路政管理;(2)指导和协助各镇(区)做好乡道公路两侧管理工作;

5、县财政部门。(1)负责审核各镇公路两侧长效管理所需考核经费并列入县财政预算,并根据考核结果及时拨付;(2)负责审核县公路管理站的县乡公路行政管理经费并列入县财政预算,及时拨付。

6、县规划部门。负责公路两侧规划管理,规划、新建村镇、开发区、学校和货物集散地、大型商业网点、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与公路建筑控制区边界外缘的距离,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避免在公路两侧对应进行,尽可能在公路一侧建设,防止公路街道化。公路两侧的建设规划与交通部门实行联合审核审批。

7、县住建部门。负责公路两侧建设管理,会同县交通、城管、国土部门及时查处公路两侧违法违规建筑行为。

8、县国土部门。负责协助做好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的划定及公路用地产权的登记工作,依法查处公路两侧的违法用地。

9、县工商部门。负责公路沿线商业和集贸市场等涉路经营行为的管理,在办理公路沿线经营场所审批手续时,应先行征求交通主管部门意见;对不具备经营条件的,不予许可;对具备经营条件的,予以规范;同时协助各镇(区)、交通部门清理占用公路经营的马路市场。

10、县公安部门:主要职责:(1)负责依法加强交通管理,坚决制止占道经营、打谷晒场、抛洒滴漏等影响车辆正常通行和危及交通安全的违法事项;(2)协助县公路管理站对可能影响交通安全的涉路施工许可进行联合审批和监管;(3)协助县公路管理站联合查处公路及公路用地、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的涉路违法行为;(4)对违反公路法律、法规,并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县监察部门。负责公路两侧管理工作的效能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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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强化资金投入。加大农村公路标准化整治投入,逐年投入经费对全县农村公路进行标准化整治,使其符合“示范路”标准。加大对各镇(区)“以奖代补”经费的投入,凡全年四个季度考核均达标的,分别给予各镇(区)国省道400元/公里•年、县道400元/公里••年的奖励经费。将乡道路政管理纳入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内容,按考核情况拨付考核经费。增加县公路管理站行使县公路行政管理所需经费的投入,所需经费根据公路等级、里程等由县长效管理办公室核定。

3、强化考核奖惩。县政府将加大对公路沿线政府的考核力度,逐步建立和完善目标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将公路两侧长效管理工作纳入县对各镇(区)、机关部门整体目标考核。县公路两侧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大对各镇(区)及各有关部门、单位的考核力度,实行季度检查,通报点评(召开联席会议),全年评优兑现奖惩(评先评优)的检查考核机制。

4、强化责任追究。县与各镇(区)及各有关部门、单位签订公路两侧长效管理工作责任状,实行严格督查考核制度,对违反公路管理工作规定的行为实行责任追究制。凡因领导不力、措施不实而影响公路长效管理工作的,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公路养护管理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达不到管养要求的,予以解聘;造成公路有关设施较大损害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