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长效管理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区委二届七次全会精神,按照区政府“健全市容城管长效管理机制”的要求,推进市容环境卫生城乡一体化管理,巩固“清洁家园、绿化乡村”活动成果,树立“大管理”理念,推进“三大市容”建设,捍卫“第一城区”荣誉,展示“门户城区”形象,促进城市功能的不断完善和城区环境的持续改善,全面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和城区综合竞争力。

二、工作目标

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督查考核为手段,以奖惩激励为保障,建立健全区、街(镇)、居(村)三级管理长效机制,构建“统一领导,层级负责,统筹协调,绩效挂钩”的城市管理新机制,形成“管理无缝隙、责任全覆盖”的城市管理新格局,促进全区市容(城管)工作步入长效化管理轨道。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重心下移、属地管理原则。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进一步强化区市容局督查、指导、协调、考核的职责,确立街(镇)在市容(城管)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形成区、街(镇)、居(村)三级联动的长效管理新体系。

(二)坚持统筹协调、注重长效原则。统筹硬件设施投入和整体素养提升,统筹市容环卫管理和城管执法工作,统筹市容(城管)近期任务和远期行业规划,统筹日常管理和阶段性保障,形成软硬件配套、部门协作、优势整合的长效管理新格局。

(三)坚持层级负责、职责明晰原则。进一步明确区市容(城管)部门、街(镇)、居(村)管理工作职责,实施全区市容(城管)长效管理工作考核,完善网格化管理体系,建立绩效评价、奖惩分明、措施到位的长效考核新机制。

(四)坚持宣传教育、共创共建原则。加大宣传力度,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教育培训,维护行业良好形象,不断提高公众对市容(城管)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度,营造公众积极参与、广泛监督、共创共建的长效管理新氛围。

四、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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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街(镇)、区市容局各直属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市容(城管)长效管理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街(镇)、区市容局局属各单位、部门要根据实施意见和要求,细化考核标准,完善考核办法,规范考核程序,严格落实奖惩措施。

(二)保障经费投入。把市容(城管)长效管理工作与做强“第一城区”、服务滨湖新区结合起来,有效配置城市管理资金,确保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市容市貌整治、查处违法建设等工作的经费投入,合理配备市容环卫和城管协管人员。同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拓宽经费来源渠道,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市容(城管)长效管理。

(三)实施绩效考核。实施全区市容(城管)长效管理工作绩效考核,把市容(城管)长效管理的工作实绩作为各街(镇)、区市容局各直属单位、部门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建立和完善长效考核体系和激励机制,准确反映、正确评价各街(镇)和区市容局各直属单位、部门的工作成果,促进市容(城管)长效管理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