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资源局推进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经验交流材料

近年来,省市积极创新工作理念,采取多种措施不断加大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保护力度,取得显著成效,有效促进了绿色矿山建设。

严打非法采矿——遏制环境恶化

市位于省西北部太行山南麓,区域总面积623.5平方公里,其中山区面积158.2平方公里,占区域总

面积的25.4%。本区矿产在种类上以非金属矿产为主,已发现的矿种有煤、铁矾土、铝土矿、耐火粘土、高岭土、石灰岩、白云岩、方解石、水晶、铜等数十种,矿产地百余处。资源分布具有地域特点,铁矾土、铝土矿、耐火粘土、高岭土、石灰岩、白云岩、煤等矿产主要于北部中低山区,具有埋层浅,易开采的特点。由于受地理位置的影响,沿山村庄,人均耕地不足三分,过去,多数群众生活的主要经济来源是从山上打材换钱,维持生计,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山区林木的管理,严禁毁坏林木,在此情况下,人们把目光转移到了采矿上来,尤其是从八十年代起,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矿产品的需求量越来越大,价格也一路攀高,为沿山群众创造了“发家致富”的大好机遇。当地有段顺口留是这样说的“天天上山,金砖家搬;日日上山,快活如仙”。由于受利益的驱动,形成了大人小孩齐上阵,男女老少同采矿的局面,由此造成了矿业开发秩序混乱,矿山植被遭到破坏,国有资产流失等严重问题,大量的非法采矿活动频频出现,禁而不止,重复反弹,成为矿管工作的一大顽症。

近年来,市不断加大整顿和规范矿业秩序工作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据该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徐明新介绍,该市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持之以恒抓整顿规范,使矿业开发秩序从根本上得到了好转,目前,呈现出历史上最好的时期。

为切实加强对整顿和规范矿业秩序工作的领导,该市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市长任组长,分管国土、安监、公安、环保、林业等工作的副市长任副组长,有关职能部门和沿山乡镇政府为成员单位的整顿和规范矿业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等工作,在此基础上,市委常委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还定期不定期地听取整顿和规范矿业秩序工作情况的专题汇报并进行研究决策。同时,频出重拳,实施集中整顿。每次开展大规模的集中整治,都要进行广泛的动员和以整顿和规范矿业秩序领导小组的名义印发文件,明确目标任务,提出严格要求,确保取得实效。去年7月初召开的矿业秩序集中整顿活动工作会议,是该市历史上层次最高,规模最大,力度最强的一次会议。市委常委、市委办公室主任主持会议,所有市政府副市长参加,市委常委、市委副书记市长作动员讲话,参加会议的人员涵盖有关职能部门、沿山乡镇、行政村和矿山企业的负责人计180余人。据不完全统计,自以来,该市就实施大规模的矿业秩序整顿达50余次,起到了强烈的遏制和震慑作用。第三,严格目标管理,每年都要与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严格进行考核,并实行一票否决,对发生严重问题的单位,一律取消年度综合评先资格,严肃追究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由于该市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为整顿和规范矿业秩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思路决定出路,措施决定成效,去年上半年,为进一步强化对非法采矿行为的打击力度,该市注重创新方式和方法,结合本市实际,利用3个月时间研究制定了《关于建立整顿和规范矿业秩序,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长效机制的决定》,组建了矿山公安中队、市政府冶金管理办公室,核定编制,保障经费,明确职责,并实行了对举报非法采矿行为奖励制度等措施。同时,在市政府的财力支持下,去年以来投入资金70余万元,克服点多、线长、面广等困难,对非法矿硐实施了封堵计531余个,并以市政府名义发布公告,将其作为公共设施予以保护,对擅自扒开者,按破坏公共设施罪依法惩处,此举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非法采矿。

国土部门作为矿业管理的主管部门,强化监管责无旁代。为此,近年来,想方设法,克服困难,严格履行职责,起到了重要作用,每年投入到矿管工作的资金就达100余万元。为了加大监管力度,经请示市政府批准,成立了西万、西向两个矿管站,主要职责就是对非法采矿进行制止和查处。并为他们购置了两辆新型北京吉普,专门用于矿山巡查,对非法采矿活动,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针对沿山群众受“靠山吃山”传统观念的影响,经常采取“你进我退,你打我逃,你追我跑,你疲我干”等游击战术,进行乱采乱挖活动,给矿管工作造成了很大的难度的实际,认真总结非法采矿的特点,创新方法和措施,积极探索矿管工作的有效途径,推出了加强矿管工作的“五定”方案。即:定区域,将所辖矿区进行划分,分组包片;定人员,将所分区域内的矿区划分到各矿管人员,责任到人;定硐数(沟数),要求各矿管责任人员对管辖区域内的硐址、

数量以及露天开采点登记早册,制作备忘录,对自己责任区域内的情况必须做到了如指掌,心中有数;定职责,各矿管人员对辖区内的非法矿点要求做到3天巡查一次,做好巡查日记,发现非法采矿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立即制止,并逐级上报依法予以处理;定责任,矿管人员在日常动态巡查工作中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履行职责,不得超期巡查,不得参与办矿,不得借职务

之便谋取私利,不得推诿扯皮,不得隐报满报。“五定”方案的实施,有效地提高了矿管工作的质量,对遏制“游击式”的非法采矿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安部门不仅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整顿活动,而且,平时注重配合国土部门的非煤矿山监管,以来,共行政、刑事拘留非法采矿者30余人,有效弥补了国土部门在职能上的缺陷,为扭转矿业开发秩序的被动局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天池岭位于省与山西省交界处,是常平乡的一个自然村。今年以来,该所在对矿山巡查过程中,多次发现天池岭矿点有非法采矿活动。由于进入该区域必须经过山西省大口村,该所在打击该处非法采矿的过程中,非法采矿者听到风声后,立即携带采矿设施等转移到山西境内,躲避打击,伺机再采。该所将这一情况上报局里后,引起局领导高度重视,向山西省泽州县国土局去函协商实施联合执法,立即得到了相应。10月15日,泽州县国土资源局、晋庙铺镇政府、晋庙铺镇公安派出所和市国土资源局、常平国土资源所、西万国土资源所联合行动,对天池岭矿区进行集中打击。当天共出动执法车辆8辆,工作人员30余人,拆卸挖掘机一台,暂扣电瓶2个,液压管3根,液压缸1个,有力地震慑了非法采矿者。

该市常平乡山路平村和博爱县许湾村交界处,地理位置十分特殊,地域之间互相交叉,当地老百姓俗称“插花地”。非法开采者利用这一特殊性,给执法人员玩猫捉老鼠的游戏,当常平所来查时,他们就转移到博爱地界,而当博爱来管时,他们又转移到地界,给执法工作造成很大困难。因地域问题,市执法人员曾多次遭到欧打。这一带的开采管理也一直处于想管管不了的状况,非法采矿行为十分猖獗,信访矛盾突出。为彻底解决这一问题,市国土局与博爱县国土局经多次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建立责任共担机制,实行联合监管。7月28日,市常平国土所、乡政府、派出所及博爱县国土局监察大队、博爱县许良镇政府、派出所等负责人,一起来到该地段,并将山路平村和许湾村村两委叫到现场,指认地界。现场查看后,制定了详细的治理方案,要求要保证通讯24小时畅通,一方接到举报或发现违法现象时,要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对方,在最短时间内到达现场,实施联合执法。这一做法为打击非法采矿行为发挥了积极作用。7月31日夜晚11时30分,市常平国土所和博爱县监察大队同时接到群众举报,在该市常平乡山路平村和博爱县许湾村交界处有人在非法采矿。两个单位执法人员迅速出击,将4名非法采矿者堵到现场,并暂扣三轮车两辆及其它采挖工具八件。自联合执法以来,共查处非法采矿行为3起,乱挖乱采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

实施治理项目——改善地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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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采矿权人在开采矿产资源过程中及其在闭坑、停办、关闭矿山后为保护矿山自然生态环境,防治地质灾害和水土流失,恢复植被等工作应缴纳的恢复治理资金。保证金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缴纳”的原则征收。凡在该市行政区域内开采矿产资源的采矿权人必须履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义务,按规定标准缴纳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保证金。

保证金由市财政部门负责征收,设立门专账户,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严禁挪用或挤占。新立矿山企业,应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时,一次性缴纳保证金;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的应在暂行办法下发之日起一个月内补缴保证金。否则不予办理登记和延续变更手续。采矿权人在矿山停办、关闭或者闭坑前,必须完成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并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会同环保、水利、林业等部门对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情况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的,将保证金全额返还采矿权人;经验收不合格的,责令其限期恢复治理,采矿权人拒不恢复或治理过不到标准的,所缴保证不予返还。不予返还的保证金,由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用于组织实施对矿山生态环境进行恢复治理,如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费用的,矿山企业应继续承担环境恢复治理责任。

国土、公安、工商、安监等部门,要切实维护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工作,协助做好保证金的征缴工作,并凭征收机关出据的保证金缴纳票据为矿山企业办理各类证、照的审查、审验手续;对拒绝缴纳保证金或缴纳不到位的,一律不予办理;对乱采滥挖、浪费破坏矿产资源,严重毁坏生态环境的,各有关部门应依法吊销其证照,并按照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要求,对其进行严肃处理。环保、水利、林业、国土等部门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加强对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的监督管理。保证金征收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擅自减免,违规返还,造成保证金流失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