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行业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鄂政办电〔2008〕79号)精神,进一步推进交通行业隐患治理和各项安全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省交通厅决定于4月下旬至7月底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百日督查行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以“隐患治理年”为主线,以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为重点,完成全省高速公路病危桥试验检测和加固改造,完成国省干线危桥改造255座,完成县道中桥以上、乡道大桥以上危桥改造55座,完成安保工程1351公里/1521处、安保设施修复率100%;确保水陆运输安全隐患整改率100%,“五项制度”(隐患整治“档案制”、“销号制”、“通报制”、“评估制”、“报告制”)落实率100%,乡镇渡口达标率100%;杜绝水上一次死亡失踪3人以上的重大责任事故;杜绝因管理部门失职造成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责任事故。为确保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和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活动成功举行,创造安全稳定的交通环境。
二、督查内容及重点
1、各生产经营(施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等情况。
2、各级公路管理部门落实危桥监管、确保完成危桥改造目标、抓好“安保工程”建设、加强超限车辆治理等方面的情况。
3、各级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落实各项安全监管责任制度、履行“三关一监督”(严把运输企业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态关、营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关,做好汽车客运场站的安全生产监督)职责、危化运输等车辆推广应用gps等方面的情况。
4、各级港航海事部门组织开展“两防”(防船舶碰撞、泄漏)回头看、严格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扎实推进渡口达标改造、开展水上交通安全“救生衣行动”和“百校千村安全宣传活动”、推进巡航救助一体化建设、强化船检质量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5、交通工程建设单位(项目业主)贯彻落实和执行《湖北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细则》(鄂交基〔2008〕219号)的情况。
6、省厅督查重点
在建项目。沪蓉西高速公路、荆岳长江公路大桥、鄂东长江公路大桥、三峡翻坝高速公路、武英高速公路。
在役桥梁。潜江东荆河大桥,十堰郧阳汉江公路大桥、堵河大桥,荆州万城大桥,宜昌夜明珠桥,咸宁关刀大桥,荆门双鹅桥,襄樊六两河、过渡湾、穿山河、寺坪、峡口大桥,孝感河口大桥,随州淅河大桥,恩施支井河大桥。
水路运输。潜江市竹根滩镇王拐渡口管理,宜昌市夜明珠滚装码头管理,荆州市洪湖湖区管理,天门市多祥镇仙北村非法渡运,黄冈浠水县巴河港“三无”船、渔船、农用船非法载客,咸宁通山县富水水库、崇阳县青山水库渡船更新改造。
道路运输。一级客运站及进站经营班车,剧毒危化品运输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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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三)加强指导,务求实效。督查工作要坚持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着力完善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确保取得以下新成效:一是隐患治理要取得新成效。做到一般隐患及时治理,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做到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和应急预案五落实;二是预防各类事故要取得新成效。确保全年交通安全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三是依法监管取得新成效。做到监管责任进一步明确到位,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四是企业安全基础工作取得新的成效。做到责任体系进一步落实,规章制度更加完善,安全投入明显增加,教育培训更加普及,本质安全水平有新的提升。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结合“交通安全杯竞赛”、“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广泛宣传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切实增强抓好这项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要及时发现、总结和推广好经验、好做法,运用典型经验推动工作。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鼓励广大员工和群众举报弄虚作假的行为,对自查不认真、整改不及时、督查不到位的单位和部门,要予以公开曝光。
(五)加强联系,反馈信息。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期间,各市州交通主管部门和厅直各业务局既要负责组织本地、本行业的督查,也要负责本地、本行业督查的信息上报、工作总结等工作。要认真做好专项行动信息的汇总、分析工作,及时编辑工作简报,搞好信息沟通反馈。各市州和厅直各业务局至少每月一次向省厅安委会报送督查行动的进展情况、措施作法和典型经验,并于7月底提交本市州、本行业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总结报告,由省厅汇总后报省政府、省安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