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四项责任工作方案

为切实贯彻落实《省消防条例》和县防火委员会扩大会议的精神,根据县防火委《县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交通系统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为推进全县交通系统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县局成立以副局长为组长,局属各单位分管领导和局有关科室负责人为城员的,落实政府消防工作“四项责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局属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切实加强本单位对“四项责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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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广泛宣传,注重培训。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重要意义和内容标准,在全县交通系统中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每个单位要确定1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1至2名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要通过公安、人劳部门组织的专门培训。

四、扎实工作,确保达标。县交通实业有限公司所属的长途客运公司及客运南站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于2011年全部通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达标验收;未列入达标验收范围的单位,同样要严格按照省公安厅印发的《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试行)》认真贯彻实施,确保在2012年后全部达到《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