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道路安全实施办法
为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更好地促进区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省人民政府“道路交通安全年”活动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区道路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以城市保畅通、农村保安全为重点,积极推进交通管理社会化进程,全面落实“五整顿”、“三加强”的工作措施,促进城乡道路交通管理协调发展,努力形成领导机制健全,安全责任落实,执法、管理和服务水平提高,安全设施完善,守法意识增强,交通畅通有序,交通事故减少的道路安全局面。
二、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年”工作取得实效,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区“道路交通安全年”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各项具体工作。
三、工作目标
㈠总体目标
区交通安全工作达到工作机制健全,安全设施完善,交通有序畅通,管理水平提高,市民守法意识增强,交通事故减少。
㈡具体目标
1.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健全。由政府牵头,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机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当地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使本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得到解决。
2.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设施、交通信号灯等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县乡道路安全通行条件得到改善。
3.道路交通有序畅通。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明显下降,公路严重交通堵塞明显减少,城区道路拥挤堵塞有效缓解,道路通行效率明显提高。
4.管理执法水平提高。执法队伍建设得到加强,科技装备得到普遍应用,交通管理执法更加严格、公正、文明、规范,群众满意度提高。
5.公众交通守法意识增强。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浓厚氛围。
6.道路交通安全状况改善。坚决杜绝死亡30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遏制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减少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工作重点及步骤
㈠制定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计划,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为主,加强城乡道路交通管理,使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明显下降,城乡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
㈡重点加强道路的各项建设工作,改善主要进出城道路、公路干线和县乡道路安全通行条件,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信号灯等设施,使事故多发路段得到有效治理,交通设施得到有效维护,安全基础设施全面完善。
㈢实施措施
1、加强领导
建立健全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成立道路交通安全领导机构,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并建立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乡镇人民政府要配备专人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制定本地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划,明确年度工作计划、任务和目标。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专项执法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责任,兑现奖惩。加强扶持农村客运,鼓励发展农村公共交通。
2、落实责任
一是要落实定期报告制度。要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向政府报告工作情况。
二是要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要将道路交通安全纳入部门负责人政绩考核内容,对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负有监督、管理和领导责任的责任人,要坚决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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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㈠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此项活动的组织领导,建立综合协调机构,确定奋斗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方案和针对性措施,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达标的重要内容,统筹安排,整体推进,加强分类指导,及时解决创建活动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发展。
㈡加强部门协作。各有关部门要在政府领导下,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管理合力,尤其是公安部门和建设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要加强区域协作,强化信息沟通和工作配合,提高道路交通管控能力和整体管理水平。
㈢加强监督检查。要加强检查指导,组织专家深入一线,进行明察暗访,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总结工作经验,把握时间进度,将工作做实做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