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建设督查工作指导意见

为确保镇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有效地贯彻落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执行力和公信力,推进柳埠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将建设大督查工作机制提出以下意见。

一、大督查工作开展的指导思想、工作职责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工作思路和总体部署要求,着力建立党政齐抓共管、督查部门主导、各方协调联动的大督查工作新机制,真正把各级党员干部的心思和注意力引导到抓落实、干实事上来,形成干事创业的强大合力,实现向主动性转变、向基层工作延伸、向决策落实全过程推进,使决策更加实际,执行更加高效,监督更加到位,推动镇党委、政府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及领导同志批示精神落到实处。

(二)工作职责

1、负责镇党委、政府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及情况反馈;

2、负责镇党委、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及交办事项的查办落实和情况反馈;

3、负责镇党委、政府重要重要会议决定事项以及安排部署的重要任务、重点项目、重点工程等落实工作的督促检查;

4、负责书记信箱、市民12345服务热线群众反映问题的督促办理、情况反馈及通报工作;

5、负责对应急突发事件督促办理、情况反馈及通报工作;

6、负责新闻媒体对本地区正确的批评或建议的督查落实;

7、承办上级督查部门安排的督查调研活动;

8、编发、上报督查信息和调研文章,编发《柳埠督查简报》、《柳埠通报》;

9、负责镇党委、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的督查落实

(三)工作原则

1、围绕中心原则。开展督查工作必须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进行,坚持把督查工作置于全镇工作的大局之中,自觉服从和服务于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为镇党委、政府决策的贯彻落实做好督查保障。

2、突出重点原则。督查工作涉及方方面面,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必须始终抓住重点问题和主要矛盾,把握督查工作的重点,不断增强督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推动力,在抓好落实中推动工作。

3、注重实效原则。把抓落实、重实效作为督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贯穿于督促检查的全过程,着力在推动镇党委、政府决策落实上下功夫。要按照“立即办、限时办”的要求,讲效率,求质量,重效果,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4、客观公正原则。督查工作要深入实际,全面、准确地了解情况,讲真话、报实情,既报喜、也报忧,防止弄虚作假,善于发现和反映工作落实中带有全局性、整体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要摆正位置,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真正使督查工作成为领导工作的一部分,成为领导行为的一种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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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强化大督查工作保障

1、加强督查工作领导。成立镇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全面开展督查工作。由镇党委分管书记任组长,班子相关成员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各部门是镇党委、政府决策工作任务的承担者,部门负责人是抓落实的领导者和组织实施者。分管督查的领导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负责完成上级督查部门的交办事项,抓好本单位的督查工作;分管领导按照分工抓好涉及各自职能工作的督查,从而做到责任到人,层层负责,一级抓一级。

2、配强督查工作力量。成立镇督查办公室,在镇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落实各项督查工作及日常工作。抽调讲政治、善协调、能办事、写作能力较强的机关干部到镇督查室工作。经过不断锤炼打造,真正形成一支“政治坚定、品德高尚,敢督敢查、服务大局、作风过硬、纪律严明、奋发有为、勤勉敬诚”的大督查工作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