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节能能源领域政策梳理[小编推荐]

西安出台新能源汽车优惠政策

新闻日期:2014-09-24浏览次数:314

近日,西安市出台了一揽子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优惠鼓励政策。华商报记者从西安市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领导小组了解到,这些政策时效期截至2015年12月31日前,包括免收牌照费、免征车辆购置税、免征车船税;补助1万元充电桩费用;免首期交强险;可在公交道上行驶等。西安市推广新能源汽车的目标是从现在起到2015年底,累计推广1.1万辆。

市本级、区县新增公交车出租车要全部为新能源汽车

西安市要求,市本级、区县(含开发区)公交车、出租车,新增车辆须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现有车辆更新,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市本级、区县(含开发区)专用车领域(包括物流、环卫、邮政用车、校车、救护车等),新增或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

鼓励社会资本、国有大型企事业单位投资新能源汽车的旅游、客运等运营线路,以及新能源汽车的社会租赁服务。对西安市新能源出租车的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实行缓缴;对燃油(气)出租车置换为新能源车辆的出租车运营企业,每置换10辆新能源汽车,再给予1辆新能源出租车的营运指标奖励。

可上公交专用道不受限行等交通管制措施限制

西安市将实行新能源汽车独立分类注册登记,在机动车行驶证上标注新能源汽车类型。在国家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标准出台前,发放西安市新能源汽车标识。对新能源汽车可实行挂牌销售,对号牌有特殊需要的,可另行申请号牌。

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和西安市环保局设立新能源汽车服务绿色通道,设置注册登记、环保标志核发、年审等专用窗口。严格执行国家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6年免检制度。

允许新能源汽车在市内公交专用道行驶。新能源汽车不受限行等交通管制措施的限制。

全市公共停车场、临时停车场及商场、旅游景点等必须设置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大中型停车场比例不得低于5%,小型停车场比例不得低于10%。新能源汽车在全市公共停车场、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场,停放2小时以内免费。

现有停车场根据实际需求改建、加装充电设施

西安市实行单位和个人自用充电设施按“一车一桩”、“桩随车走”的原则,由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其委托的机构(4s店)负责“全过程组织管理”,并纳入其售后服务体系。

预计到2015年底,全市各区县将建设立体充电塔4座(共1600个充电车位),地面充电站42座(共2100个充电车位),在公交场站、公共停车场、大型商场(超市)、居民小区、机场、汽车客运站等场所建设充电桩7000个;建设运营管理信息化服务平台。

要求全市新建各类停车场(独立的机械车库和临时平面停车场除外)应设置30%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车位;新建城市客运站等综合交通枢纽必须配置一定数量的充电设施;现有停车场根据实际需求,改建、加装充电设施;现有加油(气)站,可改建、加装充电设施。

将按照服务半径3公里(平均10分钟车程)的原则,进行充电站与分散式充电桩相结合的建设方式。

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充电设施建设。对充电设施建设投资(不含征地费用)给予30%的财政补贴。对个人自用型充电设施安装给予1万元/辆的财政补贴(含电费补贴)。(记者王卫平)

数字解读新能源汽车补贴

2015年12月31日

在2015年12月31日前,市民购买新能源汽车,将免征车辆购置税、免征车船税。

60%

对单位和个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按照国家补贴标准1∶1的比例给予地方配套补贴,国家和地方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

125元/辆

对新能源汽车免收125元/辆的牌照费。

10000元/辆

对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首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用给予全额财政补贴,给予10000元/辆财政补贴,用于自用充电设施安装和充电费用。

2000元/辆

对于直接或组织员工一次性购买新能源汽车超过10辆的法人单位,给予2000元/辆的财政补贴,专项用于单位自用充电设施建设。

3000元/辆

对报废“黄标车”、“老旧车”的单位和个人,更新购买新能源汽车的,在原享受报废财政补贴(按不同车型2000元-6000元/辆不等)的基础上,再给予3000元/辆的财政补贴。

西南昌发布新能源车补贴细则

新闻日期:2014-11-02浏览次数:119

10月28日,南昌市科技局发布《关于南昌市私人领域购买新能源汽车的通告》,通告显示,南昌市私人领域购买新能源汽车推广范围为,私人购买或面向个人的租赁使用。2014-2015年推广新能源汽车350辆。

南昌市级财政补助对象是消费者,消费者按照销售价格扣减国家、省级和市级补助后支付。南昌市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对象为汽车生产企业或委托销售单位(不向南昌市以外地区拨付资金)。

南昌市新能源汽车购置补助标准分车辆用途和车辆类型,其中私人、租赁纯电动乘用车(r≥250),补助标准为4.40万元/辆;纯电动客车(l≥10)补助15万/辆。充电设施补助办法和标准另行通知。

南昌市2014-2015年度新能源汽车购置补助标准

来源:第一电动网

湖南出台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政策

新闻日期:2014-07-25浏览次数:352

湖南省政府日前出台政策鼓励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突出重点”的原则,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城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长株潭地区作为国家批复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区域,在2013年至2015年需推广应用6100辆新能源汽车,同时鼓励其他城市积极推广应用。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重点领域为公交车、公用车(出租车、环卫车、巡逻车、邮政车等)、公务车等公共服务领域,积极引导社会车辆推广应用。

对符合国家新能源汽车补贴条件和国家政策确定的车型,给予相应的财政补贴。省内补贴按照国家补贴标准1∶1给予补贴(公务车除外),其中省本级承担补贴金额的30%,市州承担补贴金额的70%。公务车实行同级采购同级财政补贴政策,具体标准由各级人民政府确定。中央财政和省市财政补贴总额,不超过车辆销售价的60%;混合动力客车实行限额补贴,由省财政按每辆5万元给予补贴,且限长株潭以外的其他11个市州才能享受。

为便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各级地方政府要将充电站、充电桩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地区总体规划,预留空间、统一布局。在建、新建的配套设施,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技术标准,满足各类新能源汽车的充电要求。现有设施与国家(行业)标准不符的,必须在2014年底前改造到位。

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电池租赁和回收、汽车租赁等服务领域。鼓励支持通过租赁、特许经营等多种方式,采取合同能源管理、公私合营、融资租赁、分时租赁、经营性租赁等模式,缓解出租车、公交公司一次性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资金压力,加快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

南京发布新能源汽车补贴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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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武汉已入选了国家新能源汽车试点城市。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武汉预计到2015年推广的新能源汽车量将达10500台,其中仅新能源公交就有1000台。这也引得省内其它车企跃跃欲试。“家门口的市场,我们企业肯定会很努力去争取。”扬子江汽车市场部部长郑亮告诉记者,“目前,我们新能源汽车的产品非常丰富,有公交也有商务车等等。”

在郑亮看来,随着武汉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落地,新能源公交的优势将被放大,通过补贴后,车价与普通柴油公交相差无几,但运营成本会降低不少,“普通柴油车一般油耗为40l/百公里,以柴油7.9元/l计算,普通柴油车百公里需耗费300多元,但新能源公交百公里仅充电89度,1度电不到1元钱,百公里花费还不到90元。”(记者邬红波翟莹曾茜通讯员孙林镇光荣)

来源:荆楚网-楚天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