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服务管理办法

1总则

1.

1为加强和规范广西电网公司节能服务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1.

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公司所属各供电局、各级节约用电服务中心。2规范性文件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

28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发改运行【2010】

264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电网企业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目标责任考核方案(试行)》(发改运行【2011】

2407号)3术语和定义

3.1节能告知。业务人员跟踪分析客户业扩资料、实际用电及设备运行等情况,对存在用电异常情况的客户,提出初步节能建议,向客户提供科学用电、节约用电等技术信息。节能告知的形式包括短信、电话、邮件及书面等。

3.2节能咨询。向客户开展的关于节能一般知识、节能技术和节能项目运作等方面的咨询。节能咨询可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现场等多种形式进行。

3.3节能诊断。对客户能源综合利用情况及管理环节等进行调查及现场测试,分析节能潜力,提出改造建议,并编写形成节能诊断报告。

3.4节能宣传培训。通过宣讲、演示、展览、展示、培训、交流和研讨等方式,面向社会开展的宣传国家节能政策法规、普及节能知识和方法。

3.5内部节能。是指公司在加强电网建设、优化电网结构、推广应用节能新设备和技术,加强办公、营业场所节能管理等工作中采取的措施。4职责

4.1市场营销部

各级市场营销部是各单位节能服务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各级节约用电服务中心是客户能效服务工作的执行机构。

第1页共6页

4.1.1公司市场营销部负责协调公司有关部门,确定公司年度需求侧管理目标电力电量节约指标;负责公司节能服务工作计划的制定、监督执行及考核。负责本单位节能服务资金使用计划、节约用电服务中心的管理。

4.1.2地(市)供电局市场营销部负责按公司下达的工作目标及计划制定本单位客户能效服务工作目标及计划,并进行监督、考核;负责本单位节能服务资金使用计划、节约用电服务中心的管理

4.2计划部

4.2.1负责综合线损管理,优化电网架构,推动系统节能降损

4.2.2负责组织开展公司系统线损“四分”管理与统计分析和线损指标异常波动分析,组织制定降低线损的管理与技术措施

4.2.3负责组织电网节能降损实现节电的统计和考核评价

4.3生产设备管理部

4.3.1负责公司技术线损的管理,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公司技术降损工作计划

4.3.2负责组织改造高损设备,更换不满足供电负荷需要的中、低压配网小截面导线;在低负荷密度区域应用高效、小容量公用配变及单相变压器;

4.3.3负责节能技术的创新应用和站(厂)节能技术改造。推广应用非金合金配变。

4.3.4负责加强无功补偿控制,应用静态无功补偿技术,提高补偿装置投入率与运行功率因数

4.3.5负责优化电网设备,实施电网技改、大修项目实现节电的统计和考核评价

4.4基建部

4.4.1负责在电网建设的绿色节能施工

4.4.2在新建公用配电工程选用节能配变,推广应用非晶合金配变

4.4.3负责组织电网建设相关措施实现节电的统计和考核评价

4.5节约用电服务中心

第2页共6页

4.5.1公司节约用电服务中心负责公司节能服务有关的统计分析;指导各供电局节约用电服务中心开展工作

4.5.2地(市)供电局节约用电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开展节能服务工作,落实本单位节能服务工作目标;负责组织开展节能告知、节能咨询、节能宣传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节能诊断,推动客户节能改造项目实施;负责客户节能改造项目的信息管理和节约电力电量的统计计算;负责相关节能服务公司的监督和评价;负责本单位节能服务有关的统计分析

管理内容与方法

5工作要求

5.1公司市场营销部每年3月底前下发本年度公司电力需求侧管理考核工作计划。工作计划包括各单位节约电力电量考核指标及工作要求。

5.2地(市)供电局市场营销部依据公司工作计划制定本单位客户能效服务工作计划,并报省公司备案

5.3各供电局计划部、生产设备管理部、基建部每月5日前将内部节能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汇总至局节约用电服务中心,节约用电服务中心每月10日前对节能服务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上报公司节约用电服务中心

5.4节能告知服务管理

5.4.1节能告知服务对象包括专变客户,特别是重点用能单位、高耗能客户及其他重要客户

5.4.2根据客户用电的功率因数、负载率、负荷率等指标,判定是否存在用电异常情况。对于判定为用电异常的客户,提出初步节能建议,形成客户节能建议告知单。形成客户节能告知单。节能建议告知单内容应按电费结算周期与电费单一起送达客户。对于新增客户,通过审查相关资料,对有节能改造潜力的客户提出节能合理化建议.5.4.3节能告知可采取电话、短信、邮件、书面等形式。对于功率因数低于考核标准10个百分点或负载率低于30%的客户(节假日及非正常生产日期除外),应每年进行书面告知。

5.4.4对已告知客户相关信息及用电情况进行跟踪更新,积极推动客户实施节能改造

第3页共6页

5.4.5每月定期对节能告知相关情况进行统计、归档

5.5节能咨询服务管理

5.5.1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现场等多种形式提供节能咨询服务,反馈问题由受理人员直接答复或形成节能咨询工单

5.5.2节能服务工作人员对客户直接或间接提出的节能服务需求进行答复的,对客户直接咨询一般应在接到咨询后1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如无法给予准确答复的,应与客户商定是否需要现场服务或实施节能诊断。95598转来的节能咨询工单应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客户。

5.5.3对客户直接或间接提出的节能服务需求无法立即给出准确答复,节能服务工作人员应上报供电局节约用电服务中心,供电局节约用电服务中心在2个工作日内将客户信息及需求传递至电科院,并报公司节约用电服务中心备案,由电科院与客户商定后,组织相关人员到客户现场开展节能诊断工作

5.5.4在开展节能咨询服务过程中,应做好相关记录,以此作为以后筛选客户或项目的参考。对有节能改造潜力的客户进行跟踪,积极推动客户实施节能改造。

5.5.5每月定期对节能咨询相关情况进行统计、归档

5.6节能宣传管理

5.6.1供电局节约用电服务中心应在每年3月前制定年度节能宣传培训、计划,报公司节约用电服务中心备案,并按计划实施各项宣传培训活动

5.6.2节能宣传的形式包括组织客户节能技术培训、节能技术交流及研讨、举办或参加节能主题展览等。节能宣传的内容包括国家节能政策法规、节能知识等。

5.6.3年售电量在100亿千瓦时及以上的地(市)供电企业每年应组织开展至少4期,每期不少于30家客户参加的节能培训交流研讨活动;其他地(市)供电企业每年应组织开展至少2期,每期不少于30家客户的节能培训交流研讨活动

5.6.4年售电量在100亿千瓦时及以上的地(市)供电企业可建设节能展示中心,拟新建设的节能展示中心需经公司市场营销部批准。已建成节能展示中心的供电企业每年应组织至少1000名中小学生到节能展示中心参观。

5.6.5每次节能宣传培训服务结束后均应及时进行总结。总结主要内容包括:

第4页共6页

宣传培训的主要内容、参加宣传培训客户情况、客户节能诊断、培训等方面的需求、资金使用情况、宣传资料、物品发放情况、宣传效果。

5.6.6每月定期对节能宣传活动情况进行统计、归档

5.7节能诊断服务管理

5.7.1按照节能服务工作目标,以推动客户节能改造为目的,每年组织对有节能改造潜力的客户开展节能诊断工作。节能诊断服务确定的节能潜力应不低于年度节约电力、节约电量考核目标。

5.7.2客户筛选的主要来源主要依据节能告知、咨询等服务过程中发现的目标客户,或国家、地方政府和上级部门重点推广节能技术或设备所涉及的客户

5.7.3节能诊断应优先考虑下列客户:

(1)在节能咨询服务中提出节能诊断服务需求的客户;(2)初步判断节能潜力较高且容易转化为节能改造项目的客户;

(3)国家、地方政府和上级部门重点推广节能技术或设备所涉及的客户。

5.7.4制定实施计划时应充分考虑客户生产工况能否满足节能诊断服务的计划安排,并根据节能诊断确定的节能潜力与年度考核目标之间的差距,及时修订实施计划

5.7.5节能诊断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形成节能诊断报告,并在形成报告后两个工作日内送达客户。对参与节能诊断且有节能改造实施意愿的客户进行跟踪,积极推动用户实施节能改造。

5.7.6每月对节能诊断开展情况和跟踪情况进行统计、归档

5.8节能改造项目信息管理

5.8.1及时跟进客户节能改造项目进展情况,了解项目的基本信息,并将相关材料入档备案,作为节约电力电量统计的支撑材料

5.8.2项目实施完毕后,应统计项目实施后节约的电力电量情况

5.8.3每月定期对节能改造项目情况及节约电力电量情况进行统计、归档

5.9节能服务资金管理

5.9.1各子公司应在年度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节能服务工作

5.9.2节能服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节能告知、节能宣传、节能诊断、节能改造项目信息管理和节能服务公司信息管理等业务

第5页共6页

5.9.3年度客户能效服务专项资金增长率原则上不高于本单位上年度区域内售电量增长率。节能诊断项目的安排要着眼于实施节能改造,年度内节能诊断项目转化为节能改造项目的比率原则上不应低于15%。

5.10节能服务公司信息管理

5.10.1建立节能服务公司信息库,记录节能服务公司的基本信息和参与客户能效服务工作的情况

5.10.2节能服务公司的基本信息包括。(1)企业基本情况,包括机构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营业执照号码)、法人代表、注册资本、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2)相应资质情况,包括资质类别及等级、营业范围等;(3)已完成的节能项目业绩情况。

5.10.3各级节约用电服务中心应对节能服务公司能效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对评价结果进行归档

5.11统计与考核

5.11.1每月定期对内部节能及节能服务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统计与分析,各供电局应在每月10日前由节约用电服务中心将相关情况汇总报至公司市场营销部。各供电局计划部、生产设备部、基建部、办公室等归口业务管理部门应在每月5日前将内部节能情况报节约用电服务中心汇总。

5.11.2每年12月31日前,各供电局将年度节能服务工作总结报告上报公司市场营销部。公司市场营销部在2月底前发布各单位节能服务工作年度考核结果。

5.11.3每年2月底前,公司市场营销部将上年度电力电量节约指标完成情况和电力需求侧管理措施落实情况总结报告报送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同时抄报南网公司市场营销部

第6页共6页

第二篇:节能管理办法十二车间节能管理制度

一、成立节能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李明剑

副组长:董江婴

兼职节能管理员:刘勇

管理组成员:成国兰海鸿、丁宝华、王洪、夏锦绣

二、节能管理职责与分工

1、车间节能管理小组在车间主任领导下组织车间节能的检查及督促节能工作的整改

2、按程序文件规定完成各项节能基础管理工作,按规定时间上报各类报表

3、组织车间的节能管理评比考核工作,按周评比、月考核进行讲评

三、生产班组节能检查要求

1、节能管理领导小组每周组织一次布置、总结、整改,根据检查结果进行奖惩

2、节能小组成员每天需对车间照明、压缩空气管道、阀门,抽风除尘管道及其他水、油、汽管道泄漏检查

3.由各班组确定个人节能管理责任区,各管理责任人负责责任区节能管理

5、每季度评一次节能标兵,对节能标兵进行嘉奖

四、节能检查考核评分标准:

1.具体按照工厂《节能检查考核办法》执行

2.车间节能工作,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做到人走关灯,对浪费现象要进行考核,每发现一次扣罚50元

3..全体人员要自觉做好节能工作,被工厂通报扣罚的,车间按照2倍标准扣罚,被工厂通报批评而未扣罚的,车间按照50元/次扣罚

十二车间

20100419

第三篇:节能管理办法节能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国家“资源开发和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能源方针,进一步提高本企业的经济效益,节约能源,降低消耗及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节能”,是指加强用能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的措施,减少从能源生产到消耗各个环节中的损失和浪费,更加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

第三条适用范围。公司所属各单位煤、水、电、油等能源的管理。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安全环保部:

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节能降耗方面的方针政策

2、负责系统优化配置、设备选型和节能改造工作

3、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工艺

第五条生产办。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专员测算电力、水、油料等各项能源消耗指标,并下达年度计划。每月月初下达《月度生产节能减排计划》,月底形成《月度节能减排报表》。

第六条生产办综合统计负责各项能源消耗的统计。第七条生产办负责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罚兑现。第八条生产技术部:负责开发和引进节能方面的新技术、新工艺。

第九条各单位对本单位涉及到的能源进行节能管理:

1、制定节能降耗管理制度;

2、按照《节能减排计划》中的各项能源指标制定节能降耗措施和考核办法;

3、完善各种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按期检定,确保计量器具齐全、完好、可靠

第十条各单位应贯彻执行国家的节能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

-2-节约能源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国家能源方针政策,进一步做好节约能源工作,根据国务院发布的《节约能源管理暂行条例》、《节约能源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节约能源是我国的重要能源政策,是开展“双增双节”运动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重视节约能源工作,通过加强领导、科学管理、技术进步、合理利用等途径,达到以最少的能源消耗获得最大经济效益的目的。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能源包括煤炭、石油、电力、焦炭、煤气、蒸汽、煤油、汽油、柴油和燃料油等。

第四条每个耗能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节能管理体系

第五条建立节能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节约能源工作,并建立定期的节能办公会议制度,研究贯彻国家节能工作方针、政策、审查节能工作规划、计划和节能措施,听取节能工作汇报,推广节能新技术和新经验,部署和协调节能工作。生产办负责日常的业务工作。

第六条各级节能管理机构所配备的专职人员,必须是热爱节能工作的管理干部和技术人员,同时保持节能机构和节能工作人员的稳定性。

第七条节能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节约能源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标1准和各项有关规定

2、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企业节能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监督检查用能情况,定期进行能耗分析、总结经验与教训,提出改进措施、组织审查节能工程项目、节能工程项目资金的分配与使用,并监督实施。

3、组织制定各种能源消耗定额、并认真进行定额考核、实施节能奖惩办法

4、组织开展企业节能管理升(定)级评比活动

5、组织节能经验交流、推广节能新技术、新经验、新产品、新工艺,搞好节能技术培训、开展节能宣传教育

6、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节能工作

7、组织开展能源普查和能量平衡测试工作

第八条总公司的节能管理机构是本单位能源节约的监督检查机关,各级有关部门的节能工作,受同级节能管理机构的领导。

第三章节能管理基础工作

第九条各耗能单位都要健全能源统计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家有关统计工作的规定,企业耗能单位要建立健全能源消耗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按时向有关部门报送能源消耗统计报表,做到准确无误。

第十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的规定,企业要配备齐和管好能源器具及仪器仪表。

第十一条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先进的能源消耗

2定额,要落到实处,严格进行考核。企业能耗定额指标要定期进行修改。

第十二条各单位所有耗能设备,都要定期进行能量平衡测试工作,否则不供给能源。

第十三条节能工程项目建设,要实行招标和设标,并实行投资包干。

第四章推行技术进步

第十四条完善厂区合理供热系统,厂区要全面规划,不允许建小炉群,厂区取暖必须采用热水锅炉,现有的蒸汽锅炉只用于生产,取暖必须有独立的锅炉。

第十五条国家公布的淘汰机电产品设备,低效锅炉和其它高耗能设备,企业必须有计划的限期更新改造,更新下来的设备要就地报废,严禁转让或移动使用。

第十六条各单位必须把节能技术改造列为企业技术改造重点,优先纳入计划,用于节能技术改造和其它节能措施的资金,专款专用,要有计划的,有重点的建设一批技术先进,经济效益好,有推广价值的节能示范项目。

第五章奖惩

第十七条每年进行一次企业考核工作,各单位部门要定期开展节能先进评选活动,对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部门,个人予以表彰。

第十八条提倡节约能源奖,用于奖励节能技术改造有贡献的人员。

3第十九条对违反本“细则”规定的单位部门和个人,情节较轻的由节能管理部门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于情节严重的以下列规定予以处理:

1、对能源超耗和严重浪费而不采取降低能耗的单位部门,可采取限期治理,对能源管理混乱造成严重浪费的单位,节能管理机构应协助有关部门追究单位部门领导的责任者的行政责任

2、企业内部罚款,一律不得摊入成本或挪用,由节能管理机构统筹安排,用于企业进行技术改造,节能管理和奖励先进单位部门和个人

3、不按时上报能源报表的单位部门,按规定不做耗能设备单耗定额的,不做年申请耗能计划的,不做季申请耗能计划的,取消当年评选先进资格

第六章宣传教育

第二十条各单位部门要充分运用电视、板报、讲座、会议等各种场合,大力宣传节约能源的方针、政策、意义和有关科技知识,大力开展好节能工作。

第二十一条有计划的多层次的培训节能工作的专职人员,对用能操作人员进行培训,把节能培训的考核作为职工全面考核的内容之一。

4能源使用管理制度

各单位的节能管理部门,均在节能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行使范围内职权,正常地开展工作。

1、各单位的节能管理部门主管电、煤、水的指标管理和使用。并受节能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的监督、检查。

2、建立节能办公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贯彻上级能源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指令,制定能源管理实施方法,解决能源管理存在问题,并组织实施落实

3、各耗能单位,进出能源均实行能源计量,所用计量器具定期检查、检验使之保持精确度,测量范围必须满足经济考核,定额管理和企业能量平衡测试的需要

4、各用能单位的耗能设备一律实行定额管理,各用能指标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按各单位耗能设备实际测试结果而定

5、定期对各单位耗能定额进行考核可做部分调整,并运用行政,经济手段实行干预,奖励节能好典型,对浪费严重或超耗单位实行超限罚款的办法,必要时令其整改

6、限用的高耗能,低效设备要制定限期,更新改造计划和规划,采用高效节能设备,逾期不能完成时,减扣超耗指标

7、定期对提升、给排水、通风等耗能设备进行测试,使之设备在最佳状态中运行

8、提高供电率和负荷率,加强电力管理,合理调整负荷,削峰填谷

9、凡新建、改扩建的项目,要有节能评价,纳入总体规划5和总体设计中,从设计到工艺,设备改型应采用工艺先进的成熟的节能设备

10、各用能单位无权擅自增加设备容量或对外转供,因需要时,提出申请报原料公司节能部门审批,否则停供能源或通报批评

11、各单位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灭长流水,长明灯,杜绝跑、冒、滴、漏,这是节能的基础。对长期漏损的单位部门罚款。

12、各耗能单位指定专人统一管理好煤、电、水,做好能源消耗的基础工作,定期按时上报各种能源消耗报表

13、节能部门统一管理能源消耗指标的分配和使用,对主要耗能设备实行一条龙的管理办法

14、督促各单位建立和完善能源消耗的原始记录和台帐,使之达到计量数字化,统计表格化,管理标准化

15、组织各单位做好能量平衡的测试工作,为企业升(定)级做好基础工作

6能源定额管理及考核制度

1、公司对能源消耗指标(煤、电、油、水)实行定额、定量、包干管理方法,对各种主要耗能设备实行定额管理,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无规定的按三年的实际消耗取平均制作基础。每三年进行一次。

2、各耗能单位根据能耗指标,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结合承包责任制,进行定额、定量分解落实

3、每年12月15日下发下一年的用能指标,按能源分类汇总报公司节能小组进行审核落实

4、每年12月15日根据各单位用煤情况,进行指标调整,在用电紧张时采用日考核,月调整

5、电力考核以电表、检查记录,表是否在检定期内,运行是否正常;煤考核以检斤查进、出库单;油消耗按耗油量及耗油与同期比降耗进行考核

6、各单位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完成定额,低于定额指标和对节能有贡献的人员均按节电、节煤奖励办法进行奖励,对超供、超耗浪费严重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罚款、通报等办法给予制裁

7、受奖单位除要在能源消耗方面低于定额指标外,还必须保证质量、安全、文明生产,严格防止偏面性

8、各种能源消耗必须以能源计量为准,以计量作考核依据,并做好能源消耗纪录

9、熟知计量器具的使用,计量必须在规定的检定期内使用

10、定额管理必须从领导到定额人员,层层重视、人人把关、有效落实

第四篇:节能管理办法受控状态:

文件编号:sc-01-2009

发放编号:

****节能管理办法

编制:生产部审核:****批准:****

********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2009年4月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北京市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城市规划纲要,推动企业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企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把节约放在首位的能源发展战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各部门及外供单位。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节约能源(以下简称节能),是指加强用能管理,通过调整产品结构,采取合理措施,减少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能源消耗各个环节的损失和浪费,以最小的能源消耗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第四条

节能关系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通过加强节能管理,推进节能技术进步,降低能源消耗,逐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合理用能,增效节能。

第二章节能管理体系

第五条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2、对可加装临时水电表的进行计量监控,对不能加装的应定好水电的限额,加强管理

3、后勤部及时收缴有关费用

4、临时用户使用结束后,及时恢复原状并检查各类水电设施、设备,对有损坏的及时维修、索赔,以免造成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