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港口设施维护管理 促进港口生产可持续发展[最终版]

港口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为管好、利用好同江粮库码头,维护好码头及堆场等港口设施,制定如下制度。

一、港口码头日常性的保养工作:

日常性的保养工作。是指对码头进行预防性保养,或对其轻微损坏部分进行修补,使其经常保持完好状态。为了做好港口设施的维护工作,港口码头业主或经营人要做到勤观察、勤检查、勤保养。应对各项不同的港口设施按不同的技术状况采取必要的措施。对损坏的港口设施应分轻重缓急,尽快加以修复,避免损坏程度扩大。港口主要设施保养管理要求是。

1.码头区

(1)要根据设计或核定的安全荷载、船型、车型、机型和有关操作规程使用,严禁超负荷。

(2)对于易燃、易爆、有腐蚀性及重件等特种货物的装卸和堆存,应采用临时保护措施,保证码头结构或面层不受损伤。

(3)钢筋混凝土结构的码头未经设计审批部门批准,严禁任意打洞、凿眼及安装任何固定设备,保证码头结构的安全及完整性。

(4)码头上的系网环、护舷、锚链、梁、柱、桩等处一律禁止系带船舶。

(5)对码头上的系船柱、系船环均需按规定负荷使用。船舶靠离码头时,其速度和角度必须符合码头安全使用规程。

(6)码头护舷及锚固铁件撞坏或松动后,应及时修理或更换,未修复前应采用临时措施,保证船舶靠泊安全。

(7)码头面层应保持清洁。所有泄水孔、轨道槽、伸缩缝内,均应及时疏通、清扫、避免垃圾堵塞。

(8)码头如有变位、裂缝、掉块及露筋等现象,应查明原因,采取措施,予以修复。

(9)码头上设置的系船柱、系船环、爬梯等设备,应定期做好除锈、油漆等保养工作。

(10)码头上设置的起重机轨道,应定期测量轨距及标高,并将测量结果归档备查,发现问题,要加强观测并及时处理。

(11)码头前沿须设置护轮坎,如有损坏及时修理,并保证颜色醒目。

2.堆场道路

(1)港区内堆场道路,在使用过程中应经常进行检查和维修养护,保持面层结构完整、平坦、整洁、不积水。

(2)混凝土的堆场道路上,不得拖曳重件、硬底货物及行驶铁轮车辆。如需行驶覆带式机械时应采取保护措施,并加大转弯半径,减速行驶。

(3)混凝土堆场道路上的伸缩缝,发现剥落应及时修补灌缝。路缘石发现松动、脱落,应以细石混凝土重新补砌。

二、港口码头基建设施观测

加强港口码头基建设施维护,确保生产经营安全顺利,加大对港口码头及护坡、挡墙、堆场、港区道路、给排水系统、锚地及系泊设施隐患排查和整改力度,尤其要加强汛期的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对码头管理中,水工建筑物原型观测非常重要,以下列出主要观测项目和周期,观测点设置和相关要求详见。

(一)观测项目:

按jtj218-2005要求,高桩码头必须观测下列六项:

1、水平位移

2、垂直位移

3、倾斜

4、裂缝

5、外观

6、耐久性

按jtj218-2005要求,堤防及护岸必须观测下列四项:

1、水平位移

2、垂直位移

3、倾斜

4、外观

(二)、观测周期:

4.1.1水工建筑物位移和变形观测应包括水平位移、垂直位移、倾斜、裂缝和外观观测等内容

1、水平位移

4.2.4水平位移观测周期,施工期可根据不同施工阶段的需要确定;竣工初期可3~6个月观测1次;使用期可1~2a观测1次。发生特殊情况时应及时观测。

2、垂直位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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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建全工作保障机制、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切实抓好重点时段、重点阶段、重点部位的安全大排查、大整改、大执法工作,严防死守,坚决遏制港口码头重特大事故发生,对排查出的问题按照“五落实”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全面提升基层安全监管能力和企业本质安全化管理水平。

4、畅通信息,及时收集、专人管理

落实专人负责工作资料收集和台帐管理,做好隐患登记、整治记录。及时收集工作信息和上报统计报表。所有资料,均整理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