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一、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扩大内需、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中心任务,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水运建设工程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坚持集中治理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坚持自查自纠与督促检查相结合,着力解决**县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和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全县交通运输事业的快速、科学、安全和协调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任务

进一步规范**县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和水运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促进招投标市场健康发展;进一步推进交通建设项目的规划、评审工作公开、透明,确保项目审批依法实施;进一步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确保交通行政行为更加规范;进一步加强对工程建设各参与方、各个环节的监管,落实《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责任追究制度实施办法》、《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公示制度实施办法》、《农村公路路况质量公示制度实施办法》、《**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重要事项及行政执法程序公示制度实施办法》等“工程建设五项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三)阶段性目标

通过两年左右时间的专项治理工作,要实现如下阶段性目标:交通建设市场交易活动依法透明运行,信息共享的交通建设市场诚信体系初步建立,法律法规制度比较健全,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保证体系基本完善,农村公路工程建设和水运工程建设健康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基本建立,领导干部违法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的行为受到严肃查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势头得到进一步遏制。

二、专项治理工作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和工作措施

(一)专项治理工作要解决的突出问题

1.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以权谋私

2.工程项目不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未经审批或未办理施工许可就开工建设

3.招标人虚假招标;投标人出借资质、围标串标;专家评标不公正

4.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信用缺失,合同履约率低,中标后转包和违法分包

5.建设单位及其上级领导机关违反工程建设客观规律,盲目压缩工期,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造成质量和安全隐患

6.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管薄弱,专业化管理人员缺乏,质量和安全管理粗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

7.工程建设项目资金到位情况较差,拖欠现象严重;物资采购监管薄弱,资金监管和投资控制存在漏洞

(二)工作措施

1.以落实交通运输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领导干部八项规定》为重点,即:一是不准以任何方式违规干预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二是不准介绍或指定建设工程材料、设备供应商和违规干预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活动;三是不准介绍或指定设计分包、工程分包、劳务分包队伍;四是不准违规干预工程设计变更、索赔、计量支付、资金拨付、工程验收等事项;五是不准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与工程建设有关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六是不准接受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七是不准接受或占用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的财物;八是不准在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严肃查处工程建设领域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案件,严格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

2.以规范交通运输部门工程建设领域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为为重点,明确和落实监管职责。对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等失职渎职行为,严肃进行责任追究。

3.以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和水运建设工程项目立项、设计审查、施工许可工作为重点,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

4.以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质量为重点,严格设计变更管理,推行公路桥梁、隧道工程和码头建设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保障公路桥梁、隧道工程和码头建设运营安全

5.以建立健全交通建设市场诚信体系为重点,规范交通建设市场行为,特别是招标投标行为和合同履约行为

6.以推行合理标价、合理工期、合理标段为重点,夯实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

7.以抓好项目法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三个关键人”为重点,为推行现代工程管理制度创造条件,全面提升建设项目管理水平

8.以开展“监理企业树品牌、监理人员讲责任”的行业新风建设为重点,全面推动监理行业的职业化进程,充分发挥工程监理的专业监督作用

9.以严格规范工程试验检测工作为重点,充分发挥试验检测数据对保障建设、指导施工、控制工程质量的基础性作用

10.以体制机制建设为重点,创新和完善交通建设市场和交通建设项目管理的体制与机制

11.以加强建设资金监管和重点项目跟踪审计为重点,规范工程建设资金预算编制、申领、拨付使用程序,充分发挥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防止违规违纪甚至违法挪用、贪污浪费现象的发生

三、任务分解和责任领导及部门

为明确责任,确保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实施,实行局领导分块负责制。

(一)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

目标要求。全面清理**县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和水运工程建设领域的规范性文件,健全完善规章制度。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股、路政大队、地方海事处、基本建设管理股

(二)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和前期工作

目标要求。加强综合规划、设计审批、施工许可等监管手段,着重解决未批先建、违规报批以及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问题,促进项目决策和报审公开透明、依法实施。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基本建设管理股、公路规划设计队、地方公路管理段

(三)规范招标投标活动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正等问题,建设统一规范的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和水运建设有形市场,促进招投标活动的规范化、法制化。着重解决工程建设项目物质、设备采购监管薄弱等突出问题,规范物质、设备采购问题。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股、局办公室、基本建设管理股、局财务室

(四)加强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及安全的管理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工程建设项目监管薄弱环节、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不认真履行施工合同及监理责任、建设质量低劣和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等突出问题,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减少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股、基本建设管理股、公路规划设计队、地方公路管理段、**县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督查组

(五)加强资金安排使用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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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案件查处。把案件查处贯穿于专项治理工作的始终,积极协助、配合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和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活动的案件。通过深入剖析典型案件,查找和堵塞体制机制、制度上的漏洞,开展警示教育,推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向深入发展。

4.强调查研究。组织力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解决专项治理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总结专项治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及时推广有效做法和典型经验,巩固专项治理的成果。

5.整合工作力量。与质量监督和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及时沟通情况,形成工作合力。高度重视宣传报道工作,利用部政府网站和《中国交通报》、《中国水运报》及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