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处车辆管理责任书大全
为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确保安全行车和车辆的正常使用,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要确保行车安全。要严格遵守各项交通规则和安全行车规定,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要强化车辆防盗措施。所有车辆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定点停放,提高警惕,注意锁好车(库)门,防止车辆被毁、被盗。外出时,一定要停放在安全可靠的位置。
三、要爱护车辆。要保持车容整洁,维护好车内外的卫生,注意保护各种车用设施及配件,正确使用,定期保养。
四、要搞好服务,服从大局。驾驶员要做到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要自觉服从办公室的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做好节假日值班,确保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五、要严格车辆管理。
1、驾驶员要厉行节约,杜绝浪费,所有车辆由办公室定期、定点实行一卡加油制度,严格按照核定油量行车,超出核定用量的经主要领导批准后给予补加,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允许在外地加油。
2、驾驶员对车辆实行定期维护和保养,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维修,确保行车安全。车辆维修必须经办公室管理人员检验排查后,凭派修单到指定修理厂修理。维修时,司机必须随车盯靠,对维修项目仔细核实签证,不经批准所修项目内容不得随意更改或擅自维修。
六、要明确责任,严格落实。
第二篇:南岸区环卫处公务车辆管理制度南岸区环卫处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处公务车辆的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保证驾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处公务车辆必须优先保证处领导用车。各科室用车,由办公室负责调度安排。特殊情况需借用领导公务车辆的,需由相关科室负责人向领导说明情况,经领导同意后,办公室负责调度安排。
二、公务车辆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的,须经处领导同意,办公室办理借用手续后,方可外借,且车辆和驾驶员同时借用。
三、不准私自出车(包括驾驶员),擅自出车造成事故的,由本人负责全部责任,并按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和经济处罚。
四、驾驶员请假,须将车辆入库停放,车钥匙交回办公室。
五、车辆按规定停放指定车库,如停放他处发生意外,将追究停放人责任。
六、节约用油,特殊情况需追加油料的,须征得领导同意。
七、驾车员要爱护车辆,保持车容整洁,配件及其他物品完好无损。
八、驾驶员不得带故障、带情绪出车,对车辆故障要及时报告和排除,以保证安全出车。
九、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违章罚款费用不予报销,出车期间严禁饮酒和酒后开车。
十、车辆维修要事先请示,认真填写维修登记表,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后,在定点厂家维修。
第三篇:环卫车辆驾驶员责任书环卫车驾驶员责任书
为了加强对环卫车及驾驶员的管理,保障环卫车正常运行和驾驶员安全出行,完成垃圾清运任务,制定本责任书。
一、热爱车职工作,服从调派,听从指挥不准出私车,牢固树立服务思想,遵守劳动纪律,不搞特殊化,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做到随叫随到。
二、驾驶员必须具有专业技术和与本职工作相符合、经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证照,并要定期审照,证照不全者不得出车。
三、驾驶员工作不得无故缺勤。除正常清运垃圾外,车辆启动运行必须经社区中心领导同意。
四、如因特殊原因,需离岗外出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
五、驾驶员要对环卫车爱护和进行日常清洁,保持车辆整洁、安全。
六、驾驶员按照行业技术规范要求,对机车进行检修、保养。车辆检修、大修情况要预期向领导报告,要保证车辆处于随时能正常运行状态。
七、车辆修理所需材料必须报请领导审批后,不得擅自做主否则责任自负。
八、所备材料专用工具一经清点交与驾驶员保管后,未经请示不得借用。私自外用一次处200元罚款,丢失的照价赔偿。
九、车辆启动和运行情况单位领导必须知晓,未经本单位领导同意不得借用、他用,否则一次处500元罚款。车辆停放位置由单位安排。工作时间不得随意停放或脱离自己的视线,更不能停放在自己家里。
十、每次出车情况必须做好出车日记,协同人员也必须签名相互配合协同工作。
十一、驾驶员必须时刻牢记安全第一平安出行原则,注重车辆和工作人员安全。因驾驶员违章造成的事故由个人承担。
十二、车辆加油及更换材料,经领导同意由单位开出票据后方可执行,否则费用自理。
十三、驾驶员要坚持拉满箱少跑空,本着不留死角历行节约的原则,力争做到及时拉运,不要因垃圾箱已满而无处堆放造成垃圾成堆。
十四、本责任书一式二份,解释权属社区,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驾驶员签名:社区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第四篇:环卫车辆管理制度环卫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管理工作,提高车辆的完好率和利用率,促进新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特制定本制度。
一、环卫部门领导负责环卫车辆统一管理和调度,按时按质完成垃圾清运、道路清扫、洒水等环卫工作。
二、车辆实行定点维修,需维修车辆,报批流程如下。由司机填写维修保养审批单—车队队长核实并记录—修理厂报价—环卫科科长审核—分管副局长或局长审批—送车到修理厂维修—车队队长、司机共同验收签字确认修理完成,费用按月结制,由修理厂到局财务结账。未经批准的维修费用自负。
三、车辆加油遵循“先登记审批后加油”原则。
四、每天车辆作业,驾驶员必须如实填写《行车记录表》,以便车队队长核实里程和油耗情况,驾驶员不得事后补填或造假,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五、车辆发生事故,驾驶员必须第一时间报告车队队长,根据情况报保险公司和交警大队处理,车队队长不能作出决定的须报环卫科科长和或局领导审定。
六、车辆每次作业完成后,驾驶员必须清洗车辆,并按指定地点和车位停放并锁好车门。
七、车辆由环卫站里统一管理,严格控制私人用车和外单位借车。特殊情况确需用车的,由车队队长填写《其它单位用车单》,环卫科科长审核,报局领导审批后方能派车。未经允许出车,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后果,由派车个人及用车单位或个人负责并承担全部责任。
八、每月车辆修理、加油、出车情况,车队队长要负责及时汇总,经环卫科科长核实,报局领导审核后,作为财务报销凭据。
九、驾驶员日常检查保养车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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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车前检查
1.检查燃油、机油、冷却水是否加足,有无渗漏现象。
2.检查照明信号、喇叭和雨刮器的工作情况。
3.检查制动装置的工作情况。
4.检查转运装置的连接和工作情况。
5.检查轮胎气压。
6.检查随车工具和附件。
7.检查其它情况。
(二)途中检查
1.在行驶中,注意各仪表、发动机和底盘各部的工作状态。
2.在不同转速下检查发动机和各仪表的工作情况。
3.检查发动机润滑油与冷却水液面的高度和有坎渗透现象。
4.检查转向和制动装置的状态紧定情况。
5.检查转运轴,紧定情况。
6.检查轮胎螺帽的紧定情况和轮胎的状态。
7.检查其它情况。
(三)车辆作业完毕后保养1.清洁车辆。
2.检查风扇皮带和空调压缩机皮带的紧度,必要时调整。
3.检查轮胎气压,必要时充气。
4.清洁蓄电池外部,并检查极柱的连接和蓄电池的安装固定情况。
5.排除故障。
6.加添燃油、机油、冷却水并根据需要润滑有关润滑点。
7.检查整理随车工具和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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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4、设备维修、保养分定期和不定期,定期是入冬前、开春后和季度,不定期由车辆司机临时安排。
5、车辆由专人操作,未经允许其他人员不得操作,设备发生故障时,要及时排除,不得带病运行。
6、设备外观要经常保持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