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道路绿化、管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目标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提升农村绿化、美化水平为重点,努力塑造环境整洁、秩序井然、生态良好、乡风文明的新农村面貌。坚持道路绿化、管护并重的原则,强化区林业主管部门的绿化、管护职能,加快农村道路绿化、管护工作进程,促进农村道路绿化、管护持续健康发展。

目标。两年内全面完成乡村道路绿化任务,确保道路修到哪里,就绿化到哪里,同时建立管护责任制,保障道路绿化、管护体制、机制正常运行,保障农村道路绿化完好、健康成长,成活率达100%、保存率达100%。

二、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农村道路绿化、管护领导小组,由分管区长任组长,区林业局、财政局、审计局、交通局、市容局、规划分局、土地分局、井岗镇、南岗镇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区农村道路绿化,管护的组织领导、监督考核、检查验收和业务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林业局局长兼任。

三、绿化、管护主体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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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井岗、南岗两个镇人民政府要成立农村道路绿化、管护办公室,确立1名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本辖区道路绿化、管护日常工作的领导、监督、指导

区林业局和井岗、南岗两个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农村道路绿化、管护工作。

农村道路、绿化管护工作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由井岗、南岗两个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各镇政府要加强领导、结合“清洁家园、绿化乡村”千村百日行动,完善绿化、管护配套措施,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报区林业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