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市区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设施建设管理办法

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制度

1.0水泵房管理制度1.1水泵房设备等由管理处指定专人负责监控、清洁及日常运行巡视

1.2水泵房内机电设备、仪器由值班人员负责操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水泵房,严禁非值班人员操作各种开关、按钮

1.3消防泵、生活泵、污水泵及各类控制开关、按钮、阀门应有明显操作标志,标志简单易懂,正确无误

1.4水泵、仪表、阀门控制开关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工程部机电维修组进行维修、更换,确保控制性能良好

2.0水池(箱)管理制度2.1由管理处指派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的人员负责水池(箱)的日常管理工作

2.2水池(箱)容积及管道口径应满足用水需求,生活用水与消防用水管道布置合理,不存死水区

2.3水池(箱)结构坚实、牢固、光洁、不渗漏、耐腐蚀;水池(箱)人孔必须加盖加锁,锁匙由专人保管;水池(箱)溢流管口、通气孔口应有防蚊虫进入的不锈钢网;溢流管、排空管不得与下水道直接相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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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根据水池(箱)清洗记录档案,及时通知水处理公司进行水池(箱)清洗消毒,取得水质检测合格证明。在水质污染高发期,根据需要,增加水池(箱)清洗次数,并定期投加消毒剂。

3.5管理处给排水管理员监督、配合清洗消毒过程,监督水质取样人员现场采取进、出水样

3.6做好供水设施运行维护记录和水池(箱)清洗消毒记录报管理处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