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恩县土地石漠化现状调查及治理对策初探

第二次土地调查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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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二次土地调查背景分析

1、城市化快速推进,城市建设用地需求增长迅速

1996年我国城市化率首次突破30%,标志着全国城市化进入加速发展阶段,此后10多年时间,全国城市化率以年均1.24个百分点速度递增,2009年全国城市化率达到46.6%。城市化快速推进带来城市繁荣的同时,也给城市用地安排形成巨大压力。面对快速增长的城市建设用地需求,土地供给一直存在着两种趋向:一是盲目供地现象,导致土地的闲置浪费;二是违法用地,导致土地市场的混乱无序,土地收益大量流失。因此,当前土地管理急需通过第二次土地调查,摸清家底,了解掌握城市建设用地利用现状,对症下药,预防土地供求失衡。

2、耕地数量减少和质量不高,人地关系日趋紧张

2008年国土资源部统计数据显示,全国耕地1.22亿公顷(折合18.26亿亩),全国人均耕地面积为1.38亩,低于全球人均耕地2.88亩的平均水平。从耕地资源地区分布看,许多地区耕地保护形势已相当严峻。2007年末国土资源部统计数据显示,全国31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中有超过一半人均耕地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部分甚至低于0.8亩的人均耕地警戒线。耕地数量减少的同时,耕地质量状况也令人堪忧。2009年国土资源部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定成果显示,全国耕地中低质量地占全国耕地评定总面积的57%以上。因此,当前土地管理急需通过第二次土地调查,摸清家底,了解掌握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利用现状,对症下药,切实稳定耕地食物生产能力,维护国家粮食安全。

3、信息技术迅猛发展,土地管理信息化建设迫在眉睫

全球信息化浪潮的掀起和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正极大改变着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信息化水平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现代化和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国土资源部将“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实现信息服务社会化”列为本世纪初期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需要重点完成的五大任务目标之一。为改变纸质的详查和变更资料调查不迅速不及时、调用手续繁琐、资料更新效率低下、资料共享缺乏平台等问题,急需通过第二次土地调查,摸清家底,强化信息化建设,通过建立互联共享的覆盖国家、省、市(地)、县四级的集影像、图形、地类、面积和权属为一体的土地调查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加快全国土地管理的信息化建设进程。

基于以上背景,国务院于2006年年底颁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6]38号),决定自2007年7月1日起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根据国家政策文件精神和湖北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总体部署,应城市于2008年全面展开全市第二次土地调查,目前调查工作接近尾声,汇总数据成果,分析土地利用的现状特点及问题,总结经验,提出促进土地合理有效利用的对策建议,是应城市二调收尾阶段的重要工作内容。

二、应城市土地利用现状评价

应城市位于湖北省中部偏东,地处江汉平原与鄂中丘陵过渡地带,水陆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外表形似菱形树叶,整体地势自西北向东南倾斜,境域地貌特征构成“七丘一湖二平川”的形态。本世纪初期开始,应城市进入城市化和工业化快速发展阶段,近八年时间城市化率年均增长1.10个百分点,2008年城市总人口规模达到67.87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8.82万人。根据第二次土地调查最新数据,应城市土地总面积109561.34公顷。

基于对最新土地调查数据的分析,发现应城市土地利用现状具有一下特点:

1、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程度明显提高,但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以单位居民点及工矿用地投入产出值作为测算指标,结果显示,应城市建设用地投入产出水平整理呈现明显上升趋势。1990-2008年间,建设用地地均gdp、地均固定资产投资和地均财政收入,都有较大的增长。从横向看,与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比较,应城市建设用地投入产出水平还处于较低水平。与全省和全国平均水平相比,应城市建设用地地均gdp不足其2/3,地均固定资产投资不足其80%,地均财政收入不足其50%,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城镇体系发展不协调也制约了应城市城镇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水平。应城市小城镇结构不完善,规模偏小,布局分散,中心城市功能不强。城镇主要集中在我市中东部平原地区和主要交通干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集聚效益不明显,城市基础设施落后、建设水平低、环境质量差,集镇建设用地人均指标较高达到120平方米。

2、农村居民点人均指标偏高,复垦整理潜力与难度并存

二调数据显示,2009年应城市农村居民点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190平方米,部分乡镇的人均农村居民点甚至超过200平方米。按照《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要求,应城市现状村镇人均建设用地归属于第五级,规划村镇人均建设用地面积最大不能超过150平方米。如能将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在150平方米,则现有农村居民点可挖潜近2000公顷土地。但实际迁村腾地的理论潜力转化为现实潜力的难度很大。以上轮规划实施情况为例,按照人均建设用地标准,规划1997-2010年应城市农村居民点可净减少184.09公顷,但实际农村居民点不减反增,1996-2005年净增农村居民点436.73公顷。因此,从资金运作、公众参与、规划控制等方面综合考虑,建立起农村居民点复垦整理的高效运转机制,充分挖掘迁村腾地潜力,促进集约节约用地,是未来应城市土地管理的重点和难点工作。

3、农地重用轻养,投入不足,土壤质量存在日益退化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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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管制是国家为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以及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环境的协调,通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土地用途区域,确定土地使用限制条件,使土地的所有者、使用者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用途利用土地。实施土地用途管制,要注意排除不当土地利用,避免土地利用“外部不经济”现象的发生。针对应城市耕地总量大,分布不均衡特点,还可考虑在重点区域进行耕地保护尤其是基本农田保护的补偿试点,拿出部分土地出让金、耕地开垦费等对产权主体进行一定的货币补贴,提高其土地保护积极性。甚至可借鉴国外经验,建立土地可转移发展权制度,通过市场机制引导和激励地方保护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

5、建立土地整理股份公司,加快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进程

目前,土地开发整理模式都是直接运用政府财政资金,这种模式政府直接主导,但存在资金渠道单一,资金投入和资金回收脱节的问题。根据国外经验,成功的土地开发整理是引入市场机制,具体包括土地银行模式、土地信托模式和股份化运作模式。其中,股份化的土地开发整理模式在我国实践比较成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以土地权益入股,投资者以货币资金或技术入股,共同组建土地整理股份公司,通过筹措资金、开发整理、运营土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能够保障土地开发整理持续稳定发展。同时,公司化的运作有助于农业生产直接面向市场,通过资本、技术、土地和技术充分融合,通过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产业链条的延伸和完善,促进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