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土地执法监察难现象、原因及对策(郝子民)

土地监察“执法难”现状及对策建议

摘要。本文浅析当前土地监察“执法难”现状及特点,违法用地问题发生的原因;随着土地市场的迅速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深入,笔者对建立完善的土地市场监督机制意义重大。

关键词:土地资源,执法监察,完善机制

1.当前土地“执法难”原因和现状

1.1土地执法监察没有得到全社会的支持。土地执法监察维护的是国家的全局利益和长远利益,却往往难以得到理解,甚至对个别单位、个别人来说,好像还损害了他们的眼前利益,遭到其抵触反感。譬如,有些地区的农村村委会出租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是典型的违法用地行为,但这种行为一般情况下无人举报,反而能得到大多数群众的拥护。因为,对于农民来说,租金的收入远高于种地的回报。同时,国土资源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不到位,群众法律意识淡薄;相当一部分土地行政案件法院不受理或受理不组织执行,淡化了土地法律的尊严和效力;土地执法监察氛围不足,开展经常性的巡回检查制度落实不够,一些土地违法案件要等到既成事实才发现等等,增加了土地违法案件执行难度,造成执法工作被动。

1.2国土资源执法机构既没有强制拆除权,也没有追究干部责任的权力。关于《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很多时候只是一纸空文,致使土地执法监察缺乏权威性。有关部门和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甚至不予配合。同时在土地违法行为的处罚条款方面,有关规定过于原则、笼统,较难操作。

1.3存在暴力抗法现象。尽管保护耕地早已被定为我国的基本国策,但由于受经济利益趋使,仍有相当一部分人置国家法令于不顾,违法违规占用土地。在执法过程中,执法监察人员与违法当事人之间发生冲突的现象时有发生。

1.4土地执法监察机构力量薄弱。从全国范围看普遍存在土地执法监察力量不足的现象。由于受人员编制的限制,各地市国土资源部门执法监察机构一般只有十几个人,因此,基层国土资源所成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的主要执法力量。但每个所基本只有三四个人,有的甚至一两个人,不但每个同志都担负着一定的工作职责,而且辖区内上百个村的土地动态巡查工作等全部由他们承担。

2.土地执法监察中违法用地主要原因

2.1经济发展压力大。一些地方政府提出大搞城市扩张和借助区位优势招商引资设立经济开发区,占用大批土地,并把招商引资、工业经济、财政收入等经济发展指标作为考核的主要内容。为了在年底的考核中取得好的名次,不少地方想方设法多上项目,导致了很多违法用地。个别镇村经济基础薄弱,为了增加集体收入,完成新农村建设各项任务,出卖宅基地和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成为当前违法用地的重要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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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建立奖惩激励机制。为适应土地执法监察工作职位特点的需要,应参照纪检监察、公安等执法部门的业务职位序列设置办法,在土地执法监察人员中,实行执法监察职位序列制度,根据执法人员的执法工作年限、业务知识水平、年度考评结果、重大案件查处成效和担任的岗位职务等评审业务职位,并定期晋升职务,对业务技术拔尖,工作表现优异,有突出贡献者,可高晋一级职位;但对违法违纪、渎职、失职者,则可延期晋职或降职。同时聘请土地监察员协助做好所在村的土地管理工作和土地信访工作。

3.7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创造宽松和谐的执法氛围。以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土地法规,进行开展法规咨询。出动宣传车上街下乡进行法规宣传,分发宣传材料等方式为土地执法监察营造良好气氛,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土地国情、国策、国法意识,使土地管理法规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同时要求土地执法监察人员在日常执法工作中,要发挥宣传员的作用,耐心向群众宣传解释土地法律法规。通过长期的努力,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为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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